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形象標識設計徵集大賽
為打造仙遊縣生態品牌,提升仙遊縣林業行業的形象,進一步提高仙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的知名度和美譽度,近日正式啟動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徽標徵集工作。
現將徵集方案公佈如下:
一、徵集內容
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形象標識(徽標)
二、徵集單位
主管單位:仙遊縣林業局
徵集單位:仙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
三、徵集方式
按照財經制度及上級要求,與第三方廣告公司簽訂協作協議,全權委託第三方廣告公司按仙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相關要求開展徵集活動。相關費用根據合作協議由(仙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按財經制度支付給第三方廣告公司。仙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擁有該項活動的最終決定權。
四、徵集單位簡介
2012年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福建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保護區坐落於福建省東南部的仙遊縣,境內多山,具有季風氣候地區特徵。保護區總面積18025公頃,主要保護對象是森林生態系統及其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資源,即中-南亞熱帶過渡區與戴雲山脈東南坡山地森林生態系統、木蘭溪的水源涵養林及其區內的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區內生物多樣性高,各種資源豐富,初步統計結果表明,維管束植物有1366種、有脊椎動物有420種。國家Ⅰ級重點保護的珍稀植物有南方紅豆杉、水松和銀杏等;國家Ⅰ級重點保護的珍稀動物有蟒蛇、黃腹角雉等。保護區區內溪流以石谷解為起源中心,向四周分流,複雜的地形地勢、茂密的天然闊葉林,成為莆仙地區最重要的水源涵養林,孕育著豐富優質的水源,是木蘭溪和九溪的正源頭,是莆田市的重要水源涵養林。
五、徵集原則
(一)應徵作品內容應積極、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以及其他有悖於社會道德風尚和善良風俗的內容。
(二)應徵作品必須為原創性設計,並且無抄襲、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曾經參加過其他設計競賽或已在為第三方服務的設計作品不得參與。
(三)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六、應徵資格
本次形象標識(徽標)徵集活動面向全國,所有關注仙遊縣林業工作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工作的個人、機構和團體,均可按照本規則參加徵集活動。任何參與本次徵集活動組織和評選工作的個人和機構,均不具備應徵資格。
七、作品要求
(一)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形象標識(徽標):
1.符合當代藝術美學要求,時代氣息濃厚;圖形優美、簡潔;構圖完整、協調;形式新穎、獨特;內涵精準、具有象徵意義;形式完美、易懂易記、便於推廣。
2.包含“木蘭溪源自然保護區”字樣,特點鮮明。
3.體現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及治理木蘭溪的重要理念。
4.展現木蘭溪治理2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
5.充分反映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的特徵和形象。
(二)其他要求:(征標網整理)
1、形象標識(徽標)設計應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兩種設計圖,並將其編排在同一文件。
2.提交作品格式為jpg,尺寸為A3紙張大小,分辨率300dpi。如果作品成功入選,應徵者需提供ai格式文件。
3.形象標識(徽標)設計應有不超過300字的設計說明,主要闡述設計的基本元素、設計理念、思路、形式與含義。要求與形象標識(徽標)同時遞交。
4.為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信息不得在設計稿件中出現,所有此類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寫在《報名表》上,違者作品視為無效。
5.嚴禁抄襲、舞弊行為,如有發現,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八、報送要求
(一)報送要件
每一位應徵者除遞交作品外,還應提交以下文件:
1.相應的《報名表》;
2.《應徵作品創作者著作權確認書》(簡稱《確認書》)。
一件應徵作品應提交《報名表》和《確認書》各一份,由應徵者正確填寫並親筆簽署。應徵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機構公章。集體創作者,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缺少上述其中任何一份文件者,應徵作品均被視為無效作品,不能參加本次徵集活動的評選。
(二)報送方式
1本次形象標識(徽標)徵集僅接受郵寄(含快遞)、電子郵件2種方式提交,不接受其他方式送達的應徵作品。
2.若採用電子郵件方式,作品和《報名表》、《確認書》的電子掃瞄件應以附件形式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題目統一為: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形象標識(徽標)徵集作品/作者姓名/聯繫電話。應徵者需妥善保留原件,如若中選原件應發給徵集單位。
(三)截止時間
1.本次徵集活動截止時間為北京時間2020年5月31日24時整。超過上述時間,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具有應徵資格。
2.以郵寄(含快遞)方式提交,以送達時間為準;以發送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的,以接收到電子郵件時間為準。
(四)報送地址
1、應徵作品郵寄接收地址:
仙遊縣鯉城街道東大街681-3號(仙遊縣林業局),並註明“形象標識(徽標)作品徵集”字樣。
郵政編碼:351200
聯繫人:林先生136-15939951 0594-8593117(辦)
2、應徵作品接收電子郵箱: lxlc0594@163.com ,聯繫人:林先生136-15939951 0594-8593117(辦)
(五)其他
應徵作品一經送達,即視為應徵者已全部知曉並完全接受本徵集規則。不符合本規則要求的,應徵者可於截止時間之前補正。
九、活動宣傳及推廣
活動宣傳及推廣有第三方廣告公司負責,包含以下內容:
(一)媒體推廣
(1)製作不少於30秒的小視頻用以在縣級或以上媒體播出一個月(即到徵集活動徵集結束為止)。
(2)在縣級或以上媒體公眾號推廣發佈徵集公告並在公眾號文章置頂推廣一個月(即到徵集活動徵集結束為止)。
(3)因保護區暫無公眾號,徵集活動投票需依託縣級或以上媒體發佈推廣。
(4)最終中選的形象標識(徽標)需在縣級或以上媒體公佈。
(二)有獎問答
參考仙遊縣水利局2020年“3.22”世界水日有獎答題活動,有獎答題套餐內容不得少於480G國內流量及話費5000元。相關微場景及鏈接委託第三方廣告公司一併製作。
十、評選與獎勵
(一)評審辦法
由仙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委託第三方廣告公司負責組織應徵作品評選工作,仙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擁有該項活動的最終決定權。此次活動徵集的所有作品將會採取無記名編號。
初評:邀請相關領域專家10名對作品進行初步評選,評出10件作品參與網絡評選。
網絡評選:在網絡公佈初評入圍作品,邀請網友參與投票。
終評:根據網絡評選排名,選出最終中選的形象標識(徽標)並通過媒體公佈。
仙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擁有決定形象標識(徽標)最終選定作品的最終權利。
(二)獲獎獎勵
(1)對入圍的10件優秀作品,設置獎金人民幣500元/件。
(2)對最終選定的作品(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形象標識(徽標)1件),設置獎金人民幣5000元/件。
(3)上述獎金金額為稅前金額。獲獎者應按照相關國家及地區(包括但不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納稅。獲獎者(設計方)領取的獎金即為委託設計費,徵集單位不再另行支付獲獎者(設計方)任何報酬和費用。
(4)徵集單位將向獲獎創作者頒發相應的獲獎證書。
(5)以上獎勵以作品為單位授予,獎金由相關創作者自行分配。
(6)獲獎者需提供真實有效(本人開戶)銀行賬戶並開具發票,獲獎者按投稿時填寫的身份證號,將有效身份證複印件、銀行卡複印件及開具的發票原件寄送至仙遊縣鯉城街道東大街681-3號(仙遊縣林業局),由仙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仙遊縣生態國有林場)委託的第三方廣告公司發放獎金。獲獎證書將按《報名表》內的通訊地址寄達獲獎者。應徵者不止一人的,將獎金(現金或支票)和獲獎證書交付《報名表》中“創作者”一欄排名最靠前的應徵者或其書面指定的代表。
(7)評選揭曉後,徵集單位將在相關媒體上公佈獲獎者名單。
十一、徵集聲明
(一)所有收到的應徵作品一概不予退還,應徵者應自留底稿。
(二)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徵集方的原因造成應徵作品丟失或損壞的,徵集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應徵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法律保護。成為仙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形象標識(徽標)的作品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即歸仙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所有。仙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有權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四)應徵方保證應徵作品系原創,且未以任何形式發表或投稿。一旦發現應徵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將取消其參評資格,對已發放的獎金全額追回,其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應徵方自行承擔,並賠償徵集單位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仙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對包括本規則在內的本次徵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次徵集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仙遊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進一步制定相應規定或進行解釋。
(六)本次徵集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附件:
1.木蘭溪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形象標識(徽標)徵集活動報名表
2.應徵作品創作者著作權確認書
3.初評評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