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新新竹、探秘領風潮」ART AJ 新竹安捷酒店第一屆繪影大賞

「發現新新竹、探秘領風潮」ART AJ 新竹安捷酒店第一屆繪影大賞

 總獎金: 136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5-02-15

主辦單位: AJ HOTEL 新竹安捷國際酒店

主辦單位電話: 03-620-9777

主辦單位Email:ajhotel@istaytion.com

前言

邀請參賽者透過繪畫和影像,共同創見新竹每一道值得紀錄的風景。
捕捉新竹縣中未被發現的美好,用作品「遇見新新竹」。
分享您眼中的精采新竹。

本比賽分為繪畫組、影像組二個組別,各組獲獎的作品將展出於新竹安捷國際酒店AJ藝廊及網站,並有機會成為2026年AJ年曆的主題照片。
所有得獎者皆可獲得獎狀、視獎項不同可獲得獎金及住宿券,比賽總獎項價值逾 33 萬元。

「發現新新竹、探秘領風潮」ART AJ 新竹安捷酒店第一屆繪影大賞

「發現新新竹、探秘領風潮」ART AJ 新竹安捷酒店第一屆繪影大賞

繪影緣起

新竹縣的秘境與人文之美,等待著更多人一同發掘與分享!本繪影大賞鼓勵大家「愛上旅行.來新竹走走心」,以畫筆和鏡頭捕捉新竹縣山海秘境、文化韻味及在地美學,傳遞竹縣的多元風貌。從高鐵站或火車站輕鬆出發,不開車也能探訪新竹每個角落,讓探索之旅充滿驚喜,發現屬於新竹新面貌。

繪影主題

邀請參賽者透過繪畫和影像記錄新竹縣的不同面向,捕捉未被大眾熟知的秘境之美。無論是隱藏於北埔老街的文化氣息,或是五峰、雪霸山區的壯麗自然風光,期待大家透過創意視角,打破對新竹縣的既有印象,展現多元魅力。用作品「遇見新新竹」,描繪新竹的美好未來。

參賽資格

凡社會人士均可參加,分為繪畫組、影像組二個組別。

收件日期

即日起-2025.2.15。

主辦單位

AJ HOTEL 新竹安捷國際酒店

新竹縣竹北市復興三路二段168號14F(新竹高鐵站前2號口2百米)

協辦單位

St. Vincent Art 聖文森國際藝術設計

作品要求

一、繪畫組

  1. 參賽作品規格:參賽作品尺寸限定為「4K ( 52cm*38cm )」,媒材限定為畫紙,紙材種類則不限。
  2. 限定繪畫平面作品,需手繪創作,風格不限,不得以裱框、電繪、攝影、平面雕塑等形式參賽。
  3. 不可於作品上添加簽名,或能識別參賽者身分的文字、符號或圖片。
  4. 參賽作品背後請以透明膠帶黏貼作品聲明書,以掛號郵寄繳交。作品聲明書須包含:作品名稱_繪畫地點_您的姓名,如:曬柿_味衛佳柿餅觀光農場_王大明。

二、影像組

  1. 參賽作品原始檔規格:檔案大小為600萬畫素以上,解析度300dpi以上之JPG或TIFF檔。
  2. 參加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且作品不允許使用後製軟體,如濾鏡特效、液化功能、汙點修復、修補工具、增加圖樣等可改變構圖畫面之任何功能,但可就亮度、對比、色階、飽和、曝光等基本參數進行調整,並得以視情況進行裁切。
  3. 參賽作品原始檔名規則:拍攝地點_您的姓名,如:北埔六塘落羽松_王大明。

參賽方式

步驟一:活動期間內,至新竹縣記錄下難忘的自然景觀、人文、建築、歷史、節日活動等影像,主題須清晰。

找尋旅遊靈感- AJ旅遊八達通景點

步驟二:按讚加入「 AJ HOTEL 新竹安捷國際酒店(高鐵站2號口、2百米)」臉書粉絲專頁。

步驟三:將安捷臉書粉絲專頁標題為「發現新新竹、探秘領風潮」 貼文「分享」至個人動態牆,標記「 #發現新新竹 #繪畫影像徵選」並設定為公開。

步驟四:「繪畫組」、「影像組」皆須填寫「 線上報名」表單,並請提供主題、旅行地點及說明。(主題-中文10字內、英文30字內;說明-中文20~50字)

1.表單須提供:影像參賽作品原始檔、《授權同意書》掃描檔(或資料清晰照片),相關資料請至「 雲端」下載。

2.《授權同意書》PDF掃描檔(或資料清晰照片之JPG或TIFF檔) 命名規則:授權同意書_王大明。

3.「影像組」線上填寫參賽資料並上傳作品即完成報名。

4.「繪畫組」除線上填寫參賽資料,須以合適信封裝覆作品,參賽作品背後以透明膠帶黏貼作品聲明書,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繳交,信封外須註明此活動名稱。

收件地址:105612 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28號16樓

公司名稱:安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行銷部)

5.「繪畫組」繳交作品請務必自行妥善包裝,如作品運送途中遭致損害,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作品評審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評審。若經評審決議作品水準未達評審標準,評審會得就該獎項議決從缺。

比賽獎項

一、特獎 (不分組)

  • 潛艇評審特別獎 乙名:獎金現金NT30,000元及新竹安捷國際酒店住宿券4張,總價值逾NT60,000元/名。

二、繪畫組

  • 金獎 乙名:獎金現金NT20,000元及新竹安捷國際酒店住宿券3張,總價值逾NT39,800元/名。
  • 銀獎 乙名:獎金現金NT10,000元及新竹安捷國際酒店住宿券2張,總價值逾NT22,300元/名。
  • 銅獎 乙名:獎金現金NT8,000元及新竹安捷國際酒店住宿券1張,總價值逾NT13,500元/名。
  • 佳作 兩名:獎金現金NT5,000元及新竹安捷國際酒店住宿券1張,總價值逾NT10,500元/名。
  • 安捷優選獎 五名:新竹安捷國際酒店住宿券1張,價值逾NT5,500元/名。

三、影像組

  • 金獎 乙名:獎金現金NT30,000元及新竹安捷國際酒店住宿券4張,總價值逾NT60,000元/名。
  • 銀獎 乙名:獎金現金NT10,000元及新竹安捷國際酒店住宿券3張,總價值逾NT29,800元/名。
  • 銅獎 乙名:獎金現金NT8,000元及新竹安捷國際酒店住宿券1張,總價值逾NT13,500元/名。
  • 佳作 兩名:獎金現金NT5,000元及新竹安捷國際酒店住宿券1張,總價值逾NT10,500元/名。
  • 安捷優選獎 五名:新竹安捷國際酒店住宿券1張,價值逾NT5,500元/名。

※各獎項贈送之新竹安捷國際酒店住宿券包含不同房型,以實際發送為準。

相關期程

收件日期:即日起-2025.2.15。

評審日期:2025.2.24-2025.3.7。

公布得獎日期:2025.3.12。

頒獎典禮日期:另行通知得獎者。

洽詢方式

於「 AJ HOTEL 新竹安捷國際酒店(高鐵站2號口、2百米)」臉書粉絲專頁傳送私訊。

聯絡專線:03-620-9777 或 ajhotel@istaytion.com

領獎說明

  1. 安捷國際酒店於官方網站及臉書公布得獎後,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得獎者,如因資料填寫不全、不確實或無法聯絡者,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2. 得獎人回覆其拒絕領獎、拒絕或無法提供領獎所需個人身分資料與負擔相關延伸之費用,以及逾期未回覆(3月21日前需回覆),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3. 安捷住宿券之使用條件,以票券上說明及公寓或酒店公告為準。
  4.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若得獎者不願意提供資料,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
  5. 相關獎項均須依票券上的相關規範及使用期限等使用之,安捷國際酒店恕不負責。
  6. 本活動 安捷國際酒店保留審核、決定及變更獎項內容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本活動安捷國際酒店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若有異動皆以官方公告說明為準。
  7. 個人資料保護:安捷國際酒店為得獎者個人資料之蒐集機關,蒐集之目的係作為寄發得獎通知、為領獎納稅之必要資訊及本活動相關通知之用。安捷國際酒店將於蒐集後自行或委託第三人於蒐集目的範圍內處理或使用得獎者之個人資料。
  8. 得獎者依法得向安捷國際酒店就其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得獎者亦得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惟其得獎資格可能因程序未完成而喪失。安捷國際酒店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得獎人同意得獎相關個人資訊(姓名、手機、電子信箱)由安捷國際酒店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
  9. 若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安捷國際酒店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參賽作品注意事項

  1. 每位參賽者影像作品不限一張投稿;但前三名(金牌、銀牌、銅牌獎)得獎者,每人限得一獎。所有獎項中,每人限得兩獎。
  2. 繪畫、影像創作的作品主題必須為台灣新竹縣內景物。
  3. 內容不可另外放置包含但不限於任何可識別的人、其他物品。
  4. 內容不得侵權其他智慧財產權或未受保護的其他照片,或任何已存在的元素整合。
  5. 參加作品不得運用A.I科技技術進行創作,生成填色(Generative Fill)和完全生成圖片(Fully Generated Images)。
  6. 參賽作品須為2024年11月1日(含)以後所拍攝或繪製。
  7. 拍攝過程、作品,皆不得違反任何現行法律或法規。
  8. 參賽作品不侵犯第三方權利(尤其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侵權、違法事宜,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徵件期間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項,獎項不予遞補。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其他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如有肖像權、著作權與拍攝時間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證之義務,並對主辦單位最後之判定不得有異議。
  9. 參賽作品不得參加其他比賽或在其他媒體上公開發表。公開發表之定義:參賽作品限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品,包括其著作內容之全部或一部,均不得於平面、網路、社群媒體或以其他方式向公眾公開提示,亦不得於上開各類媒體重複投稿、參賽。
  10. 參賽者保證是參賽作品的唯一持有者,並且參賽者沒有將此權利分配給第三方。
  11. 參賽者承諾在比賽期間不得將參賽作品用於商業用途。
  12. 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本國人士10%,外籍人士20%),稅額未達新臺幣2,000元者得免扣繳。
  13. 主辦單位依照著作權政策內規範下,得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不另給酬。
  14.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5.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16.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17. 本簡章如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簡章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18. 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項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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