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堆300年慶典系列活動.全國中小學六堆壁報論文競賽
一、 依據:
客家委員會109年12月31日客會綜字第1096001698號函辦理。
二、 目的:
( 一 ) 激發學生對六堆在地客家文化之興趣,培養對傳統文化之正確觀念及態度,促使客家文化向下扎根、永續傳承。
( 二 ) 提高學生對六堆客家地區人文、歷史、風土、民情、美食、藝術等之思考力、創造力與技術創新能力,並開發學生進行獨立研究之潛能。
( 三 ) 增進師生研究六堆人文之機會,倡導中小學客家研究風氣,強化中小學客家教學方法及增進教學效果。
( 四 ) 促使社會大眾重視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普及人文社會科學知識,發揚人文社會科學精神,協助人文社會科學教育之發展。
三、 辦理單位:
( 二 ) 承辦單位:屏東縣長治鄉長興國民小學。
( 三 ) 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屏東縣屏東市中正國民小學。
四、 展覽會徵件內容、方式與類別:
( 一 ) 徵件內容:可自訂主題參賽,惟研究範疇須以六堆地區之鄉鎮或學區所在地之人文自然為主,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各學習領域,結合以下主題為撰寫方向,如客家歷史緣由、客庄美食、客庄建築/古蹟、客庄信仰、在地人物傳記/客庄傳說故事、客庄藝術/在地文創及在地生態踏查 /科普探索或其他與客家有關之人文研究及十二年國教校定課程結合在地之主題,亦可自訂其他與六堆客家有相關之主題內容參賽。
( 二 ) 徵件組別:分成二組,各組得以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參加。
1. 國小組:國民小學四、五、六年級且未滿十五歲之學生或相當年級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每校每件作品參加學生人數為一至六人。
2. 國中組:國民中學且未滿十八歲之學生或相當年級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每校每件作品參加學生人數為一至三人。
*請勿自行增加參賽學生人數。
( 三 ) 參與方式:本活動採兩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初賽報名】: 截止日期110年3月26日( 星期五 ) 下午5:00前以郵寄( 以郵戳為憑 )或親送,將以下三項資料寄送至承辦單位:屏東縣長興國民小學【908屏東縣長治鄉潭頭路50號】,收件人:王筱君小姐;信封或包裹上請註記:「全國中小學六堆壁報論文競賽」參賽作品
1. 參賽「作品件數統計表」( 附件一 )
2. 參賽「報名表」( 附件二 )
3. 參賽「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附件三 )
4. 參賽「作品說明書」( 附件四、附件五 )
5. 延續性研究作品說明書( 附件十 )
6. 逐項檢核表( 附件十一 )
2.【第一階段初賽結果公告】
( 1 )初賽各組擇優錄取組別進入複賽
( 2 ) 110年4月8日( 星期四 ) 24:00前公告「複賽名單、注意事項、發表順序及時間表」於下列網站,複賽名單同時以e-mail通知參賽者
A.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 http://www.ptc.edu.tw/、
B.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s://www.kh.edu.tw/、
C. 屏東縣長治鄉長興國小網站 https://sites.google.com/a/csps.ptc.edu.tw/index/
( 3 )【第二階段複賽評選】
A.日期與時間:1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 9:00-16:30
B.採現場報告與作品展示方式評選,主辦單位提供每一參賽團隊摺疊桌一張作為展示之用,另提供電腦及投影設備供以電子媒材呈現作品之團隊進行簡報,若有其他需求,請自行準備。本次參賽團隊須到場說明報告與展示作品( 各團隊報告與提問8分鐘 )。
五、 「全國中小學六堆壁報論文競賽」辦理方式:
( 一 )徵件對象:全國各國民中學、各國民小學。
( 二 )學校參賽件數規定─各校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惟六堆地區申辦客語生活學校、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學校請每校至少薦送1件作品。
( 二 )初賽規定─國中、國小各組均將初賽送件資料( 附件一~五 )燒錄成光碟及列印紙本於指定日期前( 110年3月26日 )送達承辦學校,以利書面評審。
( 三 )進入複賽之學校隊伍由主辦單位公告名單。複賽作品之呈現以製作說明海報或電子媒材呈現,擇一使用。並於110年4月14日( 星期三 )前以電話告知長興國小客家課程發展中心複賽作品呈現方式為「說明海報」或「電子媒材」。
( 四 )以說明海報呈現者,須使用承辦學校統一提供之作品說明板( 紙看板 )呈現作品內容。作者僅須將作品說明內容依「附件五」之說明書架構製作成作品說明板大小之海報,於指定日期( 110年4月29日 )攜往參賽會場,並擺放說明板即可( 請自備膠帶、雙面膠、剪刀、美工刀 )。
( 五 )以電子媒材呈現者,作者須將作品說明內容依「附件五」之說明書架構製作成電子簡報或影片,燒錄成光碟( 相關研究紀錄可一併附上 ),於指定日期( 110年4月29日 )攜往會場,投影試播,測試無虞後,光碟交予承辦單位登錄留用。
六、 辦理時程:詳如下表
展品選拔相關事項 | 日期 | 說明 |
初審書面資料收件 | 110年3月22日( 一 )~ 110年3月26日( 五 )。 | 1. 請將初賽送件資料( 附件一~五 )光碟及紙本親送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 )至長興國小承辦單位。 2. 時間為110年3月22日( 一 )~110 年3月26日( 五 )17:00,逾期不予受理。 3. 書面資料送件請詳細閱讀本計畫第七項【資料及展品繳交說明】。 |
初審時間 | 110年3月29日( 一 ) ~ 110年4月6日( 二 )。 | 外聘。 |
進入複賽學校公告 | 110年4 月8日( 四 ) | 24:00前統一發布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路中心( http://www.ptc.edu.tw/)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s://www.kh.edu.tw/)及屏東縣長興國小「全國中小學六堆壁報論文競賽」評選結果公告區( https://sites.google.com/a/csps.ptc.edu.tw/index/)。 |
作品呈現方式 | 110年4月14日( 三 ) | 進入複賽學校於110年4月14日( 三 )致電予長興國小客家課程發展中心告知作品使用「說明海報」或「電子媒材」呈現。 |
作品佈置 | 佈置時間110年4月29日( 四 )08:40~15:30,並請於 08:30~15:00 於中正國小登記處完成報到,逾時不予受理。 | 1.展品、作品說明海報自行攜至屏東縣中正國民小學( 屏東縣屏東巿蘇州街75號 )。 2.作品標示卡( 附件七 )請一併附上,採電子媒材呈現者,除繳交紙本外,,亦須將作品標示卡置於簡報或影片首頁。 3.採「說明海報」方式者,送達屏東縣中正國小時,請先向登記處報到,領取看板後,再按編號將展品送至指定位置佈置。( 陳設位置為中正國小禮堂 )。 4.採「電子媒材」呈現者,請先向登記處報到。若有實體物品展示,再按編號將展品送至指定位置佈置。( 陳設位置為中正國小禮堂 )。 5.初審進入複賽無故不佈置看板或不提交說明媒材及不參加複賽時,指導老師依相關規定懲處。 6.佈置參賽作品當日每件作品一位教師公假、課務派代。 |
安全及規格檢查 | 110 年 4 月 29 日( 四 ) 08:40~15:30止。 |
不對外開放,請各校依複賽安檢時程表到屏東縣中正國民小學進行作品布置。 |
各組修正 | 110 年 4 月 29 日( 四 ) 08:40~15:30止。 |
未通過安全檢查作品於110年4月29日( 四 )當場進行修正,否則不予參賽。 |
評選 | 110年4月30日( 五 ) 請參賽隊伍依各組評選時程表進行報到,09:30~ 16:30進行評審。 |
1.參加學生需由學校老師帶隊,午餐請自理;評審完畢後,應將作品展示之物品、實物等一起帶回( 承辦學校不負保管責任 )。 2.帶隊教師:同意公( 差 )假辦理。 3.參賽學生:事前請先告知家長,作品評審當日以公假登記,著便服參加。 |
成績公布 | 110年5月3日( 一 ) 24:00前公布。 | 24:00前統一發布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路中心( http://www.ptc.edu.tw)、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s://www.kh.edu.tw/)與長興國小「全國中小學六堆壁報論文競賽」評選結果公告區( https://sites.google.com/a/csps.ptc.edu.tw/index/)。 |
頒獎典禮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作品展覽 | 獲獎作品將於六堆300年國際研討會會場展出( 暫定6月 ) | 1. 地點: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2. 各校於活動期間,請鼓勵師生利用時間,前往參觀作品,帶隊老師公假,如有課務可派代。 3. 請於六堆 300 年國際研討會結束後將作品說明板( 紙看板 )領回各校。 |
備註: 1. 作品請於指定時間內由參選者於原場地自行領回,承辦單位不代為寄送或保管。 2. 各項結果皆公布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長興國小「全國中小學六堆壁報論文競賽」評選結果公告區上,請逕自上網查詢,勿電話詢問成績。 獲獎學校務必將展出之作品良好保存,俾利於六堆300年國際研討會會場展出。 |
七、 資料及展品繳交說明
項目 | 繳交資料 | 說 明 |
書 面資 料 | 1.「全國中小學六堆壁報論文競賽」作品件數統計表1 份( 附件一;一校1份 )。 2.作品報名表1份( 附件二; 一件作品1份 )。 3.說明書紙本 1 式 4 份( 1 式指附件四、五合訂 )。 4.著作權授權同意書1份( 附件三,一件作品1份 )。 5.延續性研究作品說明書 ( 附件十,一件作品1份 ) 6.逐項檢核表( 附件十一,一校1份 ) |
1. 由各校推薦,不接受個人報名。 2. 參賽件數:學校參賽件數依本計畫相關規定繳交。 3. 繳交時程:110 年 3 月 22 日( 一 )~3 月26日( 五 ),逾期恕不予受理。 4. 繳交或寄送地點:屏東縣長興國民小學 【908 屏東縣長治鄉潭頭路 50 號】作品報名表正本( 附件二,需有指導老師簽名 )請夾於其中一本作品說明書之封面與第一頁間,勿與說明書一起裝訂。 5. 作品說明書格式:封面( 附件四 )請與說明書內文( 附件五 )一起裝訂。 6. 說明書電子檔案製作規範參見( 附件六 )。 7.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中,代表教師及作者姓名部分請勿用電腦繕打,務必為本人簽名。 8. 書面資料請自留底稿,承辦單位恕不寄回。 9. 請勿將研究日誌或田野踏查原始紀錄正本或影本寄交承辦學校,承辦學校將予以退回,不代為轉交評審委員。 |
看板 佈置 |
1.展品。 2.作品說明看板或電子媒材。 3.研究日誌或實驗觀察原始紀錄正本。 |
1. 展品、作品說明海報自行攜至屏東縣中正國小,為利競賽分流,請各校於 110 年4月29日依複賽安檢時程表進行作品布置,逾時恕不受理。 2. 看板請於會場自行組合( 請自備膠帶、雙面膠、剪刀、美工刀 ),並將說明海報黏妥於看板。 3. 展品說明海報請依規格( 如附件八 )。 4. 說明海報及電子媒材呈現之說明必須符合「附件五」之說明書架構製作。 5. 若有實物展出,所佔展品臺面積深不超過60公分,寬不超過70公分,高不超 過50公分,且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 6. 作品規格不符,取消比賽資格。 7. 不得進行任何足以使動物受傷害或死亡之實驗。 8. 危險物品不得送展,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損毀承辦單位不負責任。 |
八、 展覽內容:
參賽學生應於作品說明書研究動機項下說明參賽作品,並宜敘明與生活之相關性;指導教師並應於作品報名表( 如附件二 )簽署認證前項說明。
九、 展覽原則:
( 一 ) 教育性:著重學生興趣的培養,視研究為學習的過程,展覽為學習成果的相互觀摩及比較。
( 二 ) 生活性:輔導學生研究作品之主題可結合學校及社區周邊生活情境,由食、衣、住、行各面向中取才。
( 三 ) 真實性:輔導學生親自動腦、動手,絕不假手他人代做,或抄襲、仿冒、虛偽、作假。
( 四 ) 安全性:培養學生善待生物及維護自然生態之觀念,並於製作展覽時,應將維護觀眾健康及生物生存視為主要考慮因素,不得有虐待動物生存之傾向。
十、 評審:
( 一 )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遴聘合格專任科學教師、相關學者或專家擔任評審委員,分組辦理評審。每組評審委員至少包含一名合格大專院校助理教授( 含 )以上之相關學者參加。
( 二 ) 評審原則:依照全國六堆壁報論文展覽會評審項目
1. 主題或材料之鄉土性( 在地性 )。
2. 主題或解決問題之創意。
3. 研究方法之適切性( 包括研究精神與態度、思考邏輯程序、研究或實 驗日誌之詳實及作品之完整性 )。
4. 學術性或實用性價值。
5. 表達能力及生動程度( 操作技術 )。
十一、 獎勵:
( 一 ) 獎項、獎金、名額及內容:
1.獎項:
( 1 )分組獎勵:
A. 特優:各展覽學科領域之國中、國小各組酌取 1 件,頒發獎金10,000元、獎牌1塊,指導教師( 限3名 )計小功1次及指導證明1份、學生( 國小限6名、國中限3名 )頒發獎狀。
B. 優等:各展覽學科領域之國中、國小各組酌取 5 件,頒發獎金 8,000元、獎牌1塊,指導教師( 限3名 )敘嘉獎2次及指導證明1份、學生( 國小限6名、國中限3名 )頒發獎狀。
C. 佳作:各展覽學科領域之國中、國小各組酌取 5 件,頒發獎金4,000元、獎牌1塊,指導教師( 限3名 )敘嘉獎1次及指導證明1份、學生( 國小限6名、國中限3名 )頒發獎狀。
( 2 ) 團隊合作獎:不分組錄取富有團隊合作精神之作品若干件,指導教師( 限3名 )及學生( 國小限6名、國中限3名 )頒發獎狀。
( 3 ) 鄉土教材獎:不分組、學科領域錄取深入生活環境研究之作品若干件,指導教師( 限3名 )及學生( 國小限6名、國中限3名 )頒發獎狀。
( 4 ) 創意獎:不分組、學科領域錄取富創意性之作品若干件,指導教師( 限3 名 )及學生( 國小限6名、國中限3名 )頒發獎狀。
( 5 ) 探究精神獎:不分組、學科領域錄取富有探究精神之作品若干件,指導教師( 限3名 )及學生( 國小限6名、國中限3名 )頒發獎狀。
若作品未達一定之水準時,上述( 1 )~( 5 )項目名額得以從缺或酌減。
( 6 ) 學校團體獎: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
A. 參賽作品如為集體創作,則積分納入主要作者( 第一順位之作者 )所就讀之學校。
B. 各校若初賽送展僅一件作品,不採計積分。
C. 各獎項積分:特優10分,優等7分,佳作5分,其它獎項2分。
D. 團體獎國中組、國小組各取三名,積分相同則以最高獎項數量多寡排定名次,最高獎項數量相同則以次高獎項數量排名,其餘類推。
E. 獎勵:學校團體獎前3名頒發獎盃1座,第一、二名校長、教務( 導 )主任及承辦組長各嘉獎2次,第三名校長、教務( 導 )主任及承辦組長各嘉獎1次,以資鼓勵。
2. 指導教師:特優、優等、佳作及特別獎( 團隊合作獎、鄉土教材獎、創意獎、探究精神獎 )之指導老師( 每件以3名為限 ),特優小功1次及指導證明1份,優等嘉獎2次及指導證明1份、佳作嘉獎1次及指導證明1份。團隊合作獎、鄉土教材獎、創意獎、探究精神獎之指導老師發給獎狀。同一件參賽作品,同時入選兩個獎項( 含 )以上,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之獎勵擇一從優辦理敘獎。教師同時指導不同組作品且分別入選得獎時,不同組敘獎得分別依規定核敘。
3. 實習教師及代理代課教師可擔任壁報論文指導教師,若其指導作品入選前三名,核發獎狀一紙予以獎勵。
( 二 ) 參加複賽補助
1. 各分組之學科領域選出入圍複賽作品( 實際件數由評審委員斟酌參加件數決定之 ),每件作品補助材料費、海報輸出及媒材製作等耗材費用新臺幣2,000元整。
2. 入選得獎之作品所需負擔之義務:應將展品說明書五份, PDF及WORD 格式電腦檔案各一份,燒錄成光碟( 相關研究紀錄可一併附上 ) 於110 年5月10日( 星期一 )前送長興國小彙整,其展品由各校依指定時間自行運送六堆300年國際研討會展覽會場。
十二、 注意事項:
( 一 ) 評審日期,每件作品全體作者( 限列名者本人 )應到場說明並回答評審委員問題,無故不到之作者予以除名,惟評審委員須針對哪些作品進行提問,由評審委員於評審日之現場決定。
( 二 ) 作者於評審會場說明時,對作品製作之參與率,指導教師指導範圍及協助製作情形,參考資料來源與改進等,均應坦誠詳實補充說明,提供評審委員參考。
( 三 ) 各項展品、實物及說明書務請依規定格式製作,凡不符合既定格式一律不予受理報名參加。請詳閱附件四、五、八之說明。
( 四 ) 參加學校,應於規定日期前將指定資料或展品送達承辦學校中正國小,如逾期以致而影響成績,概由參賽學校自行負責。
( 五 ) 參賽作品有部分係仿製,或將部分參考資料納為作品內容,且均無突破性之創意,而於作品說明書中亦未將仿製、參考部分坦誠陳述以致影響評審判斷,因而得獎者,經評審委員查核屬實者,除撤銷其所得獎勵及參賽資格,追回已發之獎金、獎狀、獎品外,並對該作品之作者及指導人員酌予議處。
( 六 ) 參賽之作品應由學生親自製作,指導人員以指導者身分輔導之。不得代為製作,如違規定,經查證屬實者,除不予獎勵外,並予以議處。
( 七 ) 參賽作品之貴重或動態性儀具,請自行保管,評審結束後即自行攜回或派人照料,大會不負保管責任。
( 八 ) 參加「全國中小學六堆壁報論文競賽」之教師、學生往返旅費及膳宿什費,由各校自行負擔,教師並應負責學生在外之生活安全。
( 九 ) 參賽作品之指導教師須為任教於公私立中小學校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
之代理( 課 )教師或實習教師,已退休教師不得擔任參賽作品指導教師。
( 十 ) 參賽作品之第一指導教師以由第一作者同校教師擔任為限。教師可跨校擔任參賽作品指導教師,但須取得原服務學校之許可。
( 十一 ) 諮詢人員,於作品送展表需詳填身分別、服務單位等個人資料及諮詢內容。
( 十二 ) 學生參與作品研製,不得跨組參賽,若由不同年級作者參與同一件作品之研製,每位學生限報名一件作品參賽。
( 十三 ) 參賽隊伍基本資料一經送出,於報名期限截止後即不得變更。
( 十四 ) 參賽隊伍資格或有關參賽活動之抗議,應出具書面申訴書,詳述申訴理由,向承辦學校提出,申訴書限於110年4月30日17時30分前提出,逾時不予受理。申訴事項以參賽規則、秩序及參賽人員資格為限,對評審委員之評分及其他如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抗議。
十三、 經費:
本計畫經費由主辦單位( 客家委員會及屏東縣政府)支應。
十四、 承辦學校─屏東縣長興國民小學、中正國民小學5位工作人員於辦理期間同意給予每位6日公假,課務派代。( 活動當天以實際工作人員計,不在此限 )。
十五、 辦理「全國中小學六堆壁報論文競賽」相關工作人員,依屏東縣政府及高雄市政府各該教職員獎懲原則予以敘獎。
十六、 本實施計畫陳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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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客家委員會六堆300年慶典系列活動 -「全國中小學六堆壁報論文競賽」實施計畫乙份,請查照並踴躍參與。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0年1月21日客會綜字第11000001732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相關資訊如下: ( 一 )徵件內容:可自訂主題參賽,惟研究範疇須以六堆地區之鄉鎮為主。 ( 二 )徵件組別:分成國小、國中二組,各組得以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參加。 ( 三 )收件時程:3月22-26日。 ( 四 )獲獎作品規劃於六堆300年國際研討會( 暫定6月 )展出。
- 轉知「全國中小學六堆壁報論文競賽」活動,歡迎國中小學生踴躍參加。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0年1月21日客會綜字第11000001732號函辦理。 二、徵件內容:可自訂主題參賽,惟研究範疇須以六堆地區之鄉鎮為主。 三、徵件組別:分成二組,各組得以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參加。 ( 一 )國小組:國民小學四、五、六年級且未滿十五歲之學生或相當年級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每校每件作品參加學生人數為1至6人。 ( 二 )國中組:國民中學且未滿十八歲之學生或相當年級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每校每件作品參加學生人數為1至3人。 四、辦理時程: ( 一 )初審收件:1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至26日( 星期五 )。 ( 二 )複賽公告:110年4月8日( 星期四 )。 ( 三 )評選:1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 ( 四 )成績公布:110年5月3日( 星期一 )。 五、檢送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