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文化旅遊宣傳LOGO、宣傳品牌口號、吉祥物徵集
為創建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提升中山市在粵港澳大灣區乃至全國城市形象,更好體現中山文化旅遊內涵和時代特徵,準確反映中山文化旅遊資源特色,展示中山文化旅遊形象,中山市文化廣電旅遊局面向全社會開展中山文化旅遊宣傳LOGO、宣傳品牌口號、吉祥物有償徵集活動。
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中山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承辦單位:廣東聲屏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主旨
中山文化旅遊形象應充分體現中山文化的內涵、旅遊資源的特色,凸顯時代特徵和國際視野,符合社會認知和公眾期望。
活動安排
活動安排:徵集由2019年12月27日起-2020年4月15日
網上投票:2020年4月17日-30日
專家評審:2020年5月1日-8日
結果公佈:評審結束後不少於5天
結果公佈:2020年5月19日(初定)
徵集範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徵集
徵集方式
關注“文旅中山”、“嗨翻中山”、“中山廣播電視微平台”微信公眾號點擊菜單欄中“有償徵集”進入徵集活動頁面,填寫報名信息上傳參賽作品,也可發作品文件至郵箱66512203@QQ.com,郵件主旨以“作品類別+作品名字+公司(個人)名字+電話”命名。
徵集要求
(一)宣傳品牌口號:要語言優美,寓意深厚,朗朗上口,響亮有力,易記易傳,具有文字震撼力、傳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既符合文化和旅遊宣傳的一般要求,引人入勝,又體現特色性、傳播性。一般不超過12個字。作品投稿人需對所提交作品需擁有完整的著作權,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並作出簡要闡釋,說明具體含義或寓意(300字以內)。
(二)標識(logo)要能充分體現中山文化旅遊的基本內涵、典型特徵和文化精髓,突出中山本土人文特色和旅遊主旨,與中山文化旅遊資源稟賦相協調;具有識別性、獨特性、好創意性和可觀性;外形簡潔、色調明快,構思精巧、寓意深刻,視覺形象鮮明,具有較強的視覺衝擊力與識別性;標識圖案要宜於三維動畫製作,適合視頻表現;適合製作成一系列的 VI 視覺形象系統進行推廣,具有鮮明的時代氣息與生動的藝術美感。設計作品必須附有對創作理念300字以內的文字說明。
(三)吉祥物設計要求兼具時代感與地方特色,充分展現中山文旅形象;構思新穎、好創意鮮活、造型簡潔、色彩鮮明、形象可愛,具有鮮明的象徵意義和廣泛的吸引力;利於後期市場開發,方便製作周邊產品等。作品必須附有對設計理念300字以內的文字說明。
徵集須知
一、針對標識(LOGO)和吉祥物作品,微信報名時需上傳JPG格式的預覽圖一份,色彩模式RGB, A3尺寸(297× 420mm),分辨率300dpi,每幅作品文件大小不超過2M;同時需提交PSD、AI、CDR其中一種格式的源文件及圖片文件發送到郵箱66512203@QQ.com,郵件主旨以“作品類別+作品名字+公司(個人)名字+電話”命名。
二、為了評審公平公正,請作者不要將姓名、公司、團隊等信息標示在作品顯眼位置上,作者具體聯繫方式和文字說明請發徵集活動頁面後台或以郵件的方式發送至徵集郵箱,敬請諒解。
評審形式及獎項設置
徵集作品經初審、網絡投票、專家評審,綜合評定獎項,主辦方有保留各評選項目特等獎的權利。評選結果將在“文旅中山”及“嗨翻中山”公眾號進行發佈。 本次活動按照標識(LOGO)、宣傳品牌口號、吉祥物三個徵集單元分別設立多個獎項。
獎項設置
(1)標識(logo)
- 設特等獎1名,獎金2萬元;
- 一等獎1名,獎金1萬元;
- 二等獎3名,獎金各0.5萬元;
- 三等獎5名,獎金各0.2萬元。
(2)宣傳品牌口號
- 設特等獎1名,獎金1萬元;
- 一等獎1名,獎金0.5萬元;
- 二等獎3名,獎金各0.2萬元;
- 三等獎5名,獎金各0.1萬元。
(3)吉祥物
- 設特等獎1名,獎金1萬元;
- 一等獎1名,獎金0.5萬元;
- 二等獎3名,獎金各0.2萬元;
- 三等獎5名,獎金各0.1萬元。
總分由專家評分和網絡投票分組成。
1.作品初選:由承辦單位組織文化、旅遊、傳播類專家在所有稿件中各篩選出作品發佈網上投票。
2.綜合公眾投票(網上投票佔40%)和專家評選(專家評分佔60%),選定各類別前3名。
3.各類別作品將在中山文化廣電旅遊局官網及“文旅中山”微信公眾號進行結果公佈,結果公佈時間為:評審結束後,次日起5天。
4.初定於5月19日由中山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及“文旅中山”、“嗨翻中山”微信公眾號公佈最終獎項。
徵集聲明
(一)徵集作品必須是參賽者的原創作品,不得抄襲剽竊他人作品。參賽者所報送的徵集作品,均視為作者在保留署名權的基礎上,授權中山文化廣電旅遊局用於任何形式的對外推廣宣傳和播放。如出現參賽作品侵犯第三方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的,由提供該侵權作品的參賽者(個人、團隊或公司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同時,中山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將保留取消作品資格及追回獎項的權利
(二)對徵集活動的作品,主辦方有權對作品進行複製、改編,在各種媒體平台對作品進行展播、出版以及推薦參加活動、進行公益宣傳等無償使用權,原作者擁有署名權。
(三)所有徵集作品的電子文件不予退還,請參與者自留底稿。因郵件丟失、誤寄等原因造成作品丟失的,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參與者因參與活動發生的交通、食宿、郵遞、通訊等費用自理。
(五)作品徵集完畢後,主辦方將根據徵集作品的數量、質量等因素保留空缺或減少部分獎項的權利,不再另行通知。
(六)評選結束後,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將擇優或根據需要代表中山市國家級、省級推薦作品,參加相關活動。
(七)對本規則產生的任何異議,主辦方保留最終解釋權;與本次活動有關的任何未盡事宜,以主辦方通知為準。
諮詢方式
聯繫人:李先生 聯繫電話:18988559031。
網絡查詢請關注“文旅中山”、“嗨翻中山”、“中山廣播電視微平台”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