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職安卡」、「工地安全文化宣導意象」及「職場健康促進文化意象」圖像創意競賽

「臺北職安卡」、「工地安全文化宣導意象」及「職場健康促進文化意象」圖像創意競賽

 總獎金: 33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0-02

一、 前言

勞動局為推動職場安全,深耕勞工「勞動安全」意識,勞動局於 105 年率全國之先於營造業推行「臺北職安卡@安康方案」,積極促使進場作業勞工均接受營造作業「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主導及規劃教材、師資,提供雇主(營造業)主動辦理或參加勞動局訓練課程,讓勞工進行 6 小時教育訓練,並發給「臺北職安卡」受訓證明。

藉由聯合事業單位加入職安聯繫網,使「臺北職安卡」在本市各工地通行無阻,共同建構「工作環境安全」,希望透過「工地安全文化宣導意象」圖像得獎作品,建置於本市營造業新建工程工地,鼓勵其他工地起而效尤,共同落實勞工教育訓練,加強勞工自主的安全安全意識。

除了高風險的營造業以外,勞動局對於一般勞工身體健康與工作方式、作業環境等因素亦十分重視,希望透過「職場健康促進文化意象」圖像得獎作品,宣導雇主與勞工共同努力及提升職場健康促進文化,讓勞工以最佳環境下發揮最大工作效能,翻轉傳統思維,提升全民職場安全。

二、 活動目的:

106 年度規劃邀請國人共同參加「臺北職安卡」、「工地安全文化宣導意象」及「職場健康促進文化意象」圖像創意競賽,期待參加者將職場健康促進及職場安全、勞工教育、作業安全落實概念融入圖像創意中,讓國人更認知職場健康促進文化之重要,並讓勞工接受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期待發揮創意與想像力,將「臺北職安卡」、「工地安全文化宣導意象」及「職場健康促進文化意象」以圖像展現、實踐於生活中!

三、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四、 參加資格:

國內各立案之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五、 參賽辦法 作品規格:

(一) 每位參賽者對每一個圖像競賽限以一件作品參賽,多件作品參賽者,取消參賽資格。

(二) 參賽者填寫參賽基本資料與著作權約定,所有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均同意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開展示,或刊登於網站、相關廣告及文宣品上,不另行通知。

(三) 圖片格式:

  1.  「臺北職安卡」
    • (1)檔案大小:300KB 以上 JPG 圖檔或 400 萬以上畫素之數位圖檔。
    • (2)解析度:300 dpi 以上或向量檔。
    • (3)檔案格式:JPG 及 PSD 檔案格式、AI 轉外框。
    • (4)300dpi 原稿(原始檔)或向量檔。
    • (5)圖像設計並結合文字標語不超過 20 字(不包含臺北職安卡版面設定之基本文字),格式不限。
    • (6)為配合得獎作品展覽, 將以海報尺寸 86×54 公分印製。
  2. 「工地安全文化宣導意象」:
    • (1)圖像尺寸:W120*H150(或 W150*H120)公分。
    • (2)解析度:300 dpi 以上或向量檔。
    • (3)檔案格式:JPG 及 PSD 檔案格式、AI 轉外框。
    • (4)300dpi 原稿(原始檔)或向量檔。
    • (5)圖像設計並結合宣導文字之總字數不超過 150 字,格式不限。
  3. 「職場健康促進文化意象」:
    • (1)圖像尺寸:W120*H150(或 W150*H120)公分。
    • (2)解析度:300 dpi 以上或向量檔。
    • (3)檔案格式:JPG 及 PSD 檔案格式、AI 轉外框。
    • (4)300dpi 原稿(原始檔)或向量檔。
    • (5)圖像設計並結合宣導文字之總字數不超過 150 字,格式不限。

六、 送件:

DVD 光碟一式二份、報名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七、 收件截止時間:

106 年 10 月 2 日(星期一)止 (親送下午 5 點,郵寄收件以郵戳為憑) 。

八、 收件地點:

(一) 親送方式:請於 106 年 10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5 點前,將參賽作品送至臺北市政府動局職業安全衛生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5 樓東北區)。
(二) 郵寄方式:請於 106 年 10 月 2 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將參賽作品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職業安全衛生科(11001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5 樓東北區)」並於信封上註明 『2017「臺北職安卡」、「工地安全文化宣導意象」及「職場健康促進文化意象」圖像創意競賽』活動小組收。

九、 評審時間:

106 年 10 月中旬。

十、 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及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人員共同組成評審小組。

十一、 評分佔比:

(一) 主題意涵呈現:50%。

(二) 原創性:內容及意境,25%。

(三) 技巧表現:精彩度與趣味度,25%。

十二、獎項與名額:

(一) 「臺北職安卡」:共計 8 名。

  •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50,000 元、獎狀 1 張。
  •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30,000 元、獎狀 1 張。
  •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20,000 元、獎狀 1 張。
  • 佳作 5 名:各獎金新臺幣 2,000 元、獎狀 1 張。

(二)「工地安全文化宣導意象」:共計 8 名。

  •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50,000 元、獎狀 1 張。
  •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30,000 元、獎狀 1 張。
  •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20,000 元、獎狀 1 張。
  • 佳作 5 名:各獎金新臺幣 2,000 元、獎狀 1 張。

(三)「職場健康促進文化意象」:共計 8 名。

  •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50,000 元、獎狀 1 張。
  •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30,000 元、獎狀 1 張。
  •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20,000 元、獎狀 1 張。
  • 佳作 5 名:各獎金新臺幣 2,000 元、獎狀 1 張。

十三、公布與作品展出

(一) 公布得獎者時間:106 年 11 月於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官網(bola.gov.taipei)之最新消息區公告,另同步於勞動臺北FB 官網公告,並電話及 Mail 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二)得獎作品展覽: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將得獎作品刊登於官網或所屬網頁(例如臺北職安聯繫網)進行線上展覽。

(三)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依填寫資訊通知得獎者,若資料填寫不全或錯誤,致無法通知相關訊息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不得異議。

十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 繳交之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複製留存。

(二) 參賽作品違反本活動簡章規定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另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獎狀);如因可歸責於參加者之事由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參加者應負賠償之責。

(三) 如發現有冒名投稿之情事,經舉發查證屬實者,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如有得獎亦需沒收獎金與獎狀,遺缺不予遞補。

(四) 得獎作品如有冒借、抄襲、拷貝者,除取消得獎資格外,獎金及獎狀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無關。

(五) 得獎作品(含主題及說明文字)及原稿或原始檔,其版權歸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所有,主辦單位有宣傳、網頁製作、出版、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人並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

(六)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所有,並同意對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或其授權利用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八)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 參加「臺北職安卡」及「職場工地文化宣導」圖像創意競賽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參賽寄件時需簽名「著作權讓與同意書」,隨作品及報名表件交寄,經審核後始有參賽權。

十五、洽詢電話: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職業安全衛生科(02)2720-8889
分機 1414 承辦人曲先生。

十六、本簡章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之。

參考資訊職安聯繫網(網址:https://ap.bola.taipei/BOLAAPOUT/Bianca/Login.aspx

「臺北職安卡」設計版面應包含以下之基本文字(如:臺北職安悠遊卡、姓名、受訓種類、受訓日期、製發單位),請參考下圖,設計文字形式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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