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見江陽」瀘州市江陽區形象歌曲徵集
為進一步提高江陽區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打造“醉美瀘州﹒幸福江陽”品牌,大力宣傳江陽形象,讓更多的人認識江陽、熱愛江陽、記住江陽,特向全社會公開徵集江陽區形象歌曲。
一、歌曲徵集方
瀘州市江陽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二、徵集範圍
本次江陽區形象歌曲,面向全社會公開徵集,機構或個人不限。
三、徵集要求
( 一 )歌曲主題:本次徵集活動以“聚焦新時代、建設新江陽”為主題,歌曲創作內容健康向上、催人奮進,具有強烈的時代特點,又具有江陽鮮明的地域文化色彩,達到思想性、藝術性、地域性、群眾性完美結合。
( 二 )詞作要求:主題鮮明,用詞精準,彰顯本土元素,融合江陽的歷史、人文和地域特色,積極健康、用詞精準,詞句生動、合轍押韻、優美上口,突出時代精神,符合大眾的審美情趣,做到“接地氣、傳得開、留得下”。
( 三 )曲作要求:旋律優美和諧,節奏明快流暢,具有鮮明的江陽本土人文音樂元素,雅俗共賞、催人奮進,易於傳唱,魅力持久,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強烈的時空穿透力和濃郁的藝術特色。
四、投稿要求
( 一 )投稿者報送的作品必須是原創作品,擁有獨立的知識產權。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擔。作品雷同的按投稿時間先後順序確定,時間在前的投稿者作品確認參評。
( 二 )歌曲名稱由創作者自擬,報送作品時須提交簡譜或五線譜的電子文檔( 必須是詞曲兼備的完整稿件 )和作品完整的標準錄音小樣( 320kbps的mp3音頻文件 )。本次徵集活動由於時間緊,概不接受單獨的詞或曲。
( 三 )應徵作品時長最短不少於4分鐘,最長不超過6分鐘,歌曲形式為獨唱。
( 四 )提交作品時,需同時提交《江陽區形象歌曲作品徵集活動報名表》( 見附件 )。
( 五 )應徵作品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交,郵件標題註明“江陽區形象歌曲”字樣。
五、徵集截止時間
徵集活動自公告發佈之日起接受投稿作品,2021年1月30日截止( 以郵件到達時間為準 )。
六、評選方法
本次徵集活動由瀘州市江陽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組織實施,並成立專家評審委員會,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所有應徵作品進行匿名評審,在截稿日期後15個工作日內評選出10首入圍作品,並從入圍作品中評選出1首優秀作品、4首入選作品,並予以公佈。
七、獎勵辦法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徵集的江陽區形象歌曲設優秀作品1首,創作補助3萬元( 稅前 );入選作品4首,每首創作補助1萬元( 稅前 );另外5首入圍作品,每首創作補助2000元( 稅前 )。
八、說明事項
( 一 )10首入圍作品的知識產權歸徵集方所有。未經徵集方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如出現作品侵權,由創作者負責。
( 二 )本次徵集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參投的稿件恕不退稿。
( 三 )本次徵集活動的解釋權歸徵集方,參加本次徵集活動即視為同意並遵守徵集活動的各項規則。評選結果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訴。
九、投稿方式
( 一 )本次徵集活動投稿方式,採取電子文檔方式投稿。
( 二 )徵集作品聯繫方式
地址:瀘州市江陽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瀘州市江陽區黨政大樓320室 )
聯繫人:徐淼冬
聯繫電話: 0830—3123583
手機: 15196072088
郵箱: 123113221@qq.com
十、本徵集公告解釋權歸屬瀘州市江陽區文化廣電旅遊局。
瀘州市江陽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2020年11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