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前瞻基礎建設校園數位建設推動計畫」推廣暨教學影片競賽徵件

教育部「前瞻基礎建設校園數位建設推動計畫」推廣暨教學影片競賽徵件

 總獎金: 140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6-14

主辦單位: 教育部

主辦單位電話: 02-2938-7276

主辦單位Email:acidjam@nccu.edu.tw

一、活動宗旨

為推廣前瞻基礎建設國民中小學校園數位建設建置成果,並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瞭解及熟悉前瞻基礎建設校園智慧網路暨智慧學習教室相關教學設備使用方法,特辦理本次推廣暨教學影片競賽。期藉由本次競賽,推廣建置成果至所有師生及一般民眾,使其了解計畫之內涵與具體成果;期輔助國民中小學教師熟悉及運用新科技設備之操作,進而達成設備之近用、善用與樂用等積極目標,以提升整體數位教育之品質。

二、辦理單位

  1. 主辦單位:教育部
  2. 承辦單位:國立政治大學
  3. 協辦單位:銘傳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三、徵稿對象:

個人或是團隊(五人為限)皆可參賽,參賽團隊得推舉一人為代表人,參賽個人及團隊代表人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國民中小學之教師或職員。
  2. 縣市教育局(處)人員或縣市教育網路中心人員。

四、作品主題

參賽作品分為兩大主題:

(一)前瞻成果願景組

影片主旨:參賽者可以從縣市之規劃觀點、或從學校推廣之觀點,傳達前瞻基礎建設校園智慧網路及智慧學習教室之建置成果;例如以硬體展示、示範之形式介紹各項設備暨建置成果,並建構未來之教育願景。

(二)教學示範推廣組

影片主旨:參賽者針對第一線使用設備的教師、以及負責管理、推廣之資訊組長、總務人員為對象,展示智慧網管或智慧學習教室各項硬體設備之使用方式、開關機操作形式,或對象為授課教師之教學情境模擬,示範各項資訊設備如何輔助教師日常教學等創意影片。

五、作品繳交規格

  1. 影片可使用 DV 攝影機、數位相機、手機等影音器材拍攝,並經後製剪輯的影片創作,是否需要上字幕可由影片製作人視影片傳達之需求自行決定。
  2. 影片內容之長度以5分鐘內為限。
  3. 影片檔案上傳至youtube網站時請以最佳解析度上傳,畫素解析度需不得小於1080P。
  4. 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中提供 200 字內的作品說明,內容應包括作品命名(必須避免負面意涵),需清楚說明影片製作之理念及構思,並詳細陳述影片中出現或使用之前瞻設備、或是影片與前瞻計畫之關聯。
  5. 作品應為原創性影音,影像部分無仿冒、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者;如需添加背景音樂,請取得著作權人之授權,或符合著作權法有關於合理使用的規定,請參閱創用CC 授權(http://creativecommons.tw)。
  6. 參加者提供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侮辱等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之內容,主辦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的參賽權。

六、徵稿方式

  1. 參賽團隊在報名時請註明團隊名稱及全體成員姓名,並推舉一人為代表人,代表人須年滿18歲,報名表需填寫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2. 同一團隊至多以三件作品參賽為限,並以作品為單位填寫報名表。
  3. 作品於投稿時必須註明參加「前瞻成果願景組」或是「教學示範推廣組」,同一作品不可同時報名兩組。
  4. 參賽者請於109 年5 月31 日前將影片檔上傳至youtube 影音平台,並以hashtag 註明「#前瞻計畫推廣教學影片競賽」。報名表電子檔請以電子郵件方式郵寄至:acidjam@nccu.edu.tw郵件標題請註明「前瞻計畫推廣教學影片競賽-縣市名」以利收件作業
  5. 洽詢專線(02)2938-7276,國立政治大學前瞻計畫辦公室許小姐。

七、評選方式與標準

  1. 主辦單位將邀請教育相關領域或影像製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小組,針對參賽作品評分並決定最後結果。
  2. 評分標準之項目與佔比如下
    主題及內容 30%
    啟發性及實用性 20%
    製作技巧 30%
    影片創意及流暢度 20%

八、獎勵方式

(一)前瞻成果願景組

第一名1 隊,獎金新臺幣20,000 元及奬狀1 紙
第二名1 隊,獎金新臺幣15,000 元及奬狀1 紙
第三名2 隊,每隊獎金新臺幣10,000 元及奬狀1 紙
佳作獎3 隊,每隊獎金新臺幣5,000 元及奬狀1 紙

(二)教學示範推廣組

第一名1 隊,獎金新臺幣20,000 元及奬狀1 紙
第二名1 隊,獎金新臺幣15,000 元及奬狀1 紙
第三名2 隊,每隊獎金新臺幣10,000 元及奬狀1 紙
佳作獎3 隊,每隊獎金新臺幣5,000 元及奬狀1 紙

(三)最佳縣市獎

依據得獎結果,獲得最多得獎件數之縣市,主辦單位將頒發獎狀予該縣市教育局(處)。

上述獲獎作品及團隊,由教育部公開表揚。

九、注意事項

  1. 根據「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之規定,獲獎人或獲獎團體數占參賽人或參賽團體數之比例應在20%以下,主辦單位得依參選作品件數及評審結果,彈性調整獲獎名額。
  2. 獲獎作品名單以網站公告,並將電話通知獲獎相關消息。
  3. 參選作品須符合前瞻基礎建設-校園數位建設推動計畫之宣導理念,獲獎作品如經查獲為抄襲或涉及侵權,將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負完全責任。
  4. 繳交作品無論獲獎與否將不予退還,參賽者須同意一旦得獎後,主辦單位保有影片修正、改作及命名等一切作品使用權力。主辦單位得使用並改作得獎作品以用於宣傳前瞻建設建置成果、推廣教案等非營利用途。
  5.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聯絡人:許小姐(02)2938-7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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