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吉祥物徵件比賽
一、 活動目的
為以更活潑及貼近生活的表現方式讓全校師生、校友及社會大眾更了解本校的校園文化,特別徵選代表之吉祥物,俾利出席有關場合、代言行銷師大,爭取認同感進而提升溝通成效。
二、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秘書室公共事務中心
三、參賽資格與對象
(一)參賽資格:
1.只要具創意發想之個人或團隊皆可投稿,每人(團隊)參賽件數限制為一件,參賽者不可同時參與其他團隊。以團隊方式投稿者,投稿時需填寫「參賽團隊成員名單與授權同意書」,並指定一團隊代表人,本校發送通知及獎金發放時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2.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於得獎後繳交,若未能繳交,主辦方得取消得獎資格。
3.參賽作品需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未參與任何比賽,同時未經任何 (含電子)形式之刊登。
4.參賽作品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競賽活動後,經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二)作品規格與投稿方式:
1.投稿期間:自即日起至108年12月12日。
2.投稿方式:
紙本資料,請於108年12月12日前寄(送)達本校秘書室公共事務中心(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電子檔可以光碟燒錄後併同紙本資料一同寄(送),或將檔案之雲端連結 Email 至ntnumascot2019@gmail.com,來信主旨「臺師大吉祥物徵件比賽_參賽者姓名」。
(三)投稿資料:
1.紙本資料:臺師大吉祥物徵選活動報名表、臺師大吉祥物圖像表、結聲明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團隊成員名單與授權同意書(個人參賽者無需繳交),另完稿作品請以A3輸出繳交1份並與報名資料一併繳交。
2.電子檔:
a.臺師大吉祥物徵選活動報名表電子檔:請依欄位詳細填寫,作品介紹必需包含作品名稱(命名)及作品說明(說明應包括標識物含義的解釋、設計創意說明、字體說明、標準色彩說明CMYK值或RBG值等),以500字為上限。
b.臺師大吉祥物圖像表:提供正面、側面及背面、立體設計圖像(稿)各1張,另提供不同姿勢、角度、情境等為輔之設計圖像(稿)1張及由吉祥物延伸設計一款簡化式平面logo稿 1張,可參考所附範例。
c.6個圖形檔之jpg檔:圖檔解析度 300 dpi,全彩jpg檔,作品請調整1600×1600像素以下。
d.6個圖形檔之AI檔案:未合併圖層,電子圖檔解析度300dpi以上,CMYK色彩模式。
4.切結聲明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5.參賽團隊成員名單與授權同意書。(個人參賽者無需繳交)
☆投稿作品均需為原創作品,並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公開發表、出版,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
四、評選標準及方式
(一)評選標準:
1.設計美感30%
2.具師大特色能引發師大人共嗚30%
3.應用可行性及發展潛力40%
(二)評選方式:
1.第一階段專業評選
由專業評審委員擇優選出投稿作品進入第二階段投票。
2.第二階段全校在校生及教職員工投票(40%)、臉書投票(30%)、校友資料庫投票(30%)
☆全校在校生及教職員工投票。(依票數高低,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
☆臉書投票活動。(依票數高低,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
☆於本校校友資料庫投票。(依票數高低,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
依前三種投票結果加權計分,分數合計最高前五名為優選作品,得進入第三階段決選。
3.第三階段決選
於校務會議投票依票數高低決定前三名及佳作。
★★★本徵件比賽之作品是否取代本校現有形象識別系統中之吉祥物係依本校校務會議投票決定,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得由評審委員或校務會議決議從缺;或作品水準相當,亦得以同一獎項並列。參賽者應尊重校務會議之決議與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五、獎勵辦法
(一)獎項:
獎項 | 名額 | 獎金與獎品 |
第一名 | 1 | 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獎狀一只 |
第二名 | 1 | 獎金新臺幣二萬元、獎狀一只 |
第三名 | 1 | 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狀一只 |
佳作 | 2 | 獎金新臺幣三千元、獎狀一只 |
(二)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預扣所得稅。
(三)頒獎日期:得獎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頒獎日期。
六、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之參賽者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且如有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二)參加本活動填寫之所有資料應為真實正確無造假,且無冒用或利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倘若資料不實或資料不完整、通訊方式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圍或得獎資格。如有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如因此致執行單位無法通知參賽者得獎訊息時,主辦與執行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及其內容擁有合法著作權利及完整授權商業及非商業性使用之權利,並保證其設計之作品,第三人不得主張任何權利,若發現涉及仿冒、抄襲、盜用他人作品、冒名頂替或其他不法之情事,或經發現參賽作品有非本人創作或侵害他人權利者,除應自負所有相關法律責任,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外,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獲獎,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項及獎金;如有造成他人損失或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參賽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四)經評定為前三名及佳作之得獎作品,得獎人(團隊)同意將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臺師大,並同意對臺師大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同時臺師大保有刪除、修飾權、重組權外,有權製成產品、印製成宣傳品、紀念品,並可運用於各類媒體進行任何公開播送、公開傳輸、重製編輯、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及運用於其他與本校相關之非營利與商業活動,並得予出版、網路刊登及作為推廣之用。
(五)每位參賽者之參賽作品不限件數,每件作品均應詳填一份報名表。參賽作品一律不可抽換或退還,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備份。
(六)本活動所得獎金應依法扣除稅金。獎金領取者應配合填寫收據並檢附國民身分證供核對身分。
(七)本活動因故無法順利進行時,主辦單位有取消、終止、修改、延長、縮短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八)本活動繳交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妥善保管並予以保密,僅作為入圍及得獎通知等與本活動及參賽作品相關事宜聯絡之用。
(九)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相關細則更動權,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本活動所屬網站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七、活動洽詢
秘書室公共事務中心 李玉菁小姐 電話:02-7734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