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賞」全國春聯書法比賽高雄市(107年)戊戌迎春徵件
一、宗旨:
配合(107年)戊戌新春節慶,推廣宏揚傳統書法藝術,並能為本市帶來春節應景活動,特舉辦本項活動。
二、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高雄市八方藝術學會
三、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
四、協辦單位:
汶采筆墨莊、文雅筆莊、高雄市中國書法學會
五、參賽資格: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喜愛書法藝術者歡迎報名參加。
六、比賽分組:
(1)國小中年級組
(2)國小高年級組
(3)國中組
(4)高中組
(5)社會組「含大專、大學以上」
七、比賽方式:
採徵件方式舉行。
(1)尺寸「各組皆以70cm x 35cm」書寫、內容以新春應景佳言等、字體不拘。
(2)作品收件日期:106年12月12日以前郵寄至
- (文雅筆莊:80292高雄市大順三路28號)07:722-4321或
- (汶采筆莊:80282高雄市福德二路30號)07:722-9998。
逾期不予受理。註明參加高雄市(107年)戊戌迎春-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參加作品背後須浮貼送件表夾於作品左上方(請自行影印或電腦打字)。
(3)各組錄取名單和領獎注意事項、地點等,於107年1月12日前公佈。
八、錄取:
各選出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 優選佳作若干。
九、獎勵:
佳作以上得獎各組均頒發獎狀鼓勵,前三名得獎者,得與參加本會於107年2月1日,與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共同舉辦之「高雄市107年戊戌迎春・名家揮毫贈春聯活動」。
十、其他事項:
(1)凡參加比賽之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推廣會務及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2)參賽作品請勿描寫,經評審委員認定有描寫或代寫之嫌疑,即不列入評審。
(3)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相關連結:
- 高雄賞-全國春聯書法比賽 高雄市(107年)戊戌迎春 徵件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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