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90週年院慶「標語與標誌」設計徵選
成立於1928年的中央研究院將於明(2018)年歡慶90週年,除規劃國際學者論壇、院史專書、院史老照片回顧等系列活動外,中研院也將舉辦院慶標語(Slogan)及標誌(Logo)設計徵件活動,自即日起至今(2017)年10月27日止,盼藉徵求優秀設計作品及網路票選活動,為即將到來院慶活動進行暖場,讓中研院90週年的視覺設計能兼具創意與學術研究風格,歡迎院內同仁、院友或各界有興趣者踴躍參與。
主辦單位秘書處表示,徵件截止後,投稿作品將由專業評審就「標語」及「標誌」各初選10名,進入下一階段的網路公開票選;票選前5件的作品,將由中研院院慶活動規劃委員會選出優勝作品,徵選結果預計於12月公告。其中標誌優勝作品可獲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標語優勝作品可獲獎金新臺幣7,500元、網路票選第一名者將另頒予網路人氣獎,參與投票的民眾還可抽精美紀念品。除此之外,更有多名入選獎、票選獎等獎項,千萬別錯過這場可盡情發揮參賽者創意及設計能力的徵件活動。
秘書處表示,90年前為提昇國家科學與人文領域的尖端學術研究,以國家之力成立了中央研究院,經歷任院長的經營擘劃,始具今日之規模,並在國際學術界佔有一席之地。希望藉90週年院慶系列活動的舉辦,傳達「回顧過去、展望未來」的目標,使更多有志於從事學術研究的青年學子充滿熱誠,並對院內年輕研究人員產生啟發作用。
新聞聯絡人:
黃詩雯,中央研究院院本部秘書處
(02) 2789-9868 shihwen@gate.sinica.edu.tw
吳宗訓,中央研究院院本部秘書處
(02) 2789-9875 cteam597@gate.sinica.edu.tw
相關連結:
中央研究院90週年院慶「標語與標誌」設計徵選 活動簡章
壹、活動主旨
為籌辦2018年90週年院慶活動,營造全院同仁參與氛圍及期待感,鼓勵優秀創意與設計投入,院慶活動標語(Slogan)及標誌(Logo)設計,將透過徵選方式產生,以讓90週年院慶之視覺設計更貼近院區意象與學術研究風格,並提供本院同仁發揮設計實力的平台。所設計之作品將有機會運用於90週年院慶活動網頁、各項文宣及識別物。
貳、辦理機關
主辦單位:中央研究院
參、徵選方式
一、徵選對象:
本院同仁、退休院友及對標語、標誌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加。
二、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週五)止,逾期恕不受理,亦不得補件。
三、收件方式:
本活動收件採網路方式報名,請至網址:https://goo.gl/forms/AlDzhtbnwnkf4Qrf1填妥報名資料,並將作品說明暨評分表(附件1及2,請寄Word檔)連同標誌作品電子檔(JPEG檔及AI檔)寄至E-mail: anniversary90@gate.sinica.edu.tw,始得完成報名手續,不合格件不予受理,所送資料恕不退還。為確保所寄資料正確,寄送檔案名稱格式請統一為「(姓名)中央研究院90週年院慶設計徵選-Slogan」及「(姓名)中央研究院90週年院慶設計徵選-Logo」。
四、洽詢電話:
秘書處公關科吳宗訓先生,(02)2789-9875。
五、徵選結果公布:
將於2017年12月公布獲選作品於本院網站,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得獎者。
六、參賽作品以標語及標誌項目每人各一件為限,且符合未曾出版及發表(含雷同)之原則。
肆、設計原則
彰顯本院良好的學術傳統與創新研究精神,培育優秀學術人才理念,並符合慶祝90週年院慶之意象表達。參賽者需設計出代表「中央研究院90週年院慶」的標語(中、英文不限)及標誌。所設計之作品需可廣泛應用於網頁、旗幟、海報等各項文宣品及識別物,以達到宣傳、識別之目的。
伍、評審方式
一、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及特色等。
二、初選: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並依下列評審標準初選,初選後「標語」及「標誌」各擇10件入圍。如投稿標語文字內容相同者,則以報名資料填寫時間在前者入圍。
(一)標語評審標準:切合主題40%、簡潔流暢30%、創意30%。
(二)標誌評審標準:主題意象表達40%,視覺效果及美感30%,應用可行性30%。
三、票選:將入圍作品公布於本院網站,進行網路人氣票選出5件作品進入決選階段,如同票數,則以初選評審分數決定名次。
四、決選:由本院「90週年院慶規劃委員會」從通過網路票選之5件作品選出優勝作品。
五、得獎名單將於本院網站公告(https://www.sinica.edu.tw/)。
陸、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標語徵選:
(一)入選獎:經評審初選通過,且未進入網路票選之作品,每名新臺幣1,500元,共5名。
(二)票選獎:經網路票選通過,且未為優勝作品,每名新臺幣2,500元,共4名。
(三)決選獎:經委員會決選之優勝作品,每名新臺幣7,500元,共1名。
(四)網路人氣獎:經網路票選第一名之作品,每名新臺幣1,500元,共1名,若同名次,獎金平分。
二、標誌徵選:
(一)入選獎:經評審初選通過,且未進入網路票選之作品,每名新臺幣2,500元,共5名。
(二)票選獎:經網路票選通過,且未為優勝作品,每名新臺幣5,000元,共4名。
(三)決選獎:經委員會決選之優勝作品,每名新臺幣15,000元,共1名。
(四)網路人氣獎:經網路票選第一名之作品,每名新臺幣2,500元,共1名若同名次,獎金平分。
三、網路票選抽獎:參與網路票選投票者,抽選出10名贈送精美紀念禮品。
四、如遇決選者因故遭取消資格,則由其他票選優勝者中再核定遞補,以下類推;若參選作品未達標準,本院保有獎項從缺之權利。
五、本院將另行通知獲獎著作人簽署「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附件3)後,辦理後續獎金撥付事宜。
六、得獎作品之設計費(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以利設計費核發。
七、得獎人若為本院任職同仁,獎金依規定將以等值商品禮券代替。
八、得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課稅,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其他稅務相關規定請參照財政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f.gov.tw。
柒、作品規格
一、標語(Slogan)
(一)中、英文不限。
(二)中文創作字數限20字以內(英文字母、數字以一字計算)。
(三)純英文創作不限字數。
(四)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請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以300字為上限。
二、標誌(Logo)
(一)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請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以300字為上限。
(二)作品請以電腦繪圖完稿,須提供繪製1024px x 768 px之視覺設計彩色稿,JPEG格式檔1份,JPEG檔作品解析度需至少為300dpi,標準RGB格式,檔案大小以3M內為限。並另提供繪製A4作品尺寸之視覺設計彩色稿,向量檔AI格式,解析度需高於300dpi,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四色以內為限。
三、作品不得標示可辨識個人、公司、團體之圖騰記號,例如:浮水印、名稱、圖章、代號…等有違影響評選公正性疑慮之記號,違者取消資格。
四、作品規格需符合有利於平面印刷或放大展示之運用性。
捌、注意事項
一、參與本徵選活動衍生之相關費用由參加者自行負擔,本院不另外支付。
二、參加者應保證參選作品符合規格,並為其原創性創作且享有完整著作權,未曾公開發表、出版或於其他競賽類及非競賽類活動中獲獎,且無抄襲國內外其他創作。
三、參選作品及繳交之報名資料一律不退件,參加者須保證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有第三者主張受侵害,參加者須自行負責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相關損失,本院並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選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核發之設計費。
四、參加者得利用本院之院名或院徽進行創作,惟因其所產生之新創作,僅限於本徵選活動使用。
五、得獎者(入選獎、票選獎及決選獎)須同意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本院,並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
六、利用網路、程式之漏洞進行灌票者,本院有權取消其投票數及參選資格。
七、評選結果產出後,本院得逕行將獲獎作品組合運用,必要時獲獎者需依據本院指示針對獲獎作品做部分修改,並提供修正後電子檔,不另致酬。
八、得獎作品(入選獎、票選獎及決選獎)著作財產權之全部均歸本院所有,本院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九、請詳閱以上徵選說明,一旦投稿參與本次徵選,則視同同意本徵選簡章內容之相關規定與中央研究院另行公布之附屬規定。
十、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本院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活動之權利。另本院保留修改本徵選簡章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事宜,包括參加資格、得獎者的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或裁決。若參加作品不符合本院需求,亦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十一、如有未盡事宜,由本院另行通知參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