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圖.美.攝—富里誰與爭鋒」第一屆富里鄉全國攝影大賽
壹、 計畫宗旨:
花蓮縣富里鄉地理位於花蓮縣最南鄉村,與台東縣池上鄉相鄰,為全國著名的米鄉之一,鄉內自然景觀豐富,有家喻戶曉的小天祥、天空梯田、黃澄澄的六十石山金針花園區、羅山大池及優美的縱谷風情,如詩如畫的美景真的美不勝收,除了有著美麗的自然景觀外,更有耐人尋味的人文底蘊,是來訪客旅駐足的好地方-富里,享受來自上天給予最美好的祝福,所擁有獨特的風景與人文,不僅專注於美麗風景,更關注於富里鄉日常生活、在地文化傳承和族群多元性。
透過鏡頭,讓我們追尋城鄉的脈動、人與環境的互動及城鄉故事背後的人文情感,攝影作品希望能啟發觀者對城鄉的思索,喚起共鳴和共同體意識,並將這些豐富多彩多樣的故事呈現給大眾,讓在地鄉親更能深刻的理解,和欣賞富里的多樣性和獨特性。
貳、 輔導及主辦(承辦)單位:
一、 輔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二、 主辦單位: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三、 協助單位:花蓮縣洄瀾攝影學會
參、 參加資格:
全國凡愛好攝影人士者,均歡迎參加(不限國籍)比賽。
肆、 攝影主題:
本次攝影活動主以「談∙圖∙美∙攝—富里誰與爭鋒」為攝影為主題,呈現屬於您所獨一無二的角度觀看富里的風景及人文之美,拍攝出觸動人心的美麗故事。
伍、 拍攝時間:
徵件日期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拍攝之作品應「保留檔案“中繼資料”備查」。
陸、 參賽組別區分:
分為A組、B組、C組,每一組限投5張攝影作品(同作品不可重複投件)。
A組:富里鄉風景攝影組
B組:富里鄉人文攝影組
C組:富里鄉空拍攝影組
柒、 參賽作品規格:
一、 參賽攝影作品需為「數位相機」(廠牌不拘)最少2,000萬像素拍攝(不得插點擴檔)以上之電子檔(JPG、RAW) 。
二、 參賽作品一律沖放或輸出為6吋X 8吋之彩色相片,短邊不限(全放)之彩色照片,連作不收,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包含機內重曝) 、疊片、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
三、 每位得獎者應於得獎名單公告,並經主辦單位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日起10日內,繳交每件得獎作品之交付「調整前原始檔(限RAW) 」以及調整後作品檔兩種數位檔案(光碟或隨身碟,檔案必須保留原始EXIF檔案資訊,原始檔應有拍攝日期),及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及肖像權同意書,逾期未繳或內容不符者視同放棄、該獎項名次不予遞補。
四、 每位參賽者參賽組別不限,每位參賽者作品限投5張作品,每件作品均需附參賽表(格式如附件1),若未附者即失去參賽資格。參賽表請確實填寫貼於作品背面,務必填寫完整並註明參賽組別(每件作品限勾選1組,未勾選或勾選2組或以上者,由主辦單位擇定之,不得異議) 。
五、 每件作品之參賽表應詳細填寫完整,尤其通訊地址要清楚,以利主辦單位寄送得獎等相關通知書,並維護自身權益。
六、 凡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者(20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另參賽者若偽造他人使用同意書,被攝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回獎金或相關獎品外,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七、 每件作品數位檔案儲存規定應註明:攝影組別、題名、作者(例如:A/風景攝影/陳○○);並與該作品參賽表所填資料相符。
捌、 收件日期:
自113年01月01日至113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均不受理。
玖、 收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裕民路123號
參賽信封請註明「談∙圖∙美∙攝—富里誰與爭鋒」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壹拾、 獎勵:
分為「富里鄉風景攝影組 」、「富里鄉人文攝影組」、「富里鄉空拍攝影組」三 組,每組評審出13件最美麗的照片,各組獎項名次及獎金如下: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50,000元整及獎狀。
2.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及獎狀。
3. 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及獎狀。
4. 佳作獎12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及獎狀。
壹拾壹、 參選程序:
一、 每件參賽作品均應詳實填寫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並浮貼於相片背面。
二、 郵寄之參賽作品請使用厚紙板保護,不得捲起至於筒內寄送。包裝後寄至970花蓮縣花蓮市裕民路123號,並於 信封上註明「談∙圖∙美∙攝—富里誰與爭鋒」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三、 評審:
1. 評審過程分資格審查及決審二階段,從嚴評審。
2. 由承辦單位邀請5名評審委員,共同組成「談∙圖∙美攝—富里誰與爭鋒」攝影比賽評審小組。
3. 評審期間於113年11月中旬。
四、 得獎公佈:
1. 於113年11月29日公佈得獎名單,並於花蓮縣富里鄉公所及花蓮洄瀾攝影學會官網公布並通知得獎人。
2. 113年12月擇期辦理頒獎記者會,同時於花蓮縣富里鄉公所官網公開展出得獎作品。
五、 活動簡章索取:
1. 請至花蓮縣富里鄉公所網站 https://www.fuli.gov.tw/」
下載活動簡章、參賽表、肖像權使用同意書、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及獎項代領委託書等資料。
2. 洽詢電話:花蓮洄瀾攝影學會 0928-877083 賴先生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03-8831111#177高先生。
六、 參賽細則:
1.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拍攝,且為未參加其他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不得以他人作品參加比賽,如有違反規定 或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不予評審。
2. 如涉及侵權之情事,本所除不予評審,參賽者應自負侵權責任,倘因前述事由,侵害本所權利,本所將依法提起求償,若領獎後經查違反上述規定,除取消獲獎資格外,所發出之獎項予以追回。
3. 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 每位參賽者於每一組之金、銀、銅牌及佳作等獎項,僅限得1件(以獎項高者為之)。
5. 得獎作品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讓予承辦單位。承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公開播送、公開傳輸、重製及無 限次公開發表、展示、電視插卡、發行、大圖輸出、印製畫冊等相關之權利,均不另給酬。
6.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
7. 得獎獎金應依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本國人士10%,外籍人士20%)及健保補充保費,稅額未達2,000元者得免扣繳。
8. 參賽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9. 請參賽者尊重評審委員會之評審結果,除有違法或不符簡章規定事項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10. 公告獲獎人員需配合大會參加頒奬典禮,如不克參加頒奬典禮,應請檢據委託書。
11. 參賽作品限113年度花蓮縣富里鄉內,風景、人文及空拍作品為主(以中繼資料為主),不可繳交113年度以前之作品。
12. 其他未定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解釋之
七、 其他比賽相關欵慮洽詢方式:
簡章內容詳情請洽詢: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農業暨觀光課高先生 03-8831111#177
洄瀾攝影學會賴先生0928-877083
相關連結:
- 【農觀課】「談∙圖∙美∙攝—富里誰與爭鋒」富里鄉第一屆全國攝影大賽
- 「談.圖.美.攝—富里誰與爭鋒」第一屆富里鄉全國攝影大賽 EDM
延伸閱讀:
- 【談∙圖∙美∙攝—富里誰與爭鋒】富里鄉第一屆全國攝影大賽 ~10/31[金獎5萬元]花蓮縣富里鄉公所為推廣鄉內觀光,將富里的美推廣至全國、甚至全世界,將於明年度辦理「第一屆富里鄉公所全國攝影大賽」,預計自113年01月01日至10月31日受理徵件,比賽分成三組:風景組(A)、人文組(B)、空拍組(C),總獎金共50萬元,歡迎全國 (不限國籍)攝影愛好者來花蓮縣富里鄉走走看看,一起來發掘富里鄉之美、捕捉富里鄉給你的滿滿感動。 花蓮縣富里鄉地處風景優美的花東縱谷,為全國著名的米鄉,鄉內自然景觀豐富,有家喻戶曉的小天祥、天空梯田、黃燦燦的六十石山金針花園區、羅山大池等,如詩如畫的美景真的美不勝收,除了有著美麗的自然景觀外,更有耐人尋味的人文底蘊,如稻草藝術季、客家義民節扛神轎及阿美族豐年祭等,也是哈雷騎士們每年10月大會師的重要據點,為全國遊客休憩旅遊、體驗農村文化的絕佳地點。
- 「談∙圖∙美∙攝—富里誰與爭鋒」富里鄉第一屆全國攝影大賽活動簡介 花蓮縣富里鄉地理位於花蓮縣最南鄉村,與台東縣池上鄉相鄰, 為全國著名的米鄉之一,鄉內自然景觀豐富,有家喻戶曉的小天祥、天空梯田、黃澄澄的六十石山金針花園區、羅山大池及優美的縱谷風情,如詩如畫的美景真的美不勝收,除了有著美麗的自然景觀外,更有耐人尋味的人文底蘊,是來訪客旅駐足的好地方 -富里,享受來自上天給予最美好的祝福,所擁有獨特的風景與人文,不僅專注於美麗風景,更關注於富里鄉日常生活、在地文化傳承和族群多元性。 透過鏡頭,讓我們追尋城鄉的脈動、人與環境的互動及城鄉故事背後的人文情感,攝影作品希望能啟發觀者對城鄉的思索, 喚起共鳴和共同體意識,並將這些豐富多彩多樣的故事呈現給大眾,讓在地鄉親更能深刻的理解,和欣賞富里的多樣性和獨特性。 比賽網站 : https://www.fuli.gov.tw/News_Content.aspx?n=1447&sms=9808&s=149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