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09年度區域性排球對抗賽
一、宗旨:
為增加嘉義縣及各縣市各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學校培訓選手比賽經驗;促進嘉義縣及各縣市基訓站、中小學選手持續參與運動訓練興趣;增進校際運動交流。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
嘉義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
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
五、協辦單位:
嘉義縣體育會、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六、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9月14-17日
七、比賽地點:
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
八、比賽組別:
組 別 | 網高 | 場地規格 | 比賽用球 |
高中職男子組 | 2.43M | 18*9公尺 | 5號皮球 |
高中職女子組 | 2.24M | ||
國中男子三年級組 | 2.35M | ||
國中男子一二年級組 | |||
國中女子三年級組 | 2.20M | ||
國中女子一二年級組 | |||
國小六年級男童組 | 2.00M | 16*8公尺 | 4號膠球 |
國小六年級女童組 | |||
國小五年級男童組 | 1.90M | 3號膠球 | |
國小五年級女童組 | |||
國小四年級男童組 | |||
國小四年級女童組 |
九、辦理方式:
( 一 )計畫( 活動 )內容或辦理流程:
1、參賽資格:
( 1 )凡109年度嘉義縣排球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學校務必報名參加。
( 2 )其它縣市排球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學校歡迎參加。
( 3 )嘉義縣各公私立學校均歡迎參加。
2、報名方式、報名人數及會議:
( 1 )自109年8月1日( 星期六 )起至109年9月1日( 星期二 )下午5時止,於嘉義縣體育競賽資訊系統( http://sport.cyc.edu.tw )報名。完成報名請進入系統查看及確認,並注意比賽相關訊息。如有任何問題,請上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部落格留言( http://dong63.pixnet.net/blog )或臉書( facebook ) 粉絲專頁「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留言。。
( 2 )報名人數:
領隊、執行教練、教練及管理各限填報1人,隊員( 含隊長 )限報12人。
( 3 )抽籤及領隊會議( 不再另行通知 ):
109年9月2日( 星期三 )下午2時於於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舉行,由電腦自行排定。
3、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排球規則;如規則解釋有爭議,以英文版為準。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依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國小4年級組規則,比照國小5年級組】
4、比賽制度:
( 1 )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
( 2 )各組皆採三局二勝制,決勝局採15分制。
( 3 )循環賽名次判定: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或沒收比賽零分。
( 4 )遇二隊以上積分相同時採用以下方法決定名次:X( 總勝分數 )/Y( 總負分數 )=Z,Z值高者名次列前。
( 5 )如Z值仍相同採用下列辦法:A( 總勝局數 )/B( 總負局數 )=C,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仍相同時,以二隊之間的比賽勝隊為勝,三隊以上相同時,則由審判委員會抽籤決定之。
( 6 )棄權:任何球隊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所有與該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 循環賽 )。
( 7 )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處予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 分 )數應予保留,並給對隊應獲勝之局( 分 )數。未賽完的場次仍需出場比賽。
5、獎勵辦法:
( 1 )參賽選手:依註冊報名隊數,按下列名額錄取:
( 一 ) 2- 3隊錄取1名。
( 二 ) 4隊錄取2名。
( 三 ) 5隊錄取3名。
( 四 ) 6隊錄取4名。
( 五 ) 7隊錄取5名。
( 六 ) 8隊錄取6名。
( 七 ) 9隊錄取7名。
( 八 ) 10隊( 含 )以上錄取8名。
( 惟須有不同單位報名,如同一單位,則不予比賽 ),優勝隊伍( 第1名-第3名 )頒發獎盃乙座,領隊、執行教練、教練、管理、選手頒給獎狀。
( 2 )工作人員:辦理本活動之工作人員於賽事結束後頒給獎狀。
( 3 )上列獎勵得視競賽性質,實際出賽隊數,獲獎難易度等經縣府審核後適度調整。
6、申訴:
( 1 )凡球員證件之審查應予賽前提出,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賽後不予受理。
( 2 )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 3 )抗議以書面提出( 如附件二 ),由領隊簽章並付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在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提出,如經審判委員判決認其所提異議無效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 4 )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沒收本次比賽權利、比賽之成績亦不予計算。
7、附則:
( 1 )每組各單位至多報名2隊,參賽各選手不得報名2隊以上( 含跨組 ),違者取消該球員參賽資格。
( 2 )各組比賽均採六人制進行。
( 3 )女生可參加男生組,男生則不能參加女生組。
( 4 )各參賽選手:國小學生組開立在學證明( 如附件一 ),國中學生組、高中職學生組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
( 5 )不實施技術暫停,每隊每局可有兩次暫停 ( 每次30秒 )。
( 6 )服裝規定:各隊應有相同顏色式樣。
( 7 )國小、國中各組得跨年級組隊,跨年級組隊須參加較高年級組別比賽。
( 8 )各參賽隊伍之帶隊者、選手及競賽工作人員一律以公〈差〉假登記。
( 9 )各組如僅有1校參賽,舉辦單位得以向上併組( 非國小併國中,國中併高中 ),惟進行併組時,各單位仍不得報名超過2隊。
( 10 )參與比賽務請準時,逾開賽時間未出場者,沒收該場比賽,不得異議。
( 11 )各參賽球隊請做好垃圾分類及注意環境衛生維護。
( 12 )欲報名參加本屆比賽之各級球隊,請詳閱本競賽規程並獲得服務單位、就讀學校及有關單位同意方得報名參加,賽會期間人員之安全、行為及一切事務各隊自行綜理與負責。
( 二 )活動宣傳規劃:
1、公布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及運動地圖資訊網 。
2、懸褂布條及旗幟。
3、透過平面媒體等媒體宣導。
十、預期效益
( 一 )促進各縣市間教練及選手交流。
( 二 )觀摩各隊訓練技巧,提昇球技。
( 三 )提升教練及選手整體之技術水準。
( 四 )激發選手多元潛能發展,提升選手體能與自我肯定。
十一、活動聯絡人:
姜智棟,聯絡電話:3620123*8942,0921757487。
十二、本競賽規程經嘉義縣政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嘉義縣區域性排球對抗賽相關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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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縣109年度區域性排球對抗賽嘉義縣109年度區域性排球對抗賽 報名自 109 年8月1日(星期六)起至 109 年9月1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宗旨:為增加嘉義縣及各縣市各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學校培訓選手比賽經驗;促進嘉義縣及各縣市基訓站、中小學選手持續參與運動訓練興趣;增進校際運動交流。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9月14-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