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人壽「尋找人生『保』藏」劇本募集比賽
一、主辦單位: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二、活動目的:
為倡導保障重要性,讓每一個家庭都能以愛與承諾守護家人未來,本公司特舉辦「尋找人生『保』藏」劇本募集比賽活動(以下稱本活動),期盼經由感動故事或真實案例的分享傳遞,喚起民眾意識。
三、活動對象與時間:
凡對此議題或劇本撰寫有興趣之民眾皆可於民國(以下同)107/2/2(五)前以「個人」或「團隊」參加。
四、活動流程:
五、參賽說明:
(一)參賽主題(擇一主題報名):
主題 | 說明 |
創作組 | 以「自行創作,建構感人劇情」手法,激發民眾整體保障意識以帶動需求。 |
紀錄片組 | 藉由記錄重大疾病或長期照顧之真實案例,誘發民眾危機感。 |
(二)作品規格:
「劇本格式」請參考附件二,並以 6~8 分鐘影片進行構思。
(三)作品提交:
項目 | 提交說明 | |||
劇本 | 請於 107 年 2 月 2 日(五)前,將「報名表」(如附件一)、「劇本」
(如附件二)及「著作權聲明暨轉讓同意書」(如附件三)電子檔一併 E-mail 至指定信箱「0601700@cathlife.com.tw」,以進行後續評選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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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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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評選標準:
本公司將依「適切度」與「專業度」進行評選,評選標準說明如下:
評選項目 | 創作組 | 紀錄片組 | |||
說明 | 比重 | 說明 | 比重 | ||
適切度 | 主題性 | 具高度話題與吸引力,能喚起保障需求。 | 45% | 情感張力強,觀眾如身歷其境。 | 55% |
可行性 | 架構明確,聯想畫面感佳,修改程度低。 | 15% | 架構明確,導演可直接運用。 | 20% | |
專業度 | 原創性 | 富創意概念,且具突破與創新表現。 | 30% | 故事內容、呈現方式等手法與眾不同。 | 15% |
文字性 | 敘述清楚,語句流暢。 | 10% | 文字優美,語句流暢。 | 10% |
得獎名單將於本公司官方網站公告並以E-mail 及電話方式通知得獎者。
六、活動獎項:
(一)參賽獎:(單位:新臺幣元)
獎項 | 創作組 | 紀錄片組 | ||
獎金(每名) | 獎金(每名) | 獎金(每名) | 名額 | |
冠軍 | 10 萬 | 1 | 3 萬 | 1 |
亞軍 | 3 萬 | 1 | 1 萬 | 1 |
季軍 | 1 萬 | 1 | 5 千 | 1 |
佳作 | 5 千 | 2 | 3 千 | 2 |
入圍獎 | 2 千 | 5 | 1 千 | 5 |
- 同一得獎者如有複數報名且複數得獎之情形,僅得擇一受獎。
- 得獎者另頒發獎狀乙紙;團隊參賽者,其團隊成員每人獎狀各乙紙。
- 創作組冠軍及紀錄片組前三名,本公司將委由專業製片公司製成影片,紀錄片組撰寫劇本時請確保被攝者願意參與拍攝。
- 紀錄片組前三名須請每位參與拍攝者簽立「採訪拍攝與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四),全數掃描為 PDF 檔案格式並 E-mail 至指定信箱後,方可受獎。
(二)業務人員推薦獎:
參賽獎得獎者如係由本公司業務人員推薦參賽者,該名業務人員可獲得獎金 1 千元。可重複推薦,惟每位業務人員得獎以一次為限。
註:同時獲得業務人員推薦獎與參賽獎者,僅得擇一受獎。
七、得獎名單公布:
得獎名單將於 107 年 2 月 9 日於本公司官方網站(https://goo.gl/G7agVf)公告。
八、領獎作業與領獎期限:
本公司將於得獎名單公告後與得獎者確認身分,經確認無誤後於 30 日內將獎金匯款至得獎者提供之匯款帳戶;獎狀將另以掛號郵寄至得獎者提供之聯絡地址(若為團隊參賽者,則郵寄至代表人提供之聯絡地址),若得獎者不願意配合本公司領獎作業或逾期未提供相關資料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九、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同意本活動辦法,並充分知悉與同意以下事項:
- 本公司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於參賽者同意之期間內,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但本公司於未經參賽者之同意下,不得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行為。參賽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惟若資訊不完整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 參賽者可電洽本公司之免費客服專線(0800-036-599),針對其個人資料行使請求答覆查詢、提供閱覽、製給複製本、更正、補充、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之權利,亦可至本公司官方網站法令公告 之 「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 應 告 知 事 項 專 區 ( 網址: https://www.cathayholdings.com…vacy/privacylist.html)進一步了解詳細資訊。
(二)參賽者每一報名,限以未經任何形式發表(包括參賽或展出等)之作品參賽。參賽作品若已公開發表、參與其他競賽或獲公開獎勵者,經本公司查明後,將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項,如致本公司受有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擁有合法之著作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圖片、文字等素材),如有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外,若有得獎,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如致本公司受有損害者,另應負賠償責任。
(四)參賽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犯罪、侵犯隱私權、廣告、詆毀及人身攻擊等不當內容,如發現上述情形者,本公司有權取消或終止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五)參賽作品概不退還,請參賽者自行留存備份,參賽者繳交作品即視為同意無償授權本公司得為非營利目的之重製、下載或公開展示等。
(六)若參賽作品數量不足或實際參賽作品表現未達評審認定標準,本活動獎項得由過半之評審委員決議從缺或調整。
(七)凡得獎者經取消或放棄得獎資格,本公司得視實際評審情況進行獎項遞補事宜。
(八)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參賽者所寄出、填寫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九)參賽者僅限一次得獎機會;本公司有權檢視得獎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之行為,對於以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之參賽者,本公司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或拒絕其參與本活動。
(十) 得獎者身分之認定係依本公司資料庫電子郵件所對應(或參賽者所填寫、登錄)之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為主,得獎者若為自然人,須提供正確之身分證影本,若為法人則須提供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網站之登記資料,並經本公司確認無誤後始得領獎。
(十一)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址僅限中華民國境內,如得獎者未能於領獎期限前回覆有效國內寄送地址,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十二) 得獎者逾期未領獎或因留存資料不完整或錯誤致無法通知得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亦同。
(十三) 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價值累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000 元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達 20,010 元(含)時得獎者須先繳交 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本公司並將依法須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參賽者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賽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十四) 本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並得以公告方式通知參賽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十五) 報 名 及 相 關 活 動 資 訊 請 參 閱 本 公 司 官 方 網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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