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頭城家商109學年度校服改款設計比賽
一、 依據:
( 一 )108 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二 )109年8月3日校服修改小組決議事項辦理
二、 目的:
以健康、舒適及創意為設計元素,並重視生活及品德教育為主軸,使學生服裝更符 合實用、保暖、透氣、設計、美感和本校特色等需求,展現本校校服新風貌。
三、 主辦單位:
國立頭城家商。
四、 協辦單位:
國立頭城家商家長會、校友會和教育基金會。
四、 承辦單位:
國立頭城家商學務處。
五、 參加對象:
凡本校全體學生、本校教職員工、校外民眾。
六、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25日止( 星期五 )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視為無效。
七、 報名方式:
( 一 ) 請至國立頭城家商網站首頁 http://www.tcvs.ilc.edu.tw/ 『最新公告』下載。
( 二 ) 將報名稿件紙本、設計圖稿,以牛皮紙或不透明信封,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校( 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 學務處收 )。
( 三 ) 聯絡電話:03-9775230 學務主任陳淑華。
八、 參賽規則:
( 一 ) 設計品項:
各品項得區分男女款式。
1. 運動服:含短袖、短褲、長袖、長褲。
2. 外 套:含內裡,可拆式( 二件式 )。
3. 制 服:含短袖、長袖、長褲、短裙。
( 二 ) 作品規格:
1. 創意表現不拘,須運用頭城家商校徽為元素,融入校服 logo 設計中( 參考圖 樣、文字如附件 1 )。
2. 運動服設計必須可辨識區分與他校不同。
3. 外套:符合冬、夏季使用,可於冬季新增可拆裝保暖內裡,必須為能適宜搭配運動服、制服之顏色和款式。
4. 紙本作品:A4 紙規格,繪圖材料、畫具不拘。
5. 電腦繪圖作品:以 jpg, png, bmp, gif, doc 格式檔案,可使用繪圖、文書軟體, 圖形用 A4 尺寸 450dpi 以上格式。
九、 評選方式:
( 一 ) 第一階段初選:
1. 採設計圖稿評選,由本校「校服修改小組」成員及遴聘相關專業人員共同選出2~5 件作品晉級第二階段決選。
2. 所有參選作品若未達標準( 80 分以上 )則第二階段決選從缺。
( 二 ) 第二階段決選:
晉級決選之作品由主辦單位委由廠商製作實體樣品,公開評選出前2名及佳作。
( 三 ) 評分方式:
- 設計理念與創意表現 25%
- 美感與設計感 25%
- 應用與量產之可能性 25%
- 實用性 25%。
十、 獎勵:
( 一 )第一名:取 1 名,獎金新台幣一萬伍千元整,獎狀乙張。
( 二 )第二名:取 1 名,獎金新台幣伍千元整,獎狀乙張。
( 三 )佳 作:取 3 名,獎狀乙張。
十一、 評選時程:
( 一 ) 徵稿-8月~9月25日
( 二 ) 審稿、初選評選公告-10月23日( 五 )
( 三 ) 入選作品樣本製作-12月4日
( 四 ) 決選成績公告-12月18日
十二、 注意事項:
( 一 ) 初選結果將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入圍名單,將不個別通知參賽者。
( 二 ) 本校對所有得獎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權利。所有得獎作品版權歸頭城家商所有,須無償提供本校製作校服使用,本校得依實際需求保有修改權利。
( 三 ) 凡送件參賽者於報名表參賽承諾授權書上簽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 四 ) 參賽者如有抄襲、重作、臨摹及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本比賽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品及獎狀。
( 五 )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所有郵寄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應給予作品、文件適當保護,凡寄( 送 )達前產生之損害、遺失,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 六 ) 不論參選作品獲選與否,與後續聯賣作業無關,獲選作品如為相關行業廠商產品,仍需依聯賣配合事項辦理,不得據此要求為第一優先承製廠商。
( 七 ) 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需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以匯款方式支付,獲獎者須配合本校執行單位簽收報核相關收據。
( 八 ) 凡報名參加者,即明示同意本比賽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十三、經費概算:
由本校家長會、校友會和教育基金會相關經費支應。
十四、本計畫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一、 中文部分:
( 一 )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 二 ) 國立頭城家商
二、 英文部分:
( 一 ) TCVS ( National Tou-Chend Home Economics and Commercial Vocational High Schoo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