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世界講堂@FICHET」之LOGO視覺設計大賽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 FICEHT )為宣揚臺灣高等教育之真善美,將於本年起辦理「OPEN世界講堂@ FICHET」系列講座,邀請在臺各界傑出外籍人士開講,分享在臺求學經歷或深耕寶島的心情點滴與勵志故事,蓬勃國際移動學習精神,縮短臺灣與世界攜手距離。為此,本會舉辦「OPEN世界講堂@FICHET 」 之 LOGO視覺設計大賽,期青年學子揮灑熱情自由筆鋒,創造凝聚破除萬難、乘風破浪、無畏無懼、改變世界之LOGO標誌。
徵選辦法
一、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 ( FICHET )
二、參賽資格:
全臺大學校院本國及外籍在學生
三、繳件截止日:
即日起至109年10月4日( 日 )止
四、設計標準:
- 以「OPEN世界講堂@FICHET」之理念作為設計主軸,展現臺灣高等教育「國際多元鏈結、廣納世界菁英、擁抱精彩人生」之豐富底蘊意象LOGO。
- 設計圖應得放大或縮小,或應用於各材質之宣傳製作物上,並能明顯識別、記憶,適用未來本講座之各系列活動。
五、作品規範:
- 每人參賽作品限一件,請附作品名稱及創作理念( 300字以內 )。
- 參賽作品請以平面數位方式創作,繳交彩色稿與單色圖稿,並提供向量檔與PDF格式檔案,解析度高於300dpi,且不得小於1024*1024px。
六、 報名繳交資料:
- 報名表( 附件一,含創作理念300字內 )。
- 作品電子檔( 請以作者姓名為檔案名稱 )。
- 前述2項資料請一律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 sasha@fichet.org.tw 信箱,郵件主旨應為【講座LOGO視覺設計】+姓名。
七、評審標準:
主題性40%;原創與獨特性35%;色彩配置及美感25%。
八、評選辦法:
- 由主辦單位組成評選委員會,針對參賽作品進行評選。評選時不公布作者姓名,以示公平。
- 人氣獎為網路票選活動得票最高獎,開放投票時間為109年10月6日至11日中午12時止,投票網址將於本年10月6日公告於本會官網。
- 評選結果將於本年10月底前公告於本會官網,並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個別通知得獎人。
- 為確保得獎作品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獎項得予從缺。
九、獎勵辦法:
- 首獎1名:獲頒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 含稅 )。
- 佳作3名:獲頒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 含稅 )。
- 網路人氣獎3名:AirPods Pro。
※獲獎者不得要求指定獎項更改、折換現金或兌換等值商品,不得重複獲獎,且主辦單位有最終修改決定權。
十、其他注意事項:
( 一 ) 本活動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目的係為進行本活動之報名、通知、聯繫、甄選、表揚及成果發表等作業,其蒐集、處理及利用皆受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 二 )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亦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由作品提供者自負法律責任。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時,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
( 三 ) 凡得獎作品及數位檔案,參賽者同意將作品著作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參賽者得保留但不對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行使著作人格權;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及不限次數、時間、方式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 四 ) 若得獎人參賽資格不符規定、失去得獎資格、無法聯繫、未於收到得獎通知三日內回覆主辦單位或拒絕收受獎項,該獎項將被追回,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另擇人選授予獎項。
( 五 ) 凡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的各項規定,違反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項;若涉及著作權或其他侵權、違法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 六 )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可隨時補充說明或變更之,將以最新公告為主,請至本會網站查詢。主辦單位有權決定終止、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並保留活動修改正式規定內容及權利。
( 七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予價值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將先代扣除得獎者之稅金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