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2018年會長盃全國卡巴迪錦標賽競賽
一、宗 旨:
為加強我國卡巴迪運動之推廣,並提升卡巴迪運動競技水準暨選拔優秀選手進軍國際,繼而為國爭光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 玄奘大學 中華民國卡巴迪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
新竹市體育會卡巴迪委員會 玄奘大學體育室
五、協辦單位:
新竹市體育會
六、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4月13日上午10:00分起(星期五)
至4月15日(星期日)下午4:00止
七、比賽地點:
玄奘大學體育館(新竹市香山區玄奘路48號)
八、比賽項目:
卡巴迪
九、競賽組別:
(一) 社會男子組(限85公斤以下)
(二) 社會女子組(限75公斤以下)
(三) 高中男子組(限78公斤以下)
(四) 高中女子組(限73公斤以下)
(五) 國中男子組(限75公斤以下)
(六) 國中女子組(限68公斤以下)
(七) 國小男子組(限65公斤以下)
(八) 國小女子組(限60公斤以下)
十、參加資格:
凡熱愛卡巴迪運動民眾,全國各縣市機關學校、團體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十一、報名方式:
請上中華民國卡巴迪運動協會網站(http://www.ctkf.com.tw/)
下載報名表並填妥資料採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報名地點。
十二、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107年3月29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十三、報名地點:
中華民國卡巴迪運動協會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5樓504 B室 TEL:(02)8773-1545
承辦人:黃威榮 電 話:0989077854
十四、比賽辦法:
預賽採循環賽制,決賽採單敗淘汰賽制。
十五、注意事項:
(一) 選手請於比賽規定時間前半小時辦理報到。
(二) 比賽時間如有異動時,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
(三) 比賽進行中,發生爭議時由大會裁判長裁定之。
(四) 過磅時間:107年4月13日上午8:30分起至9:30分止,假玄奘大學體育館舉行,過磅不到者以棄權論。
(五) 領隊會議:107年4月13日上午9:30分假玄奘大學體育館舉行。
(六) 裁判會議:107年4月13日上午9:40分假玄奘大學體育館舉行。
(七) 抽籤日期:107年3月30日下午15時假本會辦公室舉行,未到者由協會代抽。
(八) 比賽時請著正式比賽服裝出賽。
十六、比賽規則:
採用國際卡巴迪總會規則辦理。
十七、器材設備:
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符合國際卡巴迪總會規定。
十八、獎 勵:
各組錄取前4名頒發獎盃、獎狀,5-8名頒發獎狀。本次比賽將做為國家代表隊選拔依據之一。
十九、申 訴:
(一) 有關選手資格之抗議,須於該場比賽十分鐘前提出,比賽開始後概不受理。
(二) 比賽發生爭議時,需立即向該比賽主審裁判提出口頭申請,並於該場比賽完畢十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申請及繳交保證金三千元。
(三) 申訴案件若經大會判決成立時保證金全額退還,不成立時則沒收保證金。
二十、費 用:
免報名費。
二十一、保 險:
參賽選手由大會辦理個人人身意外保險三百萬元。
二十二、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則由大會決定之。
二十三、本競賽規程經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70000909號函備查,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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