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奧會100周年紀念暨111年第三十二屆會長盃全國溜冰錦標賽(曲棍球)
一、主旨:
為推廣全國溜冰運動風氣,提升溜冰技術水準,積極培育國家代表隊優秀選手,爭取國際賽獎牌為國爭光,特舉辦本屆錦標賽。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桃園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
四、承辦單位:
高雄市港都直排輪協會
五、協辦單位:
高雄市港都直排輪協會
六、贊助單位:
智能動感有限公司
七、競賽日期:
111 年 5 月 25 日(三)~111 年 5 月 29 日(日)共 5 天
八、競賽地點:
高雄大坪頂直排曲棍球場
九、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 111 年 4 月 29 日(五)截止
十、領隊會議:
111 年 5 月 13 日(五)11 點,線上 Google Meet 進行
十、報名規則:
(一) 聯絡方式:
項目 | 連絡人 | 電話 | 電子信箱 |
曲棍球 | 張淑靜 | 0986-721-616 | shujang561225@gmail.com |
(二) 報名方式: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1. 請至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官方網站報名
報名網址: https://www.rollersports.org.tw/
2. 繳費流程:
本次賽會採用網路報名,網路報名完成後憑虛擬帳號可去各通路繳費(例如: 銀行臨櫃匯款、ATM轉帳、網路銀行轉帳),請依指示在報名截止日前進行繳費,其他方式一律不受理,若未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繳費則視同未完成報名,將自動刪除該筆報名資訊,當事人不得異議。
3. 領隊會議時接受報名錯別字最後訂正,領隊會議後獎狀須於賽程結束一週內交由各縣市委員會至大會統一修改,每張收取工本費100元。
(三) 退費流程:
(1) 退費流程:
1. 申請退費者,請填寫退費申請書(如附件),並EMAIL至協會信箱( rollersports1111@gmail.com)。
2. 申請退費日期,以協會信箱顯示的日期為準。
3. 賽後依序辦理退款,將於賽事結束後二個月內完成退款。
4. 如有銀行轉帳匯費,將於退費款項內扣除。
5. 務必提供「銀行帳戶影本」,需含有銀行名稱、分行、戶名、帳號。
(2) 申請退費以領隊會議前第七天為截止日,逾期不受理。
範例: 領隊會議日為5/13,退費截止日為5/6(含),5/7(含)之後不再受理退費申請。
(3) 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費者扣除30%行政費用。
(4) 因受傷申請退費者。
1. 需檢附診斷證明。
2. 將扣除 10%行政費用。
(5) 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賽或取消賽事,申請退費者:需扣除10%行政費用。
(6)其他(請於申請書上詳細說明)。
(四) 球員資格證明文件:
1. 縣市溜委會組:
A.111年度已完成註冊之球員證(以註冊縣市為主,不得同時跨兩縣市)。
B.女子球員亦須完成註冊,但報名女子組時,則不限原註冊縣市,可跨縣市組成女子組參賽。
2. 學校組:以校為單位附上整隊學生證影本或附有相片之在學證明。
3. 女子組與大師賽組:女子組可跨註冊縣市組隊,大師賽組不須註冊即可報名。
4. 上述證明文件,以隊為單位於賽前一週匯整,請註明隊名,連同登錄表以電子檔方式,寄至以下電子郵件(luckboy12@gmail.com),若該隊資料缺漏,導致無法出賽與損失參賽權益,報名單位自行負責,且大會有權取消該選手或隊伍比賽資格。
5. 本屆會長盃參賽資格規定,依110年度全國曲棍球教練會議之決議內容實施,於111年實施之註冊制為主。
6. 請參賽各隊伍,依規定向曲棍球專門委員會申請111年度球員註冊申請。
7. 經競賽組查驗,有違規跨縣市代表兩個單位出賽之球員隊伍,取消該隊本屆賽會之所有成績,並呈報協會決議懲戒,例如禁止參加當年度全國性錦標賽或國際賽之選拔賽。
8. 111年凡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主辦之比賽,遭禁賽之選手禁止參加本屆賽事。
(五) 報名費:
每隊7,000元。
十一、 競賽項目組別與參賽資格:
(一)並排溜冰曲棍球(RINK HOCKEY):每隊最多可報12名(9位球員,3位守門員)
(二)直排溜冰曲棍球(IN LINE HOCKEY):每隊最多可報16名(14位球員,2位守門員)
(一)並排溜冰曲棍球(RINK HOCKEY) | |||
縣市委員會組 | 參賽規定(男女混合) | 跨組規定(不得降組) | 備註 |
(1)少年B組 | 國小1至3年級、同註冊縣市 | 四隊成賽 | |
(2)少年A組 | 國小4至6年級、同註冊縣市 | 限國小三年級 | 四隊成賽 |
(3)青少年組 | 國中1至3年級、同註冊縣市 | 限國小六年級 | 四隊成賽 |
(4)青年組 | 高中1至3年級、同註冊縣市 | 限國中三年級 | 四隊成賽 |
(5)公開組 | 同註冊縣市、賽前年滿14歲 | 四隊成賽 | |
(6)女子組 | 不限註冊地、賽前年滿12歲 | 限女子參賽 | 四隊成賽 |
學校組(以學校報名) | 參賽規定(男女混合) | 跨組規定(不得降組) | 備註 |
(7)國小B組 | 國小1至3年級,同校籍 | 四隊成賽 | |
(8)國小A組 | 國小4至6年級,同校籍 | 限同國小三年級 | 四隊成賽 |
(9)國中組 | 國中1至3年級,同校籍 | 四隊成賽 | |
(10)高中組 | 高中1至3年級,同校籍 | 四隊成賽 | |
(二)直排溜冰曲棍球In line Hockey | |||
縣市委員會組 | 參賽規定(男女混合) | 跨組規定(不得降組) | 備註 |
(11)少年低 | 國小1、2年級、同註冊縣市 | 四隊成賽 | |
(12)少年中 | 國小3、4年級、同註冊縣市 | 限國小二年級 | 四隊成賽 |
(13)少年高 | 國小5、6年級、同註冊縣市 | 限國小四年級 | 四隊成賽 |
(14)青少年組 | 國中1-3年級、同註冊縣市 | 限國小六年級 | 四隊成賽 |
(15)青年組 | 高中1-3年級、同註冊縣市 | 限國中三年級 | 四隊成賽 |
(16)公開組 | 同註冊縣市、賽前須年滿14歲 | 四隊成賽 | |
(17)女子組 | 不限註冊地、賽前須年滿12歲 | 限女子參賽 | 四隊成賽 |
(18)大師賽組 | 不須註冊、當年度滿33歲 | 四隊成賽 | |
學校組(以學校報名) | 參賽規定(男女混合) | 跨組規定(不得降組) | 備註 |
(19)國小B組 | 國小1至3年級,同校籍 | 四隊成賽 | |
(20)國小A組 | 國小4至6年級,同校籍 | 限同國小三年級 | 四隊成賽 |
(21)國中組 | 國中1至3年級,同校籍 | 四隊成賽 | |
(23)高中組 | 高中1至3年級,同校籍 | 四隊成賽 | |
(24)大專組 | 同一大學學籍,之在校生 | (含碩博士生) | 四隊成賽 |
【競賽規定】所有組別未達四隊,取消比賽
1. 隊伍組成:並排溜冰曲棍球最多12名(9位球員,3位守門員)。
(並排每場僅可登錄8位球員,2位守門員下場比賽,不得抽換) 直排溜冰曲棍球最多16名(14位球員,2位守門員)。
(1) 並排守門員3名,直排守門員2名,球衣號碼1號或99號任選之。
(2) 並排球員9名,直排球員14名,球衣號碼由1至99號中任選之。
(3) 直排與並排全隊不得低於5位球員與1位守門員,共6名。
(4) 報名截止日至領隊會議當天,須提出提出更換球員需求,依照報名比賽人數比例更換(例:5~8 位可更換1位、9~13 位可更換2位),並以繳交的球隊登錄表為主。
2.裝備規定:
(1) (並排)高中組以上須著並排溜冰鞋、手套、護膝、護脛,始得下場比賽、國中組以下,可著直排或並排溜冰鞋,可選擇直排規定護具或並排規定護具(含守門員),但都必須著全罩式頭盔,統一僅能使用短桿。
(直排)國中以上:外長褲、手套、護脛、全罩頭盔、護肘,(護胸與防摔褲為建議配備)始得下場比賽(屆滿19歲可著半罩式頭盔)。
國小以下:外長褲、手套、護脛、護胸、全罩頭盔、護肘、防摔褲,始得下場比賽。
輪鞋規定(直排輪鞋三輪、四輪、五輪均可,只要底座有輪孔就必須有輪子(含守門員),如不符合規定,不得下場參賽)。
(2) 球衣:每人須準備兩套不同顏色長袖球衣(主隊淺色,客隊深色),前後須用明顯顏色標出號碼。
3.比賽制度:
(1) 時間:(每隊整場僅有一次暫停)
- 公開、高中:上下半場各20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 國中組、女子組、大師賽組:上下半場各15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 國小組:上下半場各10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2) 缺席裁定:比賽時間到達後,五分鐘內如有隊伍未達規定人數(五名),則裁定另一隊以五比零獲勝。
(3) 賽制由競賽組與裁判長共冋討論後,製定並公告。
(4)競賽規則:以WORLD SKATE (IHTC) RULEBOOK 2021年版本為主。
(5)國際規則若有更異,則以本章程公告為主。
(6)本會收到球隊報名紀錄時,便視同該單位完成報名,繳費截止,開始依組別
隊數編排賽程,賽程公告後,如無故取消或不參加比賽,將處該隊教練、及
其所屬全部球員禁止參加本會所主辦之賽事與活動一年。
(7)因為比賽組別與項目眾多,所以賽程編排無法兼顧各隊需求,請報名前,斟酌各隊伍行程與詳閱內容規章。
(8)凡完成報名程序,代表認同本競賽規程,包含賽程編排,本會不接受任何 個人或球隊因素而要求更動賽程之要求。
十二、 懲戒:
1. 選手不得代表兩個(含)以上單位比賽,違者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2. 提出抗議時未依照抗議規定提出,而以非法手段抗議以致影響比賽進行時,視其嚴重性可取消其整隊之比賽資格。
3. 比賽過程教練、選手與球隊家長未以正常手續申訴而對賽會或裁判有嚴重的侮辱或罷賽,將取消該隊成績,並移送紀律委員會處置。
4. 無正當理由而棄權者取消所有成績(含已賽成績)。
十三、 獎勵:
(承辦單位特為本屆賽事特別提供較多獎項,不代表未來賽事均有此奬勵)。
1.參賽隊數10隊以上:取最優級組前8名。
2.參賽隊數9隊以上:取最優級組前7名。
3.參賽隊數8隊以上:取最優級組前6名。
4.參賽隊數7隊以上:取最優級組前5名。
5.參賽隊數6隊以上:取最優級組前4名。
6.參賽隊數5隊以上:取最優級組前3名。
7.參賽隊數4隊以上:取最優級組前2名。
7.各組依最優之名次頒予獎盃(冠亞季軍獎盃與獎牌、獎狀)。
8.青少年組、青年組、公開組、女子組各組滿6隊以上,設MVP、最佳守門員個人獎項。
9.獎狀頒發原則,以賽前檢錄後,實際登錄表有下場參賽之球員為主。
十四、 申訴:
抗議須於該項比賽結束後15 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向裁判長提出,並繳保證金5000元,裁判團應立即處理抗議事件並做出最終判定,經裁判團判定後不得再提出異議。如抗議成功退回所繳保證金,不成功則該筆保證金不退還。
十五、 注意事項:
1. 參加選手之食、宿、交通等事務請自行處理。
2. 比賽遇雨,應視裁判長召開臨時會議決議照常比賽或移至雨備場地舉行,延期日期另行文通知並公告在本會官方網站上( https://www.rollersports.org.tw/)。
3. 如發生規則未明定之事件,由裁判團決定之,裁判團亦可送審判委員會作最後決議,不得異議。
4. 如因疫情影響賽事進行導致延期,正確日期依本會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5. 報名參賽者,即認為已確實認同競賽規程,不得對競賽規程提出任何異議。
6. 各單位隊職員報名時,應依報名規定填寫報名表。「所填報名參加本活動之個人資
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7. 未下場比賽者(教練、裁判、工作人員)或離開比賽場地時,仍須遵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規定佩戴口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資訊: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查詢相關資
訊,或撥打防疫專 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並請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政策,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8. 凡完成報名手續者,表示同意本競賽規程相關規定,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六、 保險:
本賽事己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含300萬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依中華民國保險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參賽選手如認為比賽期間恐有高意外風險,主辦單位建議選手應自行投保個人意外或傷殘醫療保險。報名參賽者,表示已確實閱讀並認同本競賽規程,不得對競賽規程提出任何異議,違者取消其所有本賽事之參賽成績。
十七、 受理性騷擾爭議管道:
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電話:(02)-2778-6406; E-MAIL: rollersports2018@gmail.com;活動現場由大會服務組受理申訴。
十八、 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比照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公佈之規則辦理。
二九、本規程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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