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08年度水土保持創意短片競賽

新竹市108年度水土保持創意短片競賽

 總獎金: 28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10-15

一、 辦理目的:

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為加強市民對於山坡地之處理、維護,更瞭解水土保持重要性,建立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理念,使民眾具備土地及水資源涵養及坡地保育促進土地合理利用的基本觀念和認知。特別辦理本項水土保持創意短片競賽活動,期盼藉由本活動的引導,讓市民們能內化吸收後並發揮創意,闡述對水土保持、坡地防災及農村再生的認識,以達水土保持推廣教育宣導之目的。

二、 主辦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

承辦單位:明新科技大學土木工程與環境資源管理系

三、參賽影片規格:

參賽資格:凡設籍新竹市於國內各大專校院、高中職及國中、小學在學之市民皆可參加,可個人或團體報名(以不超過五人為原則),每人(隊)參賽作品數量以一件為限。

參賽作品須為 108年 01月0 1日後(含)完成之作品。

影片主題:與山坡地保育及水土保持議題相關,不限呈現語言。

影片格式:呈現媒材不拘(如:攝影、動畫、紀錄片、劇情片等)。

  1. 器材不拘。
  2. 影片長度:片長 3-8分鐘為原則。
  3. 檔案格式:影片格式請用AVI或MOV的格式,解析度需為1280*720 dpi(含)以上。
  4. 須加繁體中文字幕。
  5. 須於影片註明:片名、引用之音樂、圖文資料出處等相關資訊。

四、評分方式:

由承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

評分標準:

  1. 主題性(25%)
  2. 敘事能力與技巧(40%)
  3. 製作與表現技巧(25%)
  4. 創意性(10%)

五、獎項規劃:

  • 第一名:1 名,新臺幣壹萬元,獎狀一張。
  • 第二名:1 名,新臺幣柒仟元,獎狀一張。
  • 第三名:1 名,新臺幣伍仟元,獎狀一張。
  • 佳 作 :2 名,新臺幣叁仟元,獎狀一張。

得獎團隊如有列指導老師,頒發指導老師獎狀一張。

六、 參賽日期:

徵件截止時間:即日起至 108 年 10 月 15 日(二)止。

頒獎儀式:領獎及頒獎方式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得獎團隊/個人,於頒獎儀式,需派至少一位代表出席,否則取消得獎資格。

七、 參賽方式:

  1. 經由網路報名上傳作品網址,並寄送報名表與光碟檔案。
  2. 參賽者請於108年10月15日(二)前將影片上傳至YouTube(影片名稱格式:新竹市108 年度水土保持創意短片競賽-影片名稱),於徵件期限內至活動網站 填寫報名表並提供Youtube上傳網址,並寄送報名表與光碟檔案,即完成報名。

郵寄繳件:

請將作品存入 USB(賽後歸還)連同參賽者資訊一同郵寄至「 304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一號土環系」(以郵戳為憑) ,並加註「新竹市108年度水土保持創意短片競賽徵件小組收」。線上/郵寄繳件後,須將以下參賽者資訊郵寄至「304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一號土環系」(以郵戳為憑) ,並加註「新竹市108年度水土保持創意短片競賽徵件小組收」。

  1. 參賽者(團體)簡介資料(附件一)。
  2. 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二)。
  3. 完整影片,檔案名稱為「片名/參賽者(團體代表人)姓名」,影片格式請用MOV、AVI 的格式影片解析度為 1280*720(HD 畫質 720P)(含)以上。
  4. 團體照1張及劇照2張(每張照片檔案請以 JPG 檔,檔案大小500K 以上,5M 以內,並儲存於 USB 中) 。

收到參賽者紙本報名資料,即會確認有無缺件,若無缺件則列入參賽資格評選名單,並以電子信箱回覆是否通過紙本審核。有缺件者則通知參賽者補件,補件期限至報名截止日為止。

若截止日發現需辦理補件者,最晚於通知後3日內完成補件。

八、 審查流程:

由評審團根據審查標準,選出紀錄片類與劇情片得獎者。

九、 聯絡方式:

明新科技大學土環系專案經理 汪盈秀小姐 03-5593142 分機3281電子信箱:anna@must.edu.tw

十、如有任何未竟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

注意事項:

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金超過(含)新台幣 2 萬元者,得獎者需負擔 10% 之稅金,非本國人則扣取 20%,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且金額超過新台幣 1000 元(含) 者,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

三、 參賽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活動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移除其上傳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獎狀,參賽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四、 參賽影片應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不得使用有侵權之嫌的圖像、文稿或音樂,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或獎品。

五、 參賽作品及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所有,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網站、文宣、報導及合法正當播映管道上使用,且不限地區、免版稅、可永久、公開始用及發表,且無須再通知或經參賽者審核同意。

六、 曾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曾接受政府補助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重複參賽,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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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
  • 主辦單位電話 : 03-5593142 分機3281 (汪小姐)
  • 主辦單位電郵 : anna@m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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