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寫真師」攝影比賽

「生活寫真師」攝影比賽

 總獎金: 15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17-07-15 ~ 2017-10-15

一、活動宗旨:

讓青少年拍攝日常生活場景,藉以培養觀察力與構圖美感。

二、徵文辦法

(一)對象:國高中、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含研究生)。

(二)格式:1000 萬畫素、解析度 300dpi 以上 JPG 檔案。

(三)攝影主題要求(兩者擇一):

  1. 拍攝自己的日常生活樣貌、居住環境。
  2. 拍攝特定族群、職業的日常樣貌 。

(四)收件日期:

106 年 7 月 15 日至 106 年 10 月 15 日止,以電子郵件寄至本館時間為準。

(五)收件辦法

  1. 來稿請寄 lcy0115r@mail.ntl.edu.tw,主旨為「投稿國立臺灣圖書館舉辦『生活寫真師:攝影比賽』-(標明投稿題目)」,每人限投稿一篇。
  2. 來信需檢附學校、系級、姓名、身分證字號、手機與電子郵件信箱。並提供 200 字以內的作品說明。

(六)注意事項

  1. 不限任何形式之拍照設備與色彩。
  2. 最多一次投稿 5 張照片。
  3. 參賽作品未曾獲得其他攝影類競賽獎項。嚴禁抄襲、頂用他人名義,經檢舉屬實,將公布姓名並取消得獎資格。
  4. 若有拍攝民眾,需取得該位民眾的肖象權。
  5. 本館對參賽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利如展覽、公開發表、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不另外支付稿費及版稅。
  6. 照片需為一次拍攝完成的作品,不收連作,不可後製(例如合成、抓圖、拼貼、疊片)。

三、獎勵辦法:

正獎 3 名、佳作 5 名,頒發獎狀與獎金,以資獎勵:

獎 項 首 獎 貳 獎 參 獎 佳 作 備 註 1.首獎、貳獎、參獎各 1 名,佳作 5 名。 2.各獎項皆得視情況從缺,由主辦單 位與評審委員變更修訂。 獎金 (新臺幣元) 5,000 3,000 2,000 1,000

四、 評選辦法

(一)由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圖書館負責收件、協調評審事宜。

(二)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決定錄取名次。

(三)評選標準:

  1. 主題內容與創作理念(佔 20%):作品與主題的相關程度、攝影理念與作品的契合程度。
  2. 構圖技巧(佔 40%):作品構圖的表現與手法。
  3. 攝影技巧(佔 40%):攝影技巧的展現,例如光影、取景、對焦等。

(四)決選日期:10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得獎名單公告於本館網頁,並個別通知得獎者。

(五)決選地點:國立臺灣圖書館‧3F 青少年悅讀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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