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士林官邸鬱金香展」第二屆士林官邸鬱金香展攝影比賽
一. 活動主旨:
邀集各路攝影好手透過鏡頭,展現士林官邸鬱金香之美。
二. 參加資格:
愛好攝影之民眾皆歡迎參加。
三. 攝影主題:
以士林官邸公園園藝佈置為題,展現鬱金香展特色及園藝創意之美。
四. 作品規格:
一律輸出長邊7吋不限之彩色或黑白相片,以1次拍攝完成作品,連作不收,不得後製作。
作品需有主題及描述於報名表單填寫,每人以2張為限,連同照片一併交付作品JPG檔案光碟(有效畫數需高於1200萬畫素,不得插補點加大檔案)。
五. 收件日期:
108年2月21日至3月8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郵戳為憑)。
六. 收件地點:
11053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2段135號5樓(信封上請註明「第二屆士林官邸鬱金香展攝影比賽」,電話:02-27365266,楊小姐、陳小姐、林小姐)。
六. 活動簡章報名表請敬上下列網站下載:
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https://pkl.gov.taipei/
士林官邸旅客 https://zhtw.facebook.com/2016chshow/
七. 獎項:
第一名:1名,新臺幣10,000元,獎狀1張。
第二名:1名,新臺幣5,000元,獎狀1張。
第三名:1名,新臺幣3,000元,獎狀1張。
佳 作:10名,新臺幣1,000元,獎狀1張。
八.注意事項:
- 參加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 參加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得獎作品之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可公開宣傳推廣傳媒及相關之權利,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另致酬。
-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 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各項規定主辦單位保留修正權利。
- 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