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8年度「臺灣女孩日」微電影暨照片說故事比賽

教育部108年度「臺灣女孩日」微電影暨照片說故事比賽

 總獎金: 598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8-16

壹、目的:

為響應聯合國自 2011 年指定 10 月 11 日為「國際女童日」,我國於 102 年 7 月亦指定每年 10 月 11 日為「臺灣女孩日」,教育部於 108 年度仍期待透過學校教師於教學過程中,對學生宣導該節日之意義與精神,並鼓勵學生透過微電影或照片說故事方式,表現國際女孩日之核心觀念(充權女孩、培力女孩、投資女孩、平權女孩),以提升學校及家庭重視女孩發展、強化女孩參與科技學習、及運動與健康之概念,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保障女孩權益。

貳、主辦機關:

教育部

參、承辦機關: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肆、甄選主題與格式:

一、 主題:(依學校層級,得參考以下之內容,呈現出充滿自信、創意無限、追求夢想、發揮愛心、勇敢堅毅等多元價值之臺灣女孩意象之主題標語及海報內容)

  • 和異性同學表達彼此之善意承諾相互尊重
  • 男性參與性別暴力防治、親密關係暴力防治
  • 性別平等之家務分工
  • 女孩與科技學習、女孩與運動
  • 身體隱私與保護(復仇式色情防治)
  • # Me Too 反性侵性騷運動
  • 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
  • 依據興趣專長修習非傳統性別之學科領域二、 作品格式規範:

(一) 微電影(大專組及高中職組)

  1. 類型:不限(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短片皆可),參賽作品光碟(一式2份)。
  2. 相關規格:
    • (1)片長:5分鐘以內(包含片頭與片尾)。
    • (2)拍攝工具:手機。
    • (3)影片格式:像素至少1080(W)×720(H)的AVI / MOV / MPG /MPEG4 / WMV格式(皆可),最大不得超過1,920 x 1,080。
  3. 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影片、音樂、圖文資料等,若經檢舉或經主辦單位查獲,立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4. 須附上中文字幕;未上字幕者,視為規格不符。

(二) 照片說故事(國中組及國小組)

  1. 比賽照片規定尺寸:由參賽者以相機或手機拍攝之4×6英吋照片ㄧ張(約10.2公分×15.21公分,橫放、直放皆可)。
  2. 照片說故事圖文:說明文字可以電腦繕打或手寫;若以電腦繕打,字體大小為12級字體,請採用中文標楷體,字數1,000字以內。

伍、報名資格:

一、 各級公私立學校之在學生,每人參賽件數以 1 件為限。

二、 若為應屆畢業生者,以後續報到之學制為參加組別(例如國小六年級畢業學生參加照片說故事,就需勾選國中組)。

陸、送件方式:

一、 作品需檢附比賽報名表(大專組及高中職組如附表 1;國中組及國小組如附表 2)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大專組及高中職組每隊參賽者限填 5 人、指導老師限填 1 人;國中組及國小組參賽者及指導老師限填 1 人:無指導老師者則免填。

二、 照片說故事作品寄送請加裝厚卡紙保護,以免郵寄期間損壞作品;微電影光碟部分請儲存 DVD 片或記憶卡,如遇無法讀取作品,承辦機關得電請參賽者於截止收件時間內補寄作品備份,逾期以棄權論。

三、 截止收件時間:108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四、 收件地點:以掛號郵寄或請以專人送件寄至 106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 43 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教育部 108 年度臺灣女孩日-微電影暨照片說故事比賽」之字樣。

柒、甄選組別與獎勵:

一、 微電影比賽:

(一) 參賽組別:分為大專組、高中職組,共 2 組。個人或組隊報名均可;若組隊報名,一隊至多 5 人。

(二) 分別選出第一名、第二名及第三名各 1 名,佳作 3 名,以上均發給獎狀 1 幀。另發給獎金:第一名新臺幣(以下同)10 萬元,第二名 8 萬元,第三名 6 萬元,佳作 1 萬元。

二、 照片說故事比賽:

(一) 參賽組別:分為國中組、國小組,共 2 組。

(二) 分別選出第一名 1 名、第二名 2 名、第三名 3 名,佳作至多 5 名,以上均發給獎狀 1 幀。另發給獎金:第一名 1 萬元,第二名 8,000 元,第三名 6,000 元,佳作 1,000 元。

三、 得獎者指導老師由所屬學校擇優予以嘉獎以上之獎勵。

捌、 評審作業:

一、 微電影比賽:

(一) 專家評審 80%+ YouTube 按讚數(「我喜歡」)20%= 100 分。

(二) 專家評審部分,聘請國內性別平等教育及媒體工作之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二、 照片說故事比賽:

聘請國內性別平等教育、攝影及文字創作等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玖、 評審標準:

一、 微電影比賽:

(一) 專家評審:評審標準為主題內容表現 40%、敘事架構 20%、創意呈現 20%、拍攝手法 20%;並由專家評審遴選出大專組、高中職組各 10 部作品進入網路評選。

(二) YouTube 按讚數(「我喜歡」):評選方式為影片上傳日起至108 年 9 月 15 日中午 12 時為止,統計 YouTube「2019 臺灣女孩日-印象女力」頻道:「臺灣女孩日-微電影暨照片說故事比賽」之影片總按讚數(「我喜歡」)。

二、 照片說故事比賽:

主題表現 40%、文字內容 20%、創意呈現 20%、攝影手法 20%。

壹拾、得獎公布:

一、 預定於 108 年 9 月底,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gender.edu.tw)及臺灣女孩日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公布得獎名單。

二、 教育部並將於 108 年 10 月 8 日舉辦頒獎典禮公開表揚(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得獎者),屆時請各組獲獎學生親往領獎。

三、 國小組及國中組得獎者本人,及陪同之親友或老師 1 人(連同學生共計 2 人)之交通費由教育部核實補助;高中職組及大專組得獎者本人,及每隊陪同之親友或老師 1 人之交通費由教育部核實補助。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 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並不得抄襲、改編與多投;如有上述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金。

二、 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機關及承辦機關(學校)無關。

三、 各獎項若無適當作品入選,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四、 投稿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需無償授權教育部。

五、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六、 報名表務必確實填寫,不得冒名參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得追回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

七、 各項資料如未完整提供,視同資格不符,報名不成功,請仔細確認。

八、 辦理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並對比賽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

壹拾貳、活動聯絡人: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江彥陵小姐(02-273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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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 主辦單位電話 : 02-27301236 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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