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09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初賽
一、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辦理單位:
( 一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 二 )協辦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 三 )承辦學校: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 四 )協辦學校:新竹市立新竹國民小學、新竹市立東園國民小學
三、比賽組別: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教師組( 退休教師不得逾全隊三分之一 )
四、比賽項目:
閩南語系類、客家語系類、原住民語系類、東南亞語系類( 含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與菲律賓之非以英語演唱歌曲 )
五、演唱形式:
團體合唱
六、比賽時間、地點:
訂於本( 109 )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配合音樂比賽在文化局演藝廳、國際會議室等場地舉行,賽程表於報名截止後編排,並於抽籤會議確定賽程。
七、報名日期及方式:
自109年9月21日( 一 )上午8:00起至109年10月6日( 二 )下午17:00止,於新竹市學生藝文競賽網網頁使用全國網路報名系統報名,各報名單位務必將紙本核章並於109年10月8日( 四 )中午12:00前送達光華國中學務處,逾期無法受理。
八、初賽各項規定均參照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九、抽籤會議:
109年11月6日( 五 )下午14:00在光華國中綜合大樓一樓會議室召開,請各校領隊參加,不另通知。
十、凡由學校指派參加本項比賽( 含初賽、全國賽 )之人員( 領隊、指導教師、競賽員、指揮及伴奏 ),參賽期間核給公假登記。
十一、各組項比賽成績獲優等以上者,由各校本權責辦理敘獎事宜( 參加或指導老師請依教育專業人員獎勵辦法規定敘獎 );最優第一名,得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參加決賽獲獎者依決賽獎勵辦法另予敘獎。
十二、市賽相關訊息公布
於新竹市「學生藝文競賽網」【 http://subweb.hc.edu.tw/language_art/ 】;全國比賽實施要點及決賽之相關訊息,公布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路系統( 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 )【 https://web.arte.gov.tw/country/ 】,請自行上網瀏覽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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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新竹市111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初賽辦法凡承辦、協辦學校工作人員及各校參加人員(含競賽員、指 導老師、評判老師及工作人員)於111年11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2日(星期五)一律給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活動後一年內於不影響課務下補休。 有興趣者請查閱附件。
- 新竹市111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初賽說明: 一、比賽日期及地點:111年11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3日(星期六),在文化局演藝廳、國際會議室等場地舉行,賽程表於報名截止後編排,並於抽籤會議確定賽程。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除大專組可自行報名外,其他各組請由就讀學校彙整報名資料自111年9月15日上午8:00起至111年9月29日(四)下午17:00止,於新竹市學生藝文競賽網網頁使用全國網路報名系統報名,逾期無法受理。並於111年10月3日(一)下午16:00前親送報名資料紙本至承辦學校(民富國小)學務處。 三、領隊抽籤會議:111年10月26日(三)下午14:00在民富國小視聽教室召開,請各校領隊參加,不另通知。 四、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基本規定、比賽類組、組隊規定及參賽資格個別規定、比賽規則(含基本規則、分項規則)均參照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五、因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為落實參賽相關人員之防疫工作,並避免疫情傳播,後續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相關防疫規定,再另行訂定及公告旨揭防疫措施處理原則。
-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暨「新竹市110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初賽」活動管制本市演藝廳廣場路邊停車場汽車停車位公告乙份一.為辦理「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暨「新竹市110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初賽」活動管制本市演藝廳廣場路邊停車場29格汽車停車位(編號:1-29號),於110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止,管制暫停使用。 二.管制期間請民眾將車輛停放至鄰近路邊停車位,若管制提前結束,即恢復停車收費。
-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辦法及新竹市109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初賽辦法一、比賽日期及地點: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至12月5日(星期六),在文化局演藝廳、國際會議室等場地舉行,賽程表於報名截止後編排,並於抽籤會議確定賽程。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除大專組可自行報名外,其他各組請由就讀學校彙整報名資料自109年9月21日上午8:00起至109年10月6日(二)下午17:00止,於新竹市學生藝文競賽網網頁使用全國網路報名系統報名,逾期無法受理。並於109年10月8日(四)中午12:00前親送報名資料紙本至承辦學校(光華國中)學務處。 三、領隊抽籤會議:109年11月6日(五)下午14:00在光華國中綜合大樓一樓會議室召開,請各校領隊參加,不另通知。 四、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基本規定、比賽類組、組隊規定及參賽資格個別規定、比賽規則(含基本規則、分項規則)均參照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新竹市109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初賽一、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辦理單位: ( 一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 二 )協辦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 三 )承辦學校: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 四 )協辦學校:新竹市立新竹國民小學、新竹市立東園國民小學 三、比賽組別: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教師組( 退休教師不得逾全隊三分之一 ) 市賽相關訊息公布 於新竹市「學生藝文競賽網」【 http://subweb.hc.edu.tw/language_art/ 】;全國比賽實施要點及決賽之相關訊息,公布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路系統( 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 )【 https://web.arte.gov.tw/country/ 】,請自行上網瀏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