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40聚焦雲林」雲林攝影比賽暨2023雲林影展

「璀璨40聚焦雲林」雲林攝影比賽暨2023雲林影展

 總獎金: 15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2023-01-09 ~ 2023-05-31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攝影學會

主辦單位Email:photo.yunlin@gmail.com

⼀、主 旨:

為慶祝本會創⽴ 40 週年,提倡正當休閒娛樂,推展影藝交流,特舉辦此次全國性攝影活動。

「璀璨40聚焦雲林」雲林攝影比賽暨2023雲林影展

「璀璨40聚焦雲林」雲林攝影比賽暨2023雲林影展

⼆、指導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

雲林縣攝影學會

四、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本國國民皆可參加。未滿 18 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之同意,始得報名參加。本次攝影⽐賽應聘為評審委員不得參加投件⽐賽,家屬亦應迴避。⼯作⼈員不在此限。

五、作品題材:

⾃由題材: 內容以不違背善良⾵俗,且未在國內各美展、影展得過銅牌以上獎項(含特別獎)之作品。

六、作品規格:

⾧邊 8 吋,短邊不限,不留⽩邊,不限拍攝載具,彩⾊照⽚與⿊⽩照⽚混合評審,組合作品(連作)不收。

每⼈最多 10 張,應附全部作品(JPG)數位檔案 CD 或 DVD;數位檔案 1200 萬畫數以上(⾧邊 4200 畫素以上),s-RGB,檔名:姓名-題名-參加作品編號。

七、參加費⽤:

(一). 新台幣 600 元(內含影輯之國內郵費)。

(⼆). 本會會員 300 元(以繳清 2023 年會費為準,報名請註明會籍編號)。

參加費⽤請匯款⾄:

郵局代號:700 ⽴帳郵局:虎尾郵局

⼾名:雲林縣攝影學會林榮淙 帳號:0301178-0880183(參加費請勿與作品混合郵寄,以免遺失)。匯款時請註明姓名,匯款後以電⼦郵件⽅式通知⾄ photo.yunlin@gmail.com,並註明投件姓名及匯款帳號後五碼,親⾃送件者參加費亦請以匯款⽅式繳納。

凡參加且完成繳費者即贈送本次影展影輯⼀本。

⼋、收件時間:

⾃ 2023 年 1 ⽉ 9 ⽇⾄ 5 ⽉ 31 ⽇⽌ (外信封請註明參加 2023 雲林影展) 。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信封內放⼊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交寄;親⾃送件者,應於截⽌⽇前之上班時間(週⼀⾄週五上午 9 時⾄下午 5 時)送⾄收件處;逾時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致⽣損害,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九、收 件 處:

郵寄或親⾃送件地址「63044 雲林縣⽃南鎮⼤同路 325 號 1 樓」

⼗、評審⽇期:

2023 年 6 ⽉ 10 ⽇(星期六) 09:00(評審地點另訂)。

⼗⼀、獲獎通知:

得獎名單於 2023 年 6 ⽉ 25 ⽇前公布於雲林縣攝影學會 FB 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735442323150580

⼗⼆、⽐賽獎勵:

  • ⾦牌獎:⼀名—獎⾦ 50,000 元、獎狀⼀紙。
  • 銀牌獎:⼆名—獎⾦ 20,000 元、獎狀⼀紙。
  • 銅牌獎:三名—獎⾦ 10,000 元、獎狀⼀紙。
  • 優選獎:⼗五名—獎⾦各 2,000 元、獎狀⼀紙。
  • 佳作獎:五⼗名—獎狀⼀紙。

⼗三、展覽⽇期:

民國 112 年 10 ⽉ 25 ⽇⾄ 112 年 11 ⽉ 5 ⽇

⼗四、展覽地點:

雲林縣政府⽂化觀光處展覽館 1 樓

地 址:雲林縣⽃六市⼤學路三段 310 號

⼗五、送件內容:

1. 影展作品參加表 (附件⼀) 。

2. 參賽作品肖像權使⽤同意書 (附件⼆)。

3. 參賽作品背後右上⾓貼黏題名表 (附件三) 。

4. 參賽作品及參加表電⼦檔 CD 或 DVD 。

相關表單請由雲林縣攝影學會共享雲端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yOK1ahKhxatlbgfXWAffKv2uJ5Vb6yYa?usp=sharing

⼗六、頒 獎:

於影展記者會現場頒發(記者會時間、地點另訂),如未能於頒獎⽇親⾃出席者,應於影展展覽開幕 (民國 112 年 10 ⽉ 25 ⽇)後⼀個⽉內,洽本會理事⾧處領取,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代為領取,同時應出⽰資格證明得獎⼈及委託⼈之⾝分證件供承辦單位核對,逾期視同放棄領獎。

⼗七、規 則:

1. ⾦牌、銀牌、銅牌獎,每⼈限得⼀獎,不得重複。

2. 參加作品背⾯右上⾓請⽤雙⾯膠黏貼作品題名表(附件三),內含作品編號、題名、作者姓名、電話、地址。

3. 參加者需填妥參加表並本⼈簽名附 CD 或 DVD [內含⽐賽相⽚作品及參加表(附件⼀)電⼦檔]。

4.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原創,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無違反法令、妨礙公序良俗或侵權之⾏為,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侵權、違法事宜,⼀經發現或經他⼈檢舉屬實,徵件期間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資格、追回已領之獎項及獎⾦,不予遞補。

5. 如涉有違法或致損害於第三⼈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承辦單位無涉,且參賽者應補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出之費⽤。如有肖像權、著作權與拍攝時間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證之義務,並對主辦單位最後之判定不得有異議。

6. 獲獎作品之著作權授權約定:

(1) 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在報章刊物、網路、展覽會公開發表該得獎作品,得獎者同意不向主辦單位請求報酬,主辦單位並依得獎者意願標⽰著作⼈之姓名。

(2) 得獎者同意⾃公布得獎⽇起將該攝影著作(含所附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授權與雲林縣攝影學會,此授權⾮專屬授權,得獎者對授權作品仍然擁有著作財產權,但雲林縣攝影學會得以不同形式進⾏攝影、展覽、編輯、出版、印刷、推廣、宣傳、研究、數位化、登載網⾴之權, 就著作原件或重製物所為利⽤及再授權,得獎⼈同意不另請求授權⾦或報酬。

(3) 參加表下⽅「著作財產權授與同意書」之「⽴書⼈簽章」處須簽名或蓋章,確保參賽資格。

7. 參賽作品被攝⼊者如屬清晰可辨識,應擁有肖像權,為保障參賽者與當事⼈之權益,參賽者需事先取得參賽攝影作品被拍攝者同意,並填寫完整之「肖像權使⽤同意書」;每張參賽攝影作品須單獨填寫肖像權使⽤同意書。

8. 未滿 18 歲之參賽者,其法律⾏為須得法定代理⼈或監護⼈之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參賽;未經法定代理⼈或監護⼈簽章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9. 得獎獎⾦應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前開所得,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千元者,免予扣繳。

10. 參賽作品⼀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凡參加⽐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評審。

11. 空拍照⽚之拍攝應依空拍法令之規定,如有違法⾃⾏負責。

12. 影展簡章、參加表、作品標籤請在雲林縣攝影學會共享雲端查詢及下載。

13.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解釋、修改及補充之權⼒。

「璀璨40聚焦雲林」雲林攝影比賽暨2023雲林影展

「璀璨40聚焦雲林」雲林攝影比賽暨2023雲林影展

本簡章如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4 (1120115 修訂版)

雲林縣攝影學會 FB 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735442323150580

雲林縣攝影學會共享雲端: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yOK1ahKhxatlbgfXWAffKv2uJ5Vb6yYa?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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