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藝品牌認證「Yii 暨臺灣優良工藝品」年度評鑑

國家工藝品牌認證「Yii 暨臺灣優良工藝品」年度評鑑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8-05-01

一、 品牌緣起

發音同中文「易」,易經為東方哲理,具有「改變與轉化」意涵,發音同中文「藝」,代表臺灣精湛之工藝,發音同中文「意」,代表臺灣原創設計。

為輸出臺灣文化價值,提升臺灣形象,行政院文化部(當時為文化建設委員會)所屬之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於 2008 年創立「Yii」品牌,代表臺灣工藝與國際對話。為了能傳達出臺灣工藝時尚之內涵價值,因此品牌命名歷經不斷之激盪討論,最後以 Y、i、i 三個英文字組合成品牌名稱。

臺灣優良工藝品認證評鑑制度自 2003 年推動至今,得到此標章已成為工藝界知名認證之標竿商品,然而本中心為讓消費者能在市場輕易分辨認證商品,自 2017 年起推動臺灣優良工藝品仿偽標籤貼,每張標籤都有唯一的仿偽碼,授權廠商使用於入選商品上,並協助推薦進入機場國家博物館商場等商店販售,且積極邀請參與國內外商展及交流。

紙本報名日期:3 月 1 日至 5 月 1 日(以郵戳為憑)
電子報名日期:3 月 15 日至 5 月 1 日(以郵戳為憑)
本報名活動為免費參加

二、 計畫內容

臺灣工藝業者多屬微型產業,為延續品牌生命力注入新能量,及因應新的消費群及商業模式崛起,本中心除了接續臺灣優良工藝品評鑑制度辦理徵選外,將新增溫暖臺灣設計行銷輔導機制,從中遴選及協助商品塑造,具備設計及產能後將成為 Yii 品牌旗下精品,並授權商品使用國家級精品品牌認證商標,帶領創新工藝設計精品邁向國際重要展會,由此鼓勵國內工藝設計產業人才共同參與國家品牌運動之推動,持續透過國家品牌高度行銷推廣臺灣嶄新的工藝設計作品,達到扶植工藝產業發展及打造國家工藝品牌形象之綜效。

三、 目標

  • 品牌
    以公部門的力量,授予國家級精品品牌認證,為商品推介保證,讓消費者買得安心,用得放心。
  • 客群
    創作者除了將理念融入商品設計外,應了解消費者的需求、購買的動機,使得創作者的用心能夠被理解,消費者也可以安心買到好東西。
  • 市場
    敦聘具國內外市場行銷及設計專業團隊評鑑,協助發掘市場潛力之商品,並兼顧文化與時尚之平衡,將商品推進各目標市場。

四、徵選方式

  • 參加資格
    政府合法登記(許可設立)之公司行號或法人、機構、團體,均得參加。廣泛徵求作品參與。
  • 商品條件
    商品製作需在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所在地完成,且可適量生產及營銷。
  • 評鑑程序
    初審>複審>決審
    遴聘國內外專業人士擔任評鑑委員。

    • 初審 :以申請者送件資料為依據,評鑑委員得視需要,要求申請者提供說明。通過初審者,將另行通知實地訪視。
    • 複審 :評鑑委員至其生產製作地點進行實地訪視審查,由業者自行選擇參加徵選之品牌類別,如適合及有意願參選 Yii品牌之商品,將由委員與業者共同協力讓商品精進,契合品牌核心精神(包含設計、視覺、市場等,實地輔導安排三次以上)。
      ※若於時限內無法通過委員審查者,由委員決定下年度繼續輔導或棄權。
    • 決審 :通過決審並完成契約簽訂者即取得「Yii」或「臺灣優良工藝品」之認證資格。

五、報名方式

  • 採用電子報名者,請備妥下列資料:
  • 商品高解析度照片(圖檔),至少 300dpi(一組商品請提供 1-3 張圖檔),儲存成電子光碟一份。
  • 公司統一編號證明或商業登記核准函證明文件一份。

以上資料請備齊後裝於信封,將附表一黏貼於信封上,並於 5 月 1 日前,寄(送)至本中心(以郵戳為憑)。

  • 採用書面報名者,請備妥下列資料:
  • 報名資料總表。請完整填寫並請負責人簽名(附表二)。
  • 商品資料表,請完整填寫每組商品資料(附表三)。
  • 商品照片,請列出每組商品 1-3 張圖式(附表四)。
  • 商品設計圖,請提供商品草圖或設計圖資料(附表五)。
  • 商品高解析度照片(圖檔),至少 300dpi(一組商品請提供 1-3 張圖檔),儲存成電子光碟一份。
  • 公司統一編號證明或商業登記核准函證明文件一份。

以上資料請備齊後裝於信封,將附表一黏貼於信封上,並於 5 月 1 日前,寄(送)至本中心(以郵戳為憑)。

本活動訊息洽詢電話: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行銷組
電話:049-2334141 分機 397 黃先生
電話:049-2334141 分機 389 鄭小姐

六、權利義務

Yii

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之商標:
第 01429447 號、第 01429726 號、第 01429772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商標局註冊之商標:第 8245833 號、第 8245834 號、第 8245835 號。

授權評鑑通過之商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本中心有推廣之權利。申請Yii 品牌商標使用,品牌商標授權金為售價 2%,本中心將申請通過之商品製作證明及仿偽標章(另購,每販售一組商品將附一張證明),藉由國家品牌優勢,與國內業者共同組成雙品牌之效應,帶領工藝產業邁向國際重要展會,持續透過雙品牌高度行銷推廣臺灣嶄新的工藝設計作品。

臺灣優良工藝品

為讓消費者於市場上輕易分辨商品是否通過國家認證,將授權通過評鑑之商品申請臺灣優良工藝品防偽標籤(另購),每張標籤都有唯一的防偽號碼,供大眾辨識,並協助推薦申請防偽標籤之商品進入國家博物館商場販售,包含機場內博物館商城、OTOP 臺灣地方特色產品館、公部門禮品、百貨商城及旅館等,且積極邀請參與國內外商展及交流。

  • 廠商如欲調整商品定價,應事先通知本中心。
  • 本案商標之授權自簽約日起為期 3 年,廠商於契約屆滿前 1 個月,以書面向本中心申請續約。
  • 本案獲審定之商品廠商不得將授權標的再授權或轉讓予第三人或使用於未經審定之商品及其他未經授權之使用範圍。
  • 廠商應確保獲授權商品之品質,本中心得不定期至廠商展售場所抽查,如有任何瑕疵或不當情形,而無法有效改善者將終止契約。
  • 授權商品或廣告製作物如涉仿冒、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之情事,有關和解、訴訟之損失或賠償,及其他法律上應負之責任,概由廠商自行承擔。
  • 廠商應就通過審定之商品無償提供相關資料予本中心,並同意本中心對於其所提規劃構想、後續開發策略規劃成果之內容,擁有節錄、發表、媒體刊載、展覽等之權利,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由廠商自負法律責任。

七、其它事項

  • 商品送件、評審、退件期間,須由申請者自行辦理投保並負擔保險費用,以確保期間發生商品損毀可獲得理賠,本中心不負損毀之賠償責任,且評審期間不得要求退還或替換入選商品。
  • 報名者需確保商品為其原創、擁有所有權,並未違反著作權,若違反此條款,本中心有權取消入選資格。
  • 本計畫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本中心另行以書面補充通知之。
  • 凡報名申請者視同同意本計畫之各項內容。
  • 產品單件體積以 160×160×160 公分以內為原則(編織品及紙製品折捲後體積不超過 160×160×160 公分)。
  • 無法量產產品無包裝設計及不願意接受主辦單位公開推廣者,請勿報名(大型家具可免包裝設計)。
  • 完成之半成品,結構不良不堪移動、搬運,及容易破碎、變質、變形,不耐久存者,不宜參加。作品如因製作不良而損壞,無法進行審查時,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每家廠商限參加八組以內。
  • 參加評鑑產品需依照自訂之產品價格先自行辦理保險,以確保評鑑期間發生之產品毀損可獲得理賠,本中心不負毀損之賠償責任。
  • 產品著作權:通過評鑑之產品,作者保有產品之著作財產權,惟為推廣之需,主辦單位對申請者及產品資料有應用於展覽、攝影、編輯、出版及宣傳用途之權利,申請者不得有異議。
  • 參加評鑑之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評鑑委員會會議認定後,主辦單位得撤銷評鑑認證。
    1.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2. 借用或冒用他人作品者。
    3. 提供不實資料致影響評鑑結果者。
    4. 產品雖經評鑑認證,惟嗣後再生產之產品,經發現有瑕疵或品質不符標準者。
  • 凡送件申請評鑑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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