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南區工程處「自來水員工訓練園區高架水塔藝術徵圖」創作比賽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南區工程處「自來水員工訓練園區高架水塔藝術徵圖」創作比賽

 總獎金: 29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4-30

一、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南區工程處

(二)承辦單位:雙宏知識國際有限公司

二、活動內容:

向全國地區大專院校學生徵圖,不限定創作方式,惟以不變動高架水塔之結構為原則;後續另案採購發包執行美化現有自來水高架水塔。入選作品約定以創作者為著作人,由主辦單位享有著作財產權。

三、參加資格:

(一)全國地區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個人/團體皆可)。

(二)另若由數人組成之未立案團體,此類團體須推派 1人為代表人,並出具團體成員名單及代表授權書。

四、宗旨:

自來水員工訓練園區位於台南市新營區火車站後方,內部計畫興建教學大樓 1 棟(地上 5 層地下 1 層)、學員宿舍大樓 1 棟(地上 5 層地下 1 層)、專業訓練場所(設施包含機械設備展示場、電氣實習室、儀器設備實習場、抽水機及水量計展示場、管線操作展示場、施工擋土、鋼管焊道展示場、管網操作及用戶外線裝接訓練場、各種閥類剖面展示場、自來水管配管乙級、丙級技術士訓練場、大、小口徑直管裝接訓練場、測漏實習場、小口徑配管、分水鞍裝接訓練場、傳統處理設備實習場、高級處理設備實習場等)及戶外休閒育樂設施(籃球場)等。由於園區內的自來水高架水塔為當地重要之地標,因此保留現況之外,於訓練園區施工期間特別辦理「高架水塔藝術徵圖創作賽」活動,向全國地區大專院校學生辦理徵圖比賽,期待能透過此活動,為自來水員工訓練園區及台南市新營區舊有地標創造新風貌。

五、 創作主題:

須符合台灣自來水公司的意象或能展現在地自然人文歷史風光,並考慮到作品的公共性、空間美感。建議之創作主題如下:

  1. 台灣自來水公司意象
  2. 節約用水
  3. 質優量足
  4. 台南地區在地自然人文歷史風光
  5. 其他

六、 設計標的地點:

自來水員工訓練園區(地址:臺南市新營區工業街43號旁)。

七、 收件截止時間及收件地址:

  1. 收件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4月30日下午5點止(以郵遞或專人(藝術創作個人或團體應自行估計郵遞或專人送達時間)於投件截止期限前寄(送)達主辦單位)。
  2. 作品送件地址:80654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133號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南區工程處收
  3. 聯絡人:
    • (1)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南區工程處:蔡瑋育,07-3367181*359 weiyu@mail.water.gov.tw
    • (2) 雙宏知識國際有限公司:陳安琪5 04-22910028 cyeh.red@gmail.com

八、 辦理方式:

(一) 每人以一件為限,提送A1海報2張,以數位輸出,內容包括作品造型及環境空間之融合度、設計理念說明及作品材質、尺寸說明及作品維護管理方式等。

(二) 參賽作品請以繪圖軟體排版及輸出。

(三) 附上作品電子檔燒製於光碟,並將光碟浮貼在報名表上,光碟上清楚註明作者姓名、聯絡電話。

(四) 評審準則:

  1. 藝術主題與創意表現(40%)
  2. 與建築及環境融合度(30%)
  3. 作品材質與尺寸(20%)
  4. 作品維護管理方式(10%)

九、錄取名額及獎勵:

  • 第一名:1名,獎金$100,000及獎狀一張
  • 第二名:1名,獎金$80, 000及獎狀一張
  • 第三名: 1 名,獎金$60,000 及獎狀一張
  • 優選: 5名,獎金$10,000及獎狀一張

十、附則:

(一) 主辦單位將依法代扣得獎者個人勞務所得稅 10%及已加入全民健康保險者之補充保險費,如得獎者有加入職業工會請提供工會繳費證明影本。

(二) 錄取得獎者不得重複,每人僅限1件,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三) 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

(四) 得獎作品及檔案或原稿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時須成年,若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五) 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對於參賽得獎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相關攝影、宣傳、印刷、公開展覽及公開播送及製作成品等相關權利。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得獎或展出,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予以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 參賽作品一經投稿並獲獎時,即視為同意比賽主辦單位擁有參賽得獎作品之使用權,除獲頒獎項所規定之獎金、獎牌或獎狀外,不另付稿酬。

(七) 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八) 如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已繳交郵件資料,另行退還。本辦法如有任何更動,以主辦單位網站為準。

(九)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或爭議者),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十) 凡參加本活動送件者視為完全同意並遵守本計畫之各項規定,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十一) 主辦單位後續將另案採購發包執行美化高架水塔之工程,若施工期間對於得獎作品執 行、製作等部分有相關疑義,如需得獎者出席相關會議協助說明及確認細節,得獎者後 續可向主辦單位依公務人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請領交通費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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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辦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南區工程處
  • 主辦單位電話 : 07-3367181#359
  • 主辦單位 Email : weiyu@mail.water.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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