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9年度「為愛料理」與家人的幸福時光圖文心得徵選活動

教育部109年度「為愛料理」與家人的幸福時光圖文心得徵選活動

 總獎金: 20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0-08-23 ~ 2020-09-14

主辦單位: 教育部

主辦單位電話: 02-8913-1111#500(藍小姐)、02-8913-1111#503(林小姐)

主辦單位Email:demitopwin@gmail.comlynn@topwin.com.tw

壹、依據:

家庭教育法第4條第1項第6款。

貳、活動宗旨

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於高齡人口之關懷與重視,以及增進家庭親子關係,透過徵選活動邀請民眾向家中長輩、親人表達愛與感謝,同時宣傳祖父母節之感恩孝道意涵。

教育部109年度「為愛料理」與家人的幸福時光圖文心得徵選活動

不論平時是否有機會下廚,在這特別的日子,自己親自動手做一份料理,用這滿懷愛意的菜餚向親愛的長輩或家人道聲感謝,實際行動來表達愛與感謝!請發揮創意及想像力,結合營養與健康元素,為親愛的家人做一道別出心裁的佳餚,創造與家人的美好幸福時光!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以下簡稱本部 )

二、承辦單位: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肆、參賽對象:

凡年滿12歲之設籍臺灣、金門、澎湖及馬祖地區者皆可參加。

伍、報名時間

109年8月23日( 星期日 )上午10時起至109年9月14日( 星期一 )下午17時截止

陸、實施方式及規範

一、本活動採網路報名方式,進入本部109年度「為愛料理-與家人的幸福時光圖文心得徵選活動」頁面( https://grandparentsdaylove.com.tw )進行投稿,每人限投稿一次,若重複投稿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二、以個人真實資料進行報名,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以線上方式上傳3張數位照片,作品檔案分別為:食材照片、料理成品照片、與家人用餐之照片 ( JPG檔,檔案大小500K以上,5M 以內 )。

三、除投稿照片外,另附上200字以內之心得感想,內容可含料理創作動機、料理過程、料理特殊意涵、與家人共餐時紀錄等。

四、參賽作品不可加上任何商業logo、貼圖,並且禁止經過格放、加框、加色、修圖、合成、彩繪、疊片等後製加工行為。

五、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一律不列入評選。

柒、評選流程、標準及獎項

一、評選流程

( 一 )檢視相關參賽作品內容是否符合規定進行文件資格審查。

( 二 )由本部邀請具有食品營養、餐飲、家庭及高齡教育等領域專長之專業人士組成審查小組,依據評分標準進行初選,選出50件作品進入決選。

( 三 )由審查小組依評分標準,進行決選並選出優勝作品。

二、評分標準:

評選總分為100分,評選項目及配分如下:

( 一 )主題符合度:40%

( 二 )料理及營養健康度:30%

( 三 )整體創意度:30%。

三、獎項:

由審查委員就參賽作品中評選出優勝作品首獎1名、貳獎1名、参獎1名、佳作5名及入選10名,各獎項得「從缺」或於獎項總數不變情形下「調整名額」。

捌、活動時程

時間 工作項目 件數
109年8月23日( 日 )

至109年9月14日( 一 )截止

徵件期間
109年9月16日( 三 )前 資格審查
109年9月17日( 四 )

至109年9月20日( 日 )

初選 50件
109年9月20日( 日 ) 決選會議 18件
109年10月1日( 四 ) 公布決選結果
109年10月15日( 四 )( 暫定 ) 線上直播頒獎典禮及抽獎活動 3位及10名

玖、獎勵、頒獎及領獎事宜

一、各獎項獲得之獎勵如下:

獎項及名額 獎勵品
首獎1名 5仟圓全聯禮券
貳獎1名 3仟圓全聯禮券
参獎1名 2仟圓全聯禮券
佳作5名 1仟圓全聯禮券
入選10名 5佰圓全聯禮券

二、頒獎及領獎:獲獎作品於109年10月15日前公布於本活動網站,針對獲首獎、貳獎及參獎之參賽者進行頒獎,將由承辦單位個別聯繫得獎者領獎事宜;獲獎者以電話通知,需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獎勵品領取。

拾、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須符合活動主題、作品規格,如上傳影像照片未能明顯辨識與主題內容之相關性,或有違反善良風俗之不雅照片,主( 承 )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獲獎資格。

二、 每人限投稿一件,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本人拍攝,且為未經參加其它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請勿一稿多投,如經檢舉有上開任一情形者,並經查證屬實,不列入評選;如於決賽評選完成後經查屬實者,該作品喪失獲獎資格,並追回獎勵品。

三、 獲首獎、貳獎及参獎之得獎者屆時將拍攝得獎專訪影片,同意無償授予主辦單位用於教育性質之利用推廣,主辦單位擁有不同形式發行之權利,亦得以用任何形式推廣、保存、轉載、發行,不再另付酬勞、版稅及任何費用。

四、 為活動業務所需與推廣等目的,主辦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同意承辦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

五、 為利未來進行活動成果推廣及宣傳,決審之作品均屬本部收藏所有,不予退件。

六、 主辦單位為文字流暢度等必要考量,於作品獲獎後保留酌以潤飾參賽作品文字內容之權利。

七、主辦單位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及做出最終解釋裁決權、與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布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八、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我們

徵選活動小組服務專線:

藍小姐
( 02 )8913-1111 #500
demitopwin@gmail.com

林小姐
( 02 )8913-1111 #503
lynn@topwin.com.tw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AM10:00-PM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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