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0年臺中市第一屆騰達盃少年籃球邀請賽
一、 主旨:
1. 為提倡籃球運動風氣,增進校際聯誼,鍛鍊強健體魄,養成終身運動的良好習慣。
二、 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臺中市政府運動局、大雅區公所、吳顯森議員服務處、臺中市體育總會。
三、 主辦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大雅國民小學、臺中市大雅區大雅國民小學家長會。
四、 承辦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大雅國民小學。
五、 協辦單位:
VEGA元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WESOUL球衣、大雅國小籃球隊後援會。
六、 參賽資格:
全國各國小學童,以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
七、 參賽組別:
國小男童六年級組、國小男童五年級組。每組每校限報一組。
八、 比賽地點:
大雅國小榮寬體育館、騰達球場及中央籃球場。
九、 舉辦日期:
110年1月27、28、29日( 星期三、四、五 )。
十、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 )前截止。
十一、 報名辦法:
1. 每隊隊職員3人、球員( 含隊長 )14人為限。
2. 採電話報名:請直接電聯大雅國小周其光老師,報名表電子檔於報名成功後回傳。
3. 聯絡人:大雅國小 周其光老師 聯絡電話:04-25667766#640。
4. 免報名費,另請各校為學生辦理保險事宜。
十二、 領隊會議及抽籤:
視報名隊數確定後辦理。
十三、 競賽辦法:
1. 比賽賽制:視報名隊數由大會訂定之。
2.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訂之國際少年籃球規則。
3. 比賽用球:VEGA-OBR-511
4. 比賽規則附則如附件一。
十四、 申訴:
有關球員資格之抗議,必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賽後概不受理;各隊如有申訴事件,應具正式書面,於事實發生30分鐘內送達大會審查,以大會判決為終判,不得再抗議。
十五、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各隊如有申訴事件,應具正式書面,於事實發生30分鐘內送達大會審查,以大會判決為終判,不得再抗議。
十六、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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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度潭雅神區國小校際籃球比賽.騰達盃少年籃球邀請賽111年度潭雅神區國小校際籃球比賽.騰達盃少年籃球邀請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2月30日(星期四)前截止。 舉辦日期:111年1月21、22、23日。 比賽地點:大雅國小榮寬體育館、騰達球場及中央籃球場。 參賽組別:國小男童六年級組24隊、國小男童五年級組10隊、女童組4隊。
- 中華民國110年臺中市第一屆騰達盃少年籃球邀請賽中華民國110年臺中市第一屆騰達盃少年籃球邀請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前截止。 舉辦日期:110年1月27、28、29日(星期三、四、五)。 比賽地點:大雅國小榮寬體育館、騰達球場及中央籃球場。 參賽組別國小男童六年級組、國小男童五年級組。每組每校限報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