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09年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
宗旨:
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科技藝術創作,發展具實驗性及文化內涵之原創作品,整合跨界資源,參與國際展演合作,以提增臺灣科技藝術發展優勢,特訂定「文化部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作業要點」。
獎補助對象說明:
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經核准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大學院校或團體。
受理單位: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
承辦人: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蔣小姐
02-85126547
備註:
一、受理報名期間:自108年9月1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流程:
(一)申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會員,申請成功後點選首頁右上角「會員登入」。
(二)線上登錄與上傳申請資料:
1.「第一步驟:填寫申請資料」,完成後儲存。
2.「第二步驟:列印申請單」,列印紙本後簽名並掃描成電子檔。
3.「第三步驟:附檔上傳」,上傳「申請表格」、「計畫書」、及其他相關附件資料,上傳完畢請點選「案件儲存」。
4.確認無缺件或錯誤後,請點選「確認送出」,即完成申請資料上傳。
(三)寄出實體附件資料:
1.已簽章「申請表」紙本 1 份。
2.計畫書1本。
3.資格證明文件。
4.其他附件資料(無則免)。
5.上述資料置入自備信封,外部請貼報名信封專用格式、並勾選申請類別,於截止收件日108年11月30日前郵寄文化部藝術發展司。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四)申請者應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及「寄出實體資料」,才算完成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