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樂山市沙灣區域公用品牌LOGO標識和名稱徵集
為充分發揮沙灣區農業、工業、旅遊業等特色資源優勢,加大產品品牌化建設力度,提升沙灣產品品牌形象,擴大沙灣優質農、畜等產品知名度、競爭力和品牌價值,推進沙灣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創建,現決定面向社會各界徵集沙灣區域公用品牌商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集內容
1.沙灣區域公用品牌名稱。
2.沙灣區域公用品牌LOGO標識。
二、徵集時間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
三、徵集範圍
面向社會範圍徵集,單位、組織或個人
四、徵集要求
( 一 )區域公用品牌名稱要求
1、區域公用品牌名稱需富有創意,能體現沙灣文化內涵和地方特色,從自然環境、特色農業、旅遊產業、人文精神等多個角度考慮,形成一個特色品牌名稱;
2、區域公用品牌名稱需簡明扼要、好記易懂、郎朗上口,字數控制在4個字以內,每位應徵者限投兩個品牌名稱;
3、應徵作品必須是原創,並享有完全的排他性,須符合《商標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嚴禁剽竊、抄襲,網上下載;
4、征名方案一經採用,作品相應著作權、使用權和媒體發佈權歸徵集單位所有,且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
( 二 )區域公用品牌LOGO設計要求
1.具有地域元素,體現沙灣區獨特的文化內涵和地方特色;
2.品牌LOGO要與品牌名稱密切關聯,圖文結合完美,形象顯著易識別,延展性較好,能較好地體現出品牌的核心價值與特點;
3.品牌LOGO標識要求形象生動、清晰度高、容易辨識。有較好的創意理念、色彩運用協調醒目;
4.應用性強,可用於網站、文件、信箋、宣傳用品和媒體宣傳等各種場合和載體上使用,易於線上和線下推廣;
5.採用彩色圖形設計,最多不超過4色。設計圖稿以JPG或PSD格式提交,圖案不低於600×800像素,註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
6.作品需為原創,不得侵犯任何知識產權,並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註冊條件。
五、獎勵設置
一共選擇6套作品入圍,評出一等獎1名,獎勵人民幣2000元。評出二等獎2名,獎勵人民幣1000元。評出三等獎3名,獎勵人民幣800元。
六、參與方式
通過本公告下載《沙灣區域公用品牌名稱徵集報名表》( 附件1 )、《沙灣區域公用品牌LOGO標識徵集報名表》( 附件2 ),並填寫相關信息。有意者在活動截止日期前,以郵寄、電子稿或面交等方式,將應徵作品交至沙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郵寄地址:沙灣區沫若大道南段142號;郵政編碼:614900;聯繫方式:3075183;電子郵箱: 284522902@qq.com,並請註明設計者姓名或單位及聯繫方式 )
七、評選方式
徵集方將邀請行業專家和沙灣區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專家組,對所有遞交作品進行評審。
1.初評:組織專家組對所有遞交作品進行初評,分別選取品牌名稱和LOGO標識各3件,作為入圍作品進行終評。
2.終評:通過微信公眾投票和專家評審分值各佔30%和70%,入選作品由評審組評選後確定名次,結果在沙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其他說明
1.作品遞交須在截止日期前,截止日後遞交的作品,一律無效。
2.投稿人須保證所投稿件為本人( 單位、組織 )最新原創,未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凡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為準( 依收到時間為先後次序 )。所有徵集的作品概不退還,由徵集方保管,請作者自己保留底稿。
4.入圍獲獎作品的著作權及其使用權、許可使用權、轉讓權均歸徵集方所有,入圍獲獎作品的作者( 投稿人 )未經徵集方同意不得再另行使用該作品。
名詞解釋:
1、區域公用品牌:是基於特定地理區域範疇,由產業集群、產品類別等形成的,由行業協會組織擁有並運營品牌,由區域範疇之內的產業相關機構與個人多主體共同創建、共同使用、共同享受品牌帶來的利益,由多主體在行業協會組織等主導下實現共同的品牌建設的品牌。其品牌所有權與品牌使用權分離,品牌所有權屬行業協會等運營組織所有,品牌使用權由行業協會等組織授權符合標準的產業、產品生產經營者使用,只有區域內獲准授權者才能共用、共建、共享的品牌。
2、培育區域公用品牌意義:能有效促進產業化程度,能有效規範生產者的生產行為,制定嚴格的品質標準、規範的生產流程、統一性的包裝及宣傳要求;能有效提高區域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建立品牌統一宣傳、合理佈局的營銷體系;能發掘當地歷史文化價值,彰顯區域特質,形成城市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