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奧會100週年紀念暨111年全國第二次擊劍錦標賽
一、 核備文號:
教育部體育署111年4月12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10013389號函。
二、 宗 旨:
為推廣擊劍運動,提昇擊劍水準,並做為參加國際比賽選拔之依據。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
五、 協辦單位:
桃園市體育總會擊劍委員會、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六、 比賽日期:
111年5月27日至29日,共3天。
七、 比賽地點:
中原大學體育館(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八、 比賽項目:
(1) 男子鈍劍個人 (2) 男子銳劍個人 (3) 男子軍刀個人
(4) 女子鈍劍個人 (5) 女子銳劍個人 (6) 女子軍刀個人
九、 報名資格:
於9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年滿十三歲以上。
十、 報名辦法:
(一) 選手須持有中華民國擊劍協會有效選手證號。
尚未申請選手證者請至網頁( https://reurl.cc/AKo7XE)進行註冊
111年度尚未繳費者請至繳費系統進行繳費 https://reurl.cc/MbxjGn。
(二) 每人限報一項,不得跨項。
(三) 報名費:每人每項新台幣700元整(含保險費)。
(四) 經報名後(除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已報名者若因重大事由無法出賽,須事先以書面通知本會,不得無故放棄比賽;如放棄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五) 無故棄賽者主辦單位得依FIE規則o.56.3之精神罰款其所屬單位新台幣1000元整,未完成繳納罰金前暫停其所屬單位所有選手的比賽。
(六)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5月8日截止,請至本會官網「報名與繳費」 https://reurl.cc/e6Vrnm專頁登錄報名資料。
(七) 報名聯絡人:劉潔明先生、温婷鈞小姐,E-Mail: taipeifencing2@gmail.com; 電話:(02)8772-3033
(八) 報名截止日期至111年5月11日期間內修改報名資料需來函本會,繳付2倍報名費後使得修改報名資料;增加報名者可於本會線上報名系統逕行登錄,需付3倍報名費。
十一、 賽程:
選手檢錄時間為比賽當天上午08:00開始,08:20檢錄完畢,並於08:30準時開賽。
(一) 111年5月27日(星期五)
男子軍刀個人、女子鈍劍個人
(二) 111年5月28日(星期六)
男子鈍劍個人、女子銳劍個人
(三) 111年5月29日(星期日)
男子銳劍個人、女子軍刀個人
十二、 比賽規則:
依據國際擊劍規則總會(F.I.E)競賽規則進行,並實施消極比賽規定。
十三、 競賽辦法:
(一) 預賽採分組循環,複、決賽採單淘汰制。循環賽每場5點/競賽時間3分鐘。直接淘汰賽每場15點/3回合,每回合3分鐘,中場休息1分鐘。
(二) 單淘汰賽時,選手連續比賽,可依規定提出休息5分鐘請求。
十四、 器材規定:
(一) 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須符合國際擊劍總會規則之規定。運動員應自備符合國內賽事規定之裝備和器材參加比賽,劍服、劍褲、面罩、小背心須達到350牛頓抗力以上,未符合標準者不得上場比賽。
(二) 本次競賽無賽前器材檢驗,比賽選手自備合格劍具、裝備由場上裁判檢核。
(三) 比賽裝備劍具請運動員自備,並準備上場的第二把(含以上)的預備器材,沒有預備器材,依規則之第一類罰則處罰之。
十五、 獎勵:
(一) 各項比賽冠、亞、季軍頒發獎牌及獎狀,三、四名並列,第五名至第八名頒發獎狀(各單項報名人數不足十二人者,則不頒第五名至第八名獎狀)。
(二) 獲獎選手於領獎時須穿著劍服或隊服(不得穿著短褲)、劍鞋或運動鞋。服裝未符規定者不得上台領獎。
(三) 本次競賽成績提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並列為111年全國第二次排名賽成績。
十六、 附則:
(一) 領隊會議於111年5月27日上午08:20在比賽場地召開。
(二) 檢錄完成後無故棄賽,則罰鍰其所屬單位新台幣1000元整,罰金未繳清前該單位不得報名擊劍協會主辦之各級排名積分賽,並公告於協會網站。
(三) 各比賽劍道,嚴格控管人員進入,除裁判及參賽選手,其餘人員請於休息區或看台上觀看比賽。(預賽只有比賽選手能進場,複賽能有一名教練進場指導。)
(四) 每場比賽於第二次唱名後一分鐘,與賽選手仍未出席者,即以棄權論。
(五) 已報名參賽選手若因重大事由無法出賽,請事先以書面通知本會,不得無故放棄比賽。
(六) 報名表所填列之個人資料為本次賽會統一辦理投保,此外不另作其他用途。
(七) 報名截止後欲修改資料如報名單位等,將加收行政費用新臺幣200元。
十七、 為強化性騷擾防治,本會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電話:02-8772-3033 傳真:02-2778-1663 電子郵件信箱: taipeifencing2@gmail.com
十八、 本賽事防疫規定依照教育部體育署及桃園市政府防疫政策辦理。
十九、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補充之;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辦理,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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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送中華民國擊劍協會舉辦「中華奧會100週年紀念暨111年全國第二次擊劍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一、依據中華民國擊劍協會111年4月20日劍協禎字第1110000112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11年5月27日至29日,共3天。 三、比賽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運動園區體育館(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相關檔案 競賽規程.pdf (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260c0fb2001294043598a4c.cab ) 參考網址: https://reurl.cc/e6Vrnm
- 中華奧會100週年紀念暨111年全國第二次擊劍錦標賽 參賽名單參賽名單請詳閱附件。 https://bit.ly/3PiZCdL
- 中華奧會100週年紀念暨111年全國第二次擊劍錦標賽(5月8日截止)一、備查文號:教育部體育署111年4月12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10013389號函。 二、比賽日期:111年5月27日至29日,共3天。 三、比賽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運動園區體育館(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5月8日截止,請至本會官網「報名與繳費」 https://reurl.cc/e6Vrnm 專頁登錄報名資料。 五、報名聯絡人:(七)報名聯絡人:劉潔明先生、温婷鈞小姐,E-Mail:taipeifencing2@gmail.com,電話:(02)8772-3033。 六、比賽期間請 惠予隨隊人員課務派代公差假並斟酌所在地區依權責核給路程假。
- 中華奧會100週年紀念暨111年全國第二次擊劍錦標賽 競賽規程1.比賽日期:111年5月27日至29日,共3天。 2.比賽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運動園區體育館(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3.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5月8日截止,請至本會官網「報名與繳費」 https://reurl.cc/e6Vrnm 專頁登錄報名資料。 報名聯絡人:劉潔明先生、温婷鈞小姐,E-Mail: taipeifencing2@gmail.com 電話:(02)8772-3033 詳細資訊請查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