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憩 TAIWAN 發現會展好所在」攝影大賞
前言
遇上美麗又有創意的餐具,是不是令食物的味道也變得分外美味?生活是一種態度,一件完美的器具,不論是用來放熱食、麵包,或甜點,都覺得他們是天生一對,餐具不僅是視覺的享受,同時更能帶動人的味覺,美器與美食的搭配,配合不同的擺設方式,令餐桌看起來更別有一番的情景。
活動目的
會 展 產 業 , 包 括 會 議 (Meeting) 、 獎 勵 旅 遊 (Incentive) 、 大 型 國 際 會 議 (Convention)以及展覽(Exhibition)或活動(Event),又稱為 MICE 產業,是全球化新興潛力的服務業。本競賽推廣生活永續,透過攝影拍攝的捕捉來延續,像是一個食物在餐桌上風情、在旅行中的生命、在活動中的鼓舞,並且認識台灣各城鎮中的風情。期透過活動創意發想與實作,以培育學生系統觀察能力。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樹德科技大學管理學院
主辦單位: 樹德科技大學會展行銷與活動管理系
參賽說明
(一) 參賽者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須就讀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不限年級、科別。
(二) 每人限投二張作品,作品為合法之攝影作品,不可抄襲、冒名、拷貝,為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法律上權利及利益,如有不實或違反參加規則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同意主辦單位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狀等) 須立即返還之,且願自負全部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活動時程
- 徵件時間:2023/02/20(一)至 2023/05/05(五)
- 審查時間:2023/05/06(六)至 2023/05/09(二)
- 得獎公告:2023/05/11(四)
- 頒獎典禮:2023/05/17(三)
主辦單位得視收件狀況延長徵件時間,與調整評選與得獎公告時間。
相片規格說明
(一) 參賽作品採傳統相機、數位相機、手機拍攝皆可,彩色照片(橫式或直式皆可),不收組合式照片;本次徵件不接受空拍。
(二) 拍攝時間:拍攝作品需為 2023 年 2 月 1 日以後(含)攝製完成。
(三) 作品需為一次拍攝,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疊片、改造、格放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四) 不得留邊、格放著色,翻拍、電腦合成、加色、疊片、護貝等,不收連作。
(五) 參賽作品電子檔須提供參賽作品之原始檔及轉存 TIFF 兩種檔案格式, 檔案需保留原始 EXIF 檔案資訊,應具備 1,000 萬畫素以上之品質,解析度至少 300dpi 以上,標準色域 RGB,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六) 參賽作品如有拍攝到可清晰辨認的個人,請檢附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群體、人群則不在此限。
投稿方式說明
一律採線上投稿方式,於徵件時間內至報名網址完成相關資料填寫。
(一) 於 徵 件 時 間 內 至 報 名 網 址 完 成 報 名 , 詳 細 內 容 請 參 閱 報 名 網 址 https://forms.gle/U1WWsbPZ1eCdqLkr6(若繳交兩件作品,需填寫兩次資料),報名網址內含【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作品檔名請依:姓名_作品名稱。
(二) 若有需繳交其他文件(如肖像權使用同意書)請自行列印填寫後傳至信箱 2023stumice@gmail.com,信件主旨為:募集食憩 TAIWAN 提案_姓名_ 補充文件。
(三) 繳件資料如不齊全恕不受理,敬請見諒。
評選方式說明
(一) 參賽團隊於徵件時間內繳交參賽作品完成報名資料提交,相關參賽作品將先行刪除與主題不符之參選作品進行綜整後,交由評審團隊針對評分項目進行評選,評選結果將統一公告。
(二) 評分項目
- 📸攝影構圖 60%:作品影像整體呈現,包含攝影技巧、構圖、光線等。 📸主題表達 20%:作品主題介紹及作品本身與活動內容的相關程度。
- 📸整體風格 20%:作品拍攝內容具獨特性或創意性,或內容具餐旅相關文化與生活意象。
徵件獎項與獎品
- 📸金獎乙名,獎狀一紙、獎金新台幣參仟元。
- 📸銀獎乙名,獎狀一紙、獎金新台幣貳仟元。
- 📸銅獎乙名,獎狀一紙、獎金新台幣壹仟元 。
- 📸優選二名,獎狀一紙、每名獎金新台幣陸佰元。
- 📸佳作十名,每名獎狀一紙。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樹德科技大學 會展行銷與活動管理系
聯絡人:
邱勇嘉 老師 E-MAIL: mk04271@stu.edu.tw手機:0918-208-680
沈助理 E-MAIL: nical@stu.edu.tw電話:(07)615-8000 分機 3302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他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部落格、個人網站、臉書等其他社群網站之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顧立性無償之作品) ;違反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2. 每人限投二張作品,作品為合法之攝影作品,不可抄襲、冒名、拷貝,為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法律上權利及利益,如有不實或違反參加規則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同意主辦單位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狀等) 須立即返還之,且願自負全部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3. 參賽者於提交參賽作品予主辦單位之同時,仍擁有參賽作品之完整著作權以及智慧財產權利,並同意入圍之作品永久以無償、不可撤銷方式授權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可再轉授權)以任何非商業形式、載體或技術(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於網站、螢幕桌布、實體或線上之展覽、刊物、廣告、專輯、月曆、海報或其他主辦單位認為適合之利用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編輯、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再公開傳達、公開展示、散布與出租等行為)。
4. 免責聲明:本次大賽之參賽者,皆於決定參賽時,同意對於任何因參加本次競賽及競賽相關活動,及因接受、使用、誤用、或持有競賽所得獎勵,而衍生之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均同意釋出、放棄、豁免主辦單位與其合作夥伴、附屬單位、子公司、廣告代理商、代理人、及其員工、經理人、董事和代表人所負之責任,並使之不因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而受有任何損害。主辦單位不為以下情形承擔責任:任何人為操作或檔案傳送時造成的錯誤、疏漏、干擾、資料刪除或遺失、瑕疵或延遲;線路故障;參賽作品或報名資料遭竊、遭毀損或遭到未經授權的存取;或者報名資料遭竄改。主辦單位也不對任何電話網路或線路、電腦網路系統、伺服器與提供商、電腦設備及軟體的問題或技術故障情形負責,且不因任何因網路或網站技術或連線、人為操作失誤,或以上多個因素綜合而導致之電子郵件訊息延遲收發狀況負責,包括因參與本競賽所受、上傳或下載本競賽相關文件所生或與之有關而對參賽者本人與相關人之電腦配備所造成之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