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斗子樂視野星晨碼頭攝影比賽
攝影主題
以八斗子泊區及碧砂泊區人文風情、漁業生態體驗、漁業特產為主題,包括漁村、漁港、漁業特色、漁民生活、在地美食、自然景色、人文景觀、文化活動、休閒旅遊、生活體驗等,符合自然生態景觀、人文風情活動寫真等攝影為主題皆可。
拍攝範圍
八斗子泊區、碧砂泊區
作品規則
(一)限本人之創作,一次拍攝完成,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不得劃線、接圖、去線、留邊、護貝、裝裱 與合成,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不予遞補。
(二)參賽作品需以RAW.檔拍攝,像素不得低於1,000萬以下。
(三)參賽之作品一律沖洗輸出6×8吋(長邊8吋短邊不限)光面彩色、黑白照片參賽,張數不限,作品須單張不連 拍。
(四)參賽作品需繳交RAW檔及調整後(TIF或JPG)檔光碟。(圖檔名編寫:姓名-作品名稱)
(五)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並請詳實填寫表內各項資料,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 理,凡參賽作品及光碟(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六)參賽作品以106年8月15日後所拍攝,且未曾參加攝影比賽入選以上者,其他參賽者有舉證之權利與義 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七)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徵件日期:
106年10月23日 下午5時止
報名方式:
以線上報名系統報名,參賽作品,以郵戳或獎金獵人遞件
活動獎項
(一)金牌獎1名:獎金 20,000 元及獎狀乙面
(二)銀牌獎1名: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乙面
(三)銅牌獎1名:獎金 5,000 元及獎狀乙面
(四)佳作獎10名:獎金2,000 元及獎狀乙面
報名須知
(一)參賽者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倘有涉及著作權疑慮或糾紛,請勿參賽。違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 狀、獎金如數繳回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及協辦單位無關。
(二)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及協辦單位擁有該得獎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得獎作品無智慧財產等相關爭議 產生,若有任何爭議,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及協辦單位無關。
(三)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應符合取景範圍及作品規範,未填寫拍攝時間、地點,若無法認定時,不予評審,參 賽者不得異議。
(四)若作品有清楚可辨視之人物時,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 肖像權,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20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 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惟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若獲獎經主辦及協辦單 位公開運用時,被攝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回獎 金外,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及協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
(五)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及協辦單位共同所有,包括但不限於宣傳、展覽或印刷使用,不另計 酬。
(六)成績經公佈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七)銅牌(含)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獎,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八)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九)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 主。活動相關公告及簡章請至基隆區漁會、昇鴻遊艇管理中心所屬官方網站查閱。
(十)通知領獎:請於得獎名單公告後二周內,攜帶得獎人身分證證件正本至基隆區漁會2樓(洽推廣課 吳小姐) 領取,未攜帶者恕無法提供領取獎項。
得獎人須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須附上監護人之同意書及監護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所得憑證 於年底寄至中獎人戶籍地。
如由代理人代領請提供得獎者本人相關委託書(委託書需有得獎者本人簽名及蓋章)及得獎人、代領人雙 證證件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