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建縣三百年.百詩爭鳴」徵文

彰化縣「建縣三百年.百詩爭鳴」徵文

 總獎金: 250000

最高獎金: 2500

報名時間: 2021-10-01 ~ 2022-01-05

主辦單位: 彰化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4-729-2201分機2338(白小姐)

主辦單位Email:libpai@mail.bocach.gov.tw

一. 宗 旨:

為慶賀本縣邁入300年,匯聚縣內文學家、作家,一同為建縣300年譜寫出家鄉之美,以「詩」書寫彰化獨特的人文風貌並集結成冊,傳承優良的文學風氣,深化本縣文化底蘊。

二. 主辦單位:

彰化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四. 參選資格:

(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一)設籍彰化縣

(二)出生地彰化

(三)現於彰化縣居住、就學、工作

五. 徵選類別、作品字數暨規定:

(一)徵選類別、作品字數:

1. 新詩:行數40行以內,無字數限制,須以電腦打字列印,並於報名表填寫詩作行數。

2. 傳統詩:四首作品為一組,並標明韻部,限絕句或律詩組詩,四首的體例必須相同,五言或七言須一致,不可絕律混雜;須以電腦打字列印,並於報名表填寫詩作行數。

(二)投稿須知:

1. 新詩、傳統詩徵件,限著作人為一人。

2. 每人每類可報名多首(組),入選每類每人限一首(組)為原則。

3. 繁體中文書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關。

4. 來稿以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品為限,包括其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曾在網路新聞台、部落格或社群討論版等管道發表。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抄襲、冒名頂替參賽或侵害他人著作權及作品曾公開發表(含網路發表)或參與其他比賽得獎者,除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5.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彰化縣(代表機關彰化縣文化局)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彰化縣(代表機關彰化縣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六.評審方式:

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審查作業。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決議獎項從缺。

七. 獎勵辦法:

提供百詩入選作者獎金2,500元及獎狀。

八. 日期:

收件日期自110年10月1日起至111年1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預定111年2月公佈得獎名單。

九. 報名方式

(一)繳交書面報名資料:每一首投稿作品填一份報名表,印出報名表一份連同紙本作品一式4份(作品稿件內不得註記作者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掛號郵寄「(50042) 彰化市中山路2段500號彰化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彰化縣立圖書館服務台,來稿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建縣三百年-百詩爭鳴」。

(二)請將作品word電子檔(電子檔檔名請標明參賽主題及參賽者姓名)E-mail至 libpai@mail.bocach.gov.tw 並填具線上報名 https://forms.gle/FXhDja7sD6LbRM2m7

(三)作品稿件不得署名或附任何註記及符號,來稿不合規定或未繳附WORD電子檔者,將不列入評選。

●簡章請向彰化縣文化局服務台或彰化縣立圖書館服務台索取,或至文化局網站 http://www.bocach.gov.tw/ 首頁/公佈欄/最新消息/下載(洽詢電話:04-7292201 轉2338白小姐,E-mail: libpai@mail.bocach.gov.tw

十.其他:

(一)參選作品以A4紙張電腦繕打,直式橫書,字體以標楷體14級字,左邊裝訂,「作品名稱」以一個為限並繕打於作品首頁;請自行留底稿,恕概不退件。

(二)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集冊出版後,致贈得獎者每人5冊。

十一.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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