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你的課程」計畫申請

「設計你的課程」計畫申請

報名時間: 2023-04-24 ~ 2023-05-24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創新設計學院

主辦單位電話: 02-3366-1869分機4

主辦單位Email:ntudschool@gmail.comvivianshih@ntu.edu.tw

為鼓勵學生自主學習,創新設計學院即日起開放「設計你的課程」計畫申請,邀請學生成為提案者從零設計一堂課,推廣認為重要的能力或議題。通過審核者將由學院提供場地、設備及經費等資源協助,實際執行提案。

「設計你的課程」計畫申請

「設計你的課程」計畫申請

申請辦法

  • 提案資格:國立臺灣大學聯盟(臺大、師大、臺科大)在校生

第一階段、提案&募集支持

  • 2023/05/24(三)23:59 前 至計畫網頁填寫「 課程提案表」簡述提案內容。
  • 2023/05/31(三)23:59 前 累積達 40 位國立臺灣大學聯盟之學生投票「 想參與課程」則取得參與第二階段書審資格。

第二階段、書面審查

  • 2023/05/31(三)23:59 前 繳交課程申請書與課程規劃書,詳如下:
    • 課程申請書:內容包含「提案動機、課程獨特性、課程設計過程、提案者在課程中扮演的角色,或任何你認為很重要的要素」,可選擇以文字/影片呈現,影片長度建議 3-5 分鐘。
    • 課程規劃書:內容包含「課程目的、性質、時數……等細節」,請以 Google Doc 形式填寫繳交。申請課程總時數最低 15 小時,最高 25 小時,建議時程規劃為 8 週內。
    • 完成後請將兩份檔案共享給 ntudschool@gmail.com,並將檔案連結寄信至 學院信箱。信件主旨:111-1 設計你的課程初審資料繳交
  • 書審通過者將進入第三階段 Pitch,結果通知時間:2023/06/08

第三階段、Pitch

  • Pitch 預計舉辦時間:6/12,確切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 提案者需準備 6 分鐘的課程提案簡報,與審查委員說明課程申請書與規劃書之相關內容,審查委員會在 Pitch 結束後提問以及回饋。
  • Pitch 通過一週後,即可開始招募課程學員。結果通知時間:Pitch 後一天
  • 若為輔導及複審,提案者須於 Pitch 結束後 7 個日曆天內(含)完成修改,並與輔導委員進行若干次課程討論會議。

申請流程與時程

提案評選規則

評選重點

  • 課程獨特性及提案者參與程度:期待提案者在課程中不只扮演 PM 或助教的角色,而是能進行部分 / 全程授課、與外部講師對談等,更深入地參與課程進行,讓提案更加獨特。

必要條件

  • 校內無開設過類似課程及資源、校外相關課程資源難以觸及:並非校內外有相關領域課程就不能開,可加強描述提案跟現有資源有何不同。
  • 課程主要目的為考取證照或通過某項測驗
    • 例:(X) 國際鋼管師證照衝刺班 (O) 鋼管舞文化與實作
  • 課程純技能、軟體教學:課程可包含軟體使用,但不可作為課程主軸。
    • 例:(X) AE 入門實作 (O) 動態影像設計→轉化知識加強議題推廣

加分條件

  • 課程包含實作、互動、反思等,非純聽講課程
  • 課程串聯某項社會議題:可參考但不限與 SDGs 有關
  • 跨領域課程:課程結合不同領域知識或集合不同領域學生共同參與

提案執行規則

  • 執行期間:112 學年度上學期 2023/09/04(一)至 2023/12/15(五)止。 若延後至 112 學年度下學期執行,執行期限與 112-2 申請辦法一致。

提案通過後、正式執行前

  • 確認課程日期地點及宣傳資料後,向學院索取「報名表單公版」填寫。
  • 填寫完成並通知學院後一週內,學院將公開選課資訊開放學生報名。
  • 開課前 7 個日曆天需累積 20 位國立臺灣大學聯盟學生報名、修課學生組成需至少包含三個不同學院,若未達標準則延期舉辦。

正式執行期間

  • 每週將課程狀況、照片填至「課程執行紀錄表公版」。
  • 每週繳交課程補助經費之相關申請單據(台大統編 03734301),逾期將不予補助。補助之經費項目皆以國立台灣大學核銷規定,檢據覈實報支。
  • 請修課同學於最後一堂課程結束前填寫「修課回饋表公版」。
  • 提案須參與 D-Day 期末成果展,並於一週前依計畫規定提供展出相關資料。

其他相關規定

  • 若課程講師非校內教師,未來轉為學分課程需找到校內教師擔任開課教師。
  • 於 112-1 前已執行提案過的二次提案者,需找到至少一位願意協助課程進行的校內老師,參與課程並評估後續開成正式學分課的可能性。
  • 授課教師為課程實際授課者,身分不限校內教師,具相關專業經驗證明之教師、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擔任(亦可為提案者本人)。
  • 所有提案課程結束後有協助學院對課程相關資料及照片規檔之義務。學院保留將課程內容進行數位化典藏、公開發表、公開播送、改作、重製、透過網路公開傳輸等權利。
  • 提案者於提交「課程提案表」時,即代表同意接受本辦法之規範。
  • 創新設計學院保留專案相關規範調整之權利,並負提前告知之義務。

聯絡資訊

施小姐

vivianshih@ntu.edu.tw

02-3366-186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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