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立美術館10週年慶.祝賀卡片徵件活動

彰化縣立美術館10週年慶.祝賀卡片徵件活動

報名時間: 2024-11-01 ~ 2024-11-10

主辦單位: 彰化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4-725-0057分機1761(林小姐)

一、 目的

為慶祝彰化縣立美術館成立 10 週年,特舉辦祝賀卡片徵件活動,邀請廣大民眾以創意及藝術表現,繪製出具個人風格的祝賀卡片,傳遞對美術館的祝福與未來展望。

彰化縣立美術館10週年慶活動

彰化縣立美術館10週年慶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 彰化縣政府

(二) 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下稱本局)

三、參加資格與對象:

不分年齡皆可參與

四、 活動辦法

(一) 參與者須繪製一張祝賀卡片,直、橫式及尺寸不拘,內容需包含對彰化縣立美術館的祝賀語及符合主題的視覺創作,形式不限手繪或數位設計,風格自由發揮;亦可下載「彰化縣立美術館 10 週年慶祝賀卡片徵件活動」提供之模板檔案(附件 1),進行繪製創作,完成卡片繪製後,於背面右下角寫上「可辨識之中文姓名」以供核對;下載徵件活動報名表

(附件 2)與抽獎聯(附件 3)完整填寫,並依規定投稿送件。

(二) 113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至 113 年 11 月 10 日(星期日)17:00 止,將祝賀卡片一張、徵件活動報名表一份、抽獎券一張,裝於信封;實體繳交請至彰化縣立美術館服務台,或郵寄至彰化縣文化局視表科(於信封註明十週年賀卡徵件),無完整資料者,視同放棄抽獎資格,完成報名程序,即有機會抽中《頭獎》 Switch OLED 主機(1 台,共 1 名)、《二獎》Sony WF-LS900N 藍芽耳機(1 副,共 1 名)、《三獎》富士 instax mini 拍立得(1 台,共 3 名)及《同歡獎》彰化美術館 10 週年紀念杯 1 個(共 200 名)。 (活動公告連結)

(三) 本局將於 11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日)彰化縣立美術館 10 週年慶開幕活動當天現場抽出頭獎、二獎及三獎,同歡獎則於開幕活動後,於本局臉書專頁直播抽出,並統一於本局官網/最新公告及臉書活動頁面公告中獎名單,請自行確認。獲獎者請依後續官網公告,至彰化縣立美術館服務台(攜帶身分證件)領取獎品,逾期視同放棄。

(四) 配合「彰化縣立美術館 10 週年慶活動」,投稿作品將有機會於美術館 10 週年慶活動露出,一起祝福彰化縣立美術館 10 歲生日快樂!投件者即視為同意將該作品(卡片)之智慧財產權讓與本局,並承諾不對本局行使著作人格權;本局得不限區域、時間、次數與改造等運用於彰化縣立美術館 10 週年慶活動。

(五) 每位參與者限投稿 1 次,且無論投稿幾件作品,僅能獲得 1 次抽獎資格,並全權由本局處理,本人不得提出異議。

(六) 報名資料有缺失或不完整等情形者,本局得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將不予受理。另作品若未符合作品格式及相關規定者亦不予受理,本局不另行通知,且參與者不得異議。

(七) 報名表件及參賽作品一經確認收到後,恕不退件及返還。

(八) 參與作品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則取消資格,並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九) 參與者同意將姓名及作品授權予本局作為本活動公開行銷宣傳使用,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十) 參與者一經報名完成即視為同意本簡章各項相關規定,如有違反,本局得逕行取消其參與資格,不得異議。

(十一) 參與者於送件後不得抽換或更改已繳交之作品資料,請於送件前,務必再次確認資料內容之完整性及正確性。

(十二) 本局將於資料核對完後將收執聯投遞至抽獎箱內。

(十三) 活動獎項若發生缺貨、出貨延後、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無法贈送之情事,中獎人同意無條件接受本局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或其他減免費用項目/金額等,不另行告知。

(十四) 2024 年 11 月 17 日(星期日)將於彰化縣立美術館 10 週年慶開幕活動現場,抽出頭獎、二獎和三獎。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皆以實物為準,得獎人不得要求獎項更換、轉讓、兌換現金或折讓,獎項衍生之相關費用由中獎者自行負擔。

(十五) 中獎者倘為未成年人,視為其法定代理人中獎,並由該法定代理人領獎,該法定代理人於領獎時應檢附與中獎者關係之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

(十六) 本活動之抽獎、中獎與有效交易紀錄,均依活動單位之紀錄與認定為準。

(十七) 中獎者一旦領取獎品後,請中獎者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或被竊,與本局無涉。

(十八)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金額超過新臺幣 1, 000 元以上者,需繳交中獎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領獎確認及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需按給付全額扣取 20%之扣繳稅款。

(十九) 本局所訂定之各項活動規則,如有違反,本局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二十) 請詳閱以上簡章內容,一旦投稿參與本次徵件,則視為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本局擁有活動規則的最終修訂、取消之權利與最終解釋權;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於官網公告,敬請密切注意。

備註:

  1. 頭獎、二獎及三獎將於113年11月17日(日)美術館10週年慶開幕現場抽出。
  2. 同歡獎將於美術館10週年慶開幕典禮結束後,於文化局臉書專頁直播抽出。
  3. 相關洽詢事項請洽04-725-0057轉1761林小姐
  4.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訂與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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