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總廟三清宮」慶祝建宮五十週年活動攝影比賽
一、 活動宗旨:
本宮位於宜蘭縣冬山鄉梅花湖山麓,是一座集中國古典之精粹,堂構鼎壯,莊嚴無比的巍峨建築。它依山傍水,與清靜脫俗的自然景觀相互輝映,蔚為人間仙境。距離羅東市區約七公里,沿途風光明媚,加上梅花湖碧綠清澄,山光水秀相映成趣,堪稱為探幽攬勝的最佳去處。鼓勵愛好攝影者透過攝影呈現人間感動的作品,以弘揚道教精義、復興中華文化為宗。
二、 主辦單位:
道教總廟三清宮
三、承辦單位:
宜蘭縣攝影學會
四、 攝影主題:
道教總廟三清宮「建築藝術之美」、「道教神祇之莊嚴」、「本宮歷史之舊照」、「敬神朝聖之活動」,並且呈現活動多元內涵以及善美感動。
五、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六、參賽作品:
每人不可超過10件,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收回獎金、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一)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他人之著作權、肖像權、冒名頂替參加。不得抄襲 他人作品,若有抄襲與主辦單位無關,參賽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作品曾於公開媒體發表或獲獎者。
(三)作品正在參加其他相關比賽者。
(四)作品涉及暴力、色情、詆毀或與本主題無關等不當的內容。
(五)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不確實者。
七、 參賽作品
不得添加或刪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採用合成手法、改變作品原貌的後製或彩繪、重曝、留白邊、不得格放、連作不收;但允許使用影像軟體作:汙點修除、調整對比、飽和度、銳利化。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
八、 參賽作品填寫報名表
以單張為限,黑白彩色不拘。參賽作品須輸出長邊12英吋,短邊不限之作品。
九、 參賽者需繳交下列資料:
(一)報名表:詳填作品名稱、作者姓名、聯絡電話、地址、電子信箱、作品簡介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請黏貼於作品背面並裝入信封袋。(作品不須裱框)
(二)作品光碟:參賽作品檔案規格須為有效畫素1,200以上,檔案大小5MB以上(色彩:RGB,檔案格式:JPG),解析度須達 300DPI,經審核不符即取消獲獎資格。
(三)參賽方式:
- 1、 掛號郵寄:宜蘭縣冬山鄉得安村(梅花湖)三清路123號,信封上請註明「道教總廟三清宮 慶祝建宮五十週年攝影比賽」,並填註聯絡人及電話。
- 2、 請親送至宜蘭縣攝影學會會務中心,宜蘭縣羅東鎮倉前路65號
十、 收件期間:
2019年 3 月 1日至2019年 11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 十一、評審規則:2019年12月上旬由主辦單位成立評選委員會進行評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作品入選及未入選者均不退件。
十二、 獎項類別:
(二)各獎項每名各得獎金及獎狀乙張,銅牌以上(含銅牌)之獎項不得重複獲獎。
-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及獎牌乙面
- 銀牌獎:2名,每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及獎牌乙面
- 銅牌獎:3名,每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及獎牌乙面
- 優選獎:2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及獎狀乙張
- 佳作獎:5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及獎狀乙張
(二)獎金超過新台幣2萬元(含)以上,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需扣繳10% 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20%稅金。
十三、 得獎公佈:
除具函通知各得獎人之外,12月下旬於道教總廟三清宮官網,公佈得獎名單。相關活動訊息請上網: http://www.sanching.org.tw/me65
十四、 凡參賽者
均視為同意遵循本比賽簡章各項規定,對評審團之決議不得有異議。參賽得獎作品一經公佈,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十五、 參賽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
均歸屬主辦單位道教總廟三清宮所有,不另計酬,但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十六、主辦單位擁有
在任何地點展出,以任何形式及轉授權與第三者使用之權利,以上所述均為永久無償使用,得獎人不得有異議或撤銷此項授權。
十七、 參賽投稿之作品一律不退件 (包括資格不符者)。
十八、 參賽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
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項,獎項不予遞補,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其他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如有著作權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証之義務,並對主辦單位最後之判定不得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