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第33屆版印年畫徵選活動
一、活動宗旨:
爲推廣年畫藝術,促進年畫多元永續發展,特辦理本活動,以 提倡傳統民俗文化與藝術創作之結合,達文化傳承之目的。
二、指導單位:
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美術館
四、徵選主題:
以歡樂新年、歲時節慶或創新年畫為主題。
五、參加對象:
採公開徵選方式,凡對版印年畫創作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民及 居留於臺灣之藝術工作者,均可將其本人作品送件參加徵選。
六、收件日期:
自民國106年8月1日至9月3日止。
七、參加徵選件數限制:
每人參加徵選作品件數不得超過3件。
八、送件方式:
一律以掛號郵件寄達,收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時退回。
郵寄地址—臺中市西區40359五權西路一段二號 國立臺灣美術館 教育推廣組收(註明:參加「中華民國第33屆版印年畫徵選活動」)。
九、作品規格
(一)參加徵選作品限民國105年以後完成且尚未公開發表之作品。
(二)隨件檢附儲存「WORD檔案格式之報名表」及「72dpi以上解析度之JPG檔案格式作品圖檔」光碟片乙片,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及作品名稱。
(三)不符合上述規定者不予評審,原件將予以退回。
(四)作品寄件時,請以透明塑膠袋包裝妥當,以防水方式處理,確保作品安全。
(五)參加徵選作品於寄送期間運送保險事宜,由作者自行視需要投保,運送期間損壞、遺失等,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十、作品退件:
除首獎、優選、佳作及入選作品外,所有參加徵選作品,於民國106年12月31日前由國立臺灣美術館以掛號寄回,交寄過程中如有作品遺失或損毀等相關郵寄問題,悉依郵政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作品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版畫創作者、藝術理論學者、視覺傳達相關領域學者及民俗研究專家等擔任委員進行評選,得獎名單於評選結束後公告。所有作品均未達獲獎標準者,得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首獎、優選、佳作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獲獎作品及入選作品於「中華民國第33屆版印年畫」展覽中展出。
十二、作品獎勵
(一)首獎:6名,每名各得新臺幣十萬元整(含10﹪稅),獎狀乙面。
(二)優選:10名,每名各得新臺幣二萬元整(含10﹪稅),獎狀乙面。
(三)佳作:20名,每名各得新臺幣一萬元整(含10﹪稅),獎狀乙面。
(四)入選:40名為原則,每名頒發入選證書乙面。
十三、權利、責任及罰則
(一)首獎、優選、佳作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及收藏。
(二)佳作以上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與作者雙方共有,雙方均得各自就該著作自由利用或授權第三人利用,無須經他方同意,作者並同意對主辦單位及其所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亦不需另支付報酬。
(三)入選作品授權主辦單位為展覽、研究及教育推廣等非營利目的,製作相關專輯及文宣品,其授權期間為提供本屆徵選活動之利用。授權內容包括重製權、編輯權、公開展示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及相關文宣品與專輯發行及販售等權利,作者並應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四)作者於報名表上所填寫之創作理念,同意提供本活動相關之印刷、網站及其他公共使用。
(五)經評定得獎及入選之作品,若事後經評審委員會議認定有抄襲或損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者,即取消其得獎或入選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證書;若作品已印製完畢,且有任何相關著作權之糾紛,作者應負相關賠償及責任。
(六) 經評定得獎及入選之作品如認定抄襲之情事明確者,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告之,並限制作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徵選。
十四、注意事項
(一)除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導致作品受損外,主辦單位應對作品負保管責任,並對每件作品投保新臺幣5,000元整之保險。
(二)首獎作品需由作者製作並親自簽名1,800份原作版畫,供主辦單位推廣運用贈送各界,同時透過駐外單位轉贈國際間友邦人士與僑界;其中主辦單位並得提撥部分供民眾購買,以利版印年畫推廣暨藝術市場流通。
(三)參加徵選作者應於報名表敘明印製方式;印製時為引介相關產品之特色,請多採用國產紙製作。
(四)首獎得獎者得製作作品A.P版以50張為限。
十五、凡參加本徵選作者,即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正公告。
相關連結:
- 「中華民國第33屆版印年畫徵選活動」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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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屆中華民國版印年畫徵選第三十八屆中華民國版印年畫徵選 收件日期: 自民國112年8月1日至9月15日止。 作品獎勵: 首獎:6名,每名各得新臺幣十萬元整(含10﹪稅),獎狀乙面 優選:10名,每名各得新臺幣二萬元整(含10﹪稅),獎狀乙面 佳作:20名,每名各得新臺幣一萬元整(含10﹪稅),獎狀乙面
- 三十八屆中華民國版印年畫徵選三十八屆中華民國版印年畫徵選 收件日期: 自民國111年7月18日至8月21日止。 作品獎勵 首獎:得新臺幣十萬元整,獎狀乙面。 優選:得新臺幣二萬元整,獎狀乙面。 佳作:得新臺幣一萬元整,獎狀乙面。 入選:頒發入選證書乙面。 參加徵選件數限制:每人參加徵選作品件數以1件為限。
- 第三十七屆中華民國版印年畫徵選第三十七屆中華民國版印年畫徵選 收件日期: 自民國110年8月2日至9月12日止。 首獎:6名,每名各得新臺幣十萬元整 (含10﹪稅),獎狀乙面。 優選:10名,每名各得新臺幣二萬元整 (含10﹪稅),獎狀乙面。 佳作:20名,每名各得新臺幣一萬元整 (含10﹪稅),獎狀乙面。
- 2020第三十六屆中華民國版印年畫徵選2020第三十六屆中華民國版印年畫徵選 收件日期:自民國 109年 8月 3日至 9月 13日止。 首獎:6名,每名各得新臺幣十萬元整,獎狀乙面。 徵選主題:以歡樂新年、歲時節慶或創新年畫為主題。 參加徵選件數限制:每人參加徵選作品件數以1件為限。 參加對象:採公開徵選方式,凡對版印年畫創作有興趣之之藝術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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