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網紅召集令.雲端爭霸賽」徵件活動

「IG網紅召集令.雲端爭霸賽」徵件活動

 總獎金: 172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23-04-20 ~ 2023-08-10

主辦單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7-320-063分機517(吳小姐)

主辦單位Email:k45inntbca22@gmail.com

一、活動前言

給未來的網紅及明日之星:

想藉拍攝短影音獲得免費曝光好機會?想展現你的設計才華,打造獨創性濾鏡,開啟公務行銷的新思維?

恭喜您,現在是個大展身手的好機會。

「IG網紅召集令.雲端爭霸賽」徵件活動

「IG網紅召集令.雲端爭霸賽」徵件活動

即日起至112年8月10日,「IG 網紅召集令 雲端爭霸賽」明日之星徵的就是你🫵!

總獎額高達新台幣17.2萬,等你來挑戰!!!

IG Reels 短影音得獎作品前3名將上傳中區國稅局IG帳號曝光,供民眾欣賞,瀏覽次數最高者另能獲得人氣獎獎金新台幣5,000元!

IG 濾鏡得獎作品將以中區國稅局IG帳號上架,供民眾套用拍攝,使用率最高者前3名另能獲得人氣獎獎金新台幣5,000元!

二、活動主旨

透過舉辦 IG Reels 短影音拍攝 及 IG 濾鏡設計等2項徵件競賽,以創新社群宣傳方式使民眾感受國稅議題的重要性。

得獎作品上傳至網路,以擴大宣傳效益,另於頒獎典禮舉辦行銷論壇,擴大公務行銷量能。

*頒獎典禮尚規劃中,屆時請參閱活動“最新消息”區。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機關: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二)承辦機關: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

(三)協辦機關: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

四、參賽資格

(一)學生及一般消費大眾均可參加(惟不含本局及所屬單位員工)。

(二)完成下載並登錄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

【如何申請手機條碼(報名時需上傳 下圖手機條碼 截圖)】

(三)追蹤本局 IG 帳號:@ntbca。【報名時需上傳 已成為本局粉絲 截圖】

五、徵件項目及作品規格

(一)IG Reels 短影音

1.徵求具原創性短影音,拍攝 5秒至60秒呈現生活點滴、交流互動及情感連結之Reels短片,主題及形式不拘,短片須附加國稅宣傳(如下)

【國稅宣傳可就 雲端發票、國稅相關稅制(政)、廉潔社會 擇一發揮】

宣傳內容可至「最新公告」尋覓靈感,亦可參考簡章下方租稅宣導專區

(1)雲端發票,例如:「購物消費(可結合行動支付)並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或「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及領獎資料設定」或「其他與雲端發票有關之主題」。請注意:如您投稿雲端發票內容請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呈現。

(2)國稅相關稅制(政),更多內容可上財政部中區稅局官網了解,例如:「手機報稅」、「遺產稅稅額試算」、「稅捐稽徵法修法」等。

(3)廉潔社會,相關內容可至最新公告了解。

2. 貼文格式說明: ( 請詳閱以免不符作品規格 )

(1)將 Reels 短片上傳至個人 Instagram,帳號需設定為公開。

(2)影片需標記本局IG粉絲專頁(@ntbca)

(3)撰寫內文(100 字內)並於文字下方 Hashtag「 # IG明日之星雲端爭霸賽」。

3.請投稿後保留創作原檔,得獎者須提供原始檔案並授權本局粉專使用。

(二)IG 濾鏡

1.製作互動有趣的濾鏡,主題及形式不拘(如旅遊、美食、 節日祝福、紓壓療癒、運動、寵物活動、有趣測驗、換裝、彩色等),濾鏡須附加國稅宣導元素,傳遞專業、便民服務的核心價值。

※國稅宣導元素可至「最新公告」尋覓靈感,亦可參考簡章下方租稅宣導專區發揮。

2.濾鏡需呈現「中區國稅局」或「NTBCA(ntbca)」字樣。

3. 濾鏡投稿說明: ( 請詳閱以免不符作品規格 )

(1)使用 Spark AR 濾鏡製作完成後,點選“Test on device”選項於手機上測試濾鏡,請拍攝濾鏡測試影片 (長度 10秒以上)呈現,投稿時將濾鏡素材包(1. 濾鏡製作原始檔案 及 2.濾鏡測試影片) 建立2項資料夾以利評選,上傳至個人Google雲端硬碟,並提供雲端硬碟網址以完成投稿(注意:須設定開放主辦單位存取,主辦方mail: k45inntbca22@gmail.com)。

(2)欲投稿之濾鏡請勿將檔案以個人名義先行上傳至 Spark AR 發布,否則失去參賽資格。

(3)上述「濾鏡測試影片」便於評審委員完整了解濾鏡設計的元素(包含趣味互動、遊戲或測驗等等…),因此建議將使用濾鏡的效果全程完整錄製,以展現設計創意。

六、報名方式

(一)於本徵件平臺報名,參賽者須提供IG Reels影片連結/濾鏡測試影片及素材包(含ai檔),並附上200字以內創作簡介。

(二)可個人或團體組隊(2-5位,選一位代表人,勿多人同時以同一件作品投稿)報名參賽,每位參賽者作品件數不限,惟得獎作品以1件為限。承辦單位發送之通知、獎金及扣繳憑 單等,均以此代表人為之。

七、活動時程

(一)徵件期間:112年4月20日至112年8月10日止

(二)評審期間:112年8月14日至8月25日止(採線上評審)

(三)得獎公告:112年9月1日下午3時於財政部中區國税局網站及本徵件網站公布入圍者名單。

(四)人氣獎競賽期間:請Reels短影音前 3 名及IG濾鏡設計得獎作品 (9 名 )之得獎人協助將作品上架本局IG粉絲專頁(@ntbca)。

由於濾鏡上傳粉專尚需平台方核可後始得上架,人氣獎競賽期間自作品上架日始至112年10月2日下午3時止。

上架日期將於本徵件網站公告並另行通知得獎人。

(五)人氣獎公布時間:於112年10月3日下午3時於本徵件網站公布人氣獎得主。

(六)頒獎典禮:於112年10月14日(星期六)。得獎人請惠予出席頒獎典禮。地點:苗栗縣政府大廳(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頒獎典禮尚籌劃中,當日活動將另行通知得獎人。

八、獎金

(一)各類競賽分別擇優錄取前 3 名、優選 3 名及佳作 3 名,各頒發獎金及獎狀。

(二)人氣獎競賽:

1.Reels短影音前 3 名 得獎作品,將上傳本局IG粉專供民眾欣賞,瀏覽次數最高者頒發短影音人氣獎(1名),惟瀏覽次數至少須達2,500人次。

2.IG濾鏡設計得獎作品 (9 名 ) 將以本局IG粉專名義上架,供民眾套用拍攝及利用,使用率最高者頒發濾鏡設計人氣獎(3名),惟使用拍攝次數至少須達200人次。

(三)獎項如下,總獎額為17.2萬元

項目 IG Reels短影音 IG濾鏡
獎項 名額 奬金(新台幣) 名額 奬金(新台幣)
第一名 1 每名 16,000元 1 每名 20,000元
第二名 1 每名 12,000元 1 每名 16,000元
第三名 1 每名 10,000元 1 每名 12,000元
優選 3 每名 6,000元 3 每名 8,000元
佳作 3 每名 3,000元 3 每名 5,000元
人氣獎 1 每名 5,000元 3 每名 5,000元
總計 10 70,000元 12 102,000元

九、評分標準

(一)聘請外部相關專業評審及國稅局內部評審組成評選小組進行線上評選。

(二)評選結果將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本局官網公布得獎名單(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若因故無法聯繫而導致得獎權益喪失,得獎者不得異議。

Reels短影音:

評分項目 佔比
創意行銷 40%
內容網感力 35%
宣導效益性 25%

濾鏡設計:

評分項目 佔比
美感與宣傳性 45%
原創性 40%
操作性 15%

十、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

聯絡人:吳小姐

聯絡人信箱: k45inntbca22@gmail.com

聯絡電話:(037) 320063分機517

十一、注意事項

※ Reels 短影音徵件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於徵件期間截止後不得重新編輯。

(二)參賽者個人IG帳號若因未設為公開帳號使主辦及承辦單位無從辨別,致無法成功報名者,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Reels短影音前3名得獎者請協助將得獎作品Reels短影音及音檔提供本局粉專上傳至本局IG貼文供民眾欣賞,瀏覽次數最高者頒發短影人氣獎(1名),惟瀏覽次數至少須達2,500人次。

※濾鏡設計徵件注意事項

(一)欲投稿之濾鏡設計完畢後,請勿將檔案以個人名義先行上傳至Spark AR發布,否則失去參賽資格。

(二)濾鏡需呈現「中區國稅局」或「NTBCA(ntbca)」字樣。請將設計之濾鏡命名,連同濾鏡檔案及使用影片進行投稿。

(三)IG濾鏡設計之得獎作品(計9名)將由本局IG粉專名義上架,供民眾套用拍攝及利用,使用率最高者頒發人氣獎(3名),惟拍攝次數至少須達200人次。

  1. 投稿作品須為尚未發表、未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且為參賽者原創之作品。作品使用之元素(如﹕圖片、音樂等)應具有合法授權。
  2. 參賽作品及相關文件檔案上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學校、團隊成員及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
  3. 為推廣本次競賽,參賽者送出報名網頁,即同意其參賽之創作作品自受理報名起至活動結束期間,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人為活動之宣傳使用(含網路宣傳) 。
  4. 所有參賽之作品,視為參賽者同意使用權轉移主辦及承辦單位,並同意授權主辦及承辦單位得自由運用,不論重製或公開展示印製成文宣品,均不須另行通知,且參加徵選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5. 參賽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活動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移除上傳影片,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獎座、獎狀,參賽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6. 任何以不正當行為製作之作品,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則取消參賽資格。
  7.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影像創作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作品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8. 參賽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不得以性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等為理由而出現歧視情節。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獎座及獎狀。
  9.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所有註冊應為參賽者自發性行為,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以免觸法。一經查證有偽造或冒名,主辦單位有權不經說明,逕行取消活動之一切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10.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1. 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及聯絡資料錯誤、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及作業,一概以棄權論。
  12. 得獎者倘為團體報名,需推派一名隊長作為代表,負責與主辦單位聯繫及獎金領取等事宜,獎金以電匯方式匯入指定匯款帳戶,並應寄回簽收領據。由得獎組別自行釐清分配獎金,與主辦單位無涉。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13. 獎金之給付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依現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扣繳所得稅款並黏貼印花税票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故得獎人需依規定期限内完成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4. 獎項由評選小組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另經評審錄取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5.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變更及終止本活動所有細節内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布於本參賽網站,恕不另行通知。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16.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本次活動者,視為瞭解及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提供主辦單位於本活動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租稅宣導專區

1.中區國稅局官網: https://www.ntbca.gov.tw

2.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相關:

3.手機報稅 /行動電話認證專區 https://reurl.cc/k1rq3r

4.國稅智慧客服 https://reurl.cc/9GGVon

5.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 https://reurl.cc/OAGEoD

6.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 https://reurl.cc/Kb4X5y

7.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 https://reurl.cc/WrrDkL

8.稅捐稽徵法修正專區 https://reurl.cc/6ZZNEO

9.反避稅制度專區 https://reurl.cc/k1rqg3

10.廉政專區 https://www.ntbca.gov.tw/singlehtml/afe40f13f12c4c7b80c6ec9ee935f32c?cntId=18ce58b79e2941be9d00bb1156041740

11.新住民稅務專區 https://reurl.cc/rDDLRy

12.性別主流化專區 https://reurl.cc/Gxxe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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