「營養師教會我的事」圖文徵選活動

「營養師教會我的事」圖文徵選活動

 總獎金: 81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4-11-01 ~ 2024-12-31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963-3530

主辦單位Email:twda.ellie@gmail.com

一、活動目的

每年的2月22日為營養師節,而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自民國110年起訂定每年三月為全國營養月,藉由辦理各式活動來提升營養師專業形象、社會責任及能見度。

民眾從出生到年老皆離不開營養師的照顧,為使民眾與營養師的感動、溫馨時刻得以傳播延續,讓更多人看見營養師的專業,今年針對國小~社會人士辦理「營養師教會我的事」圖文徵選活動,徵選作品將進行人氣票選及專業評選,得獎作品將於本會次年辦理之慶祝活動授獎表揚。

二、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三、參賽資格

(一)參賽主題及組別

主題 參賽資格及組別
營養師教會我的事
  1. 社會人士及全國大專院校、高中、國中、國小之學生均可參加。
  2. 未成年之參賽者須得其法定代理人事前同意,請法定代理人於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中簽章,並提供掃描檔留存。
  3. 每人限投作品一件。
  4. 參賽組別共分為
    • 大專及社會人士組
    • 國、高中組
    • 國小組

(二)投稿作品(包括任何近似作品),須為未經公開展示或發表、未曾參加其他任何比賽或投稿,亦未曾讓與、授權予任何第三人。

四、活動期程

(一)報名及投稿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二)下午5點截止。

(二)專業評審:114年2月7日(五)前。

(三)人氣投票:114年1月10日(五)上午10點起至114年2月3日(一)中午12點截止。

(四)得獎公布日期:114年2月17日(一)前公告於本會官網、獎金獵人網站,並通知得獎人。

五、作品規格

(一)請以照片或繪圖表達您投稿的主題,並搭配文字說明,包含作品標題及簡介,簡介字數500字以內

(二)作品以照片或繪圖皆可,且須為原創。

(三)照片或繪圖為jpg、png格式,檔案大小在15MB以內,繪圖作品建議為A4尺寸(29.7cm x 21cm)

六、報名及作品繳交手續

(一)報名資訊請至本會網站 http://www.dietitians.org.tw/

或獎金獵人網站瀏覽下載 https://contest.bhuntr.com/tw/21ac4tlphgcvzah8ox/home/

(二)本活動利用【獎金獵人】平台進行活動報名及收件程序,手續應備資料如下:

  1. 照片或繪圖檔。
  2. 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掃描檔(需親筆簽名),詳見附件一。
  3.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掃描檔(需親筆簽名),詳見附件二。

(三)報名及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二)下午5點截止,以獎金獵人網站顯示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如稿件資料不全,視同報名未完成。

(四)活動諮詢:胡明媛秘書02-29633530分機11、 twda.ellie@gmail.com

七、評選標準

評分項目 比例
主題意象切題性 40%
(故事 20%、照片圖片 20%)
照片圖片之故事性 20%
文字生動流暢性 20%
作品吸睛度 20%

八、獎勵方式

(一)獎金

類別&獎項 優選獎 佳作獎 人氣獎
大專及社會人士組 3 名
5,000 元
3 名
3,000 元
3 名
3,000 元
國、高中組 3 名
5,000 元
3 名
3,000 元
國小組 3 名
5,000 元
3 名
3,000 元

(二)人氣獎以網路得票數最高前3名者勝選。獲得優選及佳作獎者同時也可獲得人氣獎。

(三)得獎作品將於次年本會辦理之慶祝活動授獎表揚。

九、注意事項

(一)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原始檔案,提交參賽之所有資料恕不退件。

(二)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掃描檔及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掃描檔,需併同參加作品及報名表一起上傳繳交,逾收件期限仍未補正者,視為報名未完成。

(三)獎項由評審小組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參賽者對於承辦單位之評審結果應完全同意並尊重,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四)參賽者報名表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存及刪除,本活動所有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不移作他用;如有資料不實、不完整、不正確或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

(五)參賽者參與本活動即視為瞭解及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承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賽者權益。

(六)參賽作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1. 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如有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行負責。
  2. 作品曾公開發表(含網路、校園刊物等)。
  3. 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
  4. 不符合參賽資格者。

(七)得獎者同意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媒體宣傳之權利,且編輯人員基於版面編排需要,有權斟酌調整文稿圖樣,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且不另支付日後使用版權之權利金。

十、

本活動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活動期間若遇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變更及終止本活動所有細節内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布於本會官網及獎金獵人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聯絡人:胡秘書

聯絡人信箱: twda.ellie@gmail.com

聯絡人電話:02-29633530分機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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