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內鄉農會106年「農創畫林農-創意造型彩妝比賽」
一、 活動目的:
透過活潑富饒創意之彩妝及造型,秀出林內鄉農產之特色,了解在地風俗民情與產業特色,展現林內鄉農業之美。
二、 輔導單位:
雲林縣政府、雲林縣農會、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
主辦單位:
雲林縣林內鄉農會
三、 參加對象:
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生組隊參加,每組3-5人,並同意肖像使用權,俾利未來平面媒體、廣告等使用。
四、 活動辦法:
(一) 活動時間:106年9月9日(星期六)上午。
(二) 報名辦法: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7月14日中午12:00截止。
- 報名方式:
- (1) 參賽者須進入雲林縣林內鄉農會網站( http://www.linnei.org.tw )下載報名表及肖像使用權同意書,並詳填參賽者報名基本資料及報名表,於報名日期前E-mail至雲林縣林內鄉農會信箱( linnei63128407@gmail.com ),E-mail主旨名稱請打上「農創畫林農-創意造型彩妝比賽,姓名」。
- (2) 請各參賽者於106年8月4日中午12:00前將各組宣傳照片以E-mail方式寄至本會(評分用,詳情請見評選辦法),並同時繳交「創意造型內容說明」,以方便於比賽當天介紹作品特色。
- (3) 另請各參賽者於106年8月4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肖像使用權同意書至「雲林縣林內鄉農會 推廣部 收」(郵寄地址:雲林縣林內鄉林中村瑞農路23號)
- (4) 洽詢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 (5) 洽詢電話:05-5892002分機30或34。
(三) 比賽內容:
- 主題設定為「林內鄉在地農特產品」,以彩妝及服裝造型方式呈現,發揮創意及巧思,進行創意造型走秀表演。每組走秀時間為2分鐘。
- 參賽者寄至本會之宣傳照須與比賽當天之彩妝及服裝造型一致。
- 參賽者表演所需之彩妝品、服裝、道具及配樂須自行準備,主辦單位不另外提供,亦不支付相關費用。
(四) 報到:
- 報到時間:106年9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9:30完成報到。
- 比賽時間:106年9月9日(星期六)上午。
- 比賽地點:雲林縣林內鄉農會 信用部大樓前廣場。
- 比賽順序:活動當日請參賽者提前至比賽場地報到,俾利安排座位,當日報到時辦理出場順序抽籤,並宣布注意事項,不另行通知,未依指定時間報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
五、 評選辦法:
(一) 評分方式:
比賽評分將分為三部分:
- 專業評審評分: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於活動現場進行評分。(佔總分35%)
- Facebook粉絲專頁按讚數:由主辦單位於106年8月7日將各參賽者之宣傳照片上傳至本會Facebook粉絲專頁(請搜尋「林內鄉農會」),以各組照片之按讚數進行評分。按讚數統計至106年9月8日中午12:00截止。(佔總分35%)
- 現場投票:比賽當天由現場觀眾進行票選,依得票數進行評分。(佔總分30%)
(二) 專業評審評分標準:(專業評審評分標準佔總分35%)
- (1) 整體造型:30%
- (2) 創意性:30%
- (3) 主題表達明確性:30%
- (4) 台風:10%
六、 獎項說明:
(一) 冠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新台幣20,000元。
(二) 亞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新台幣5,000元。
(三) 季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新台幣2,000元。
(四) 最佳人氣獎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精美禮品乙份。
(五) 參加獎;頒發參賽證明乙紙。
七、 注意事項:
(一) 主辦單位保有名額調整或從缺的權利,並擁有對全部比賽過程之錄影、錄音、製作有聲資料及公開播放之權利,含將所有畫面剪輯運用於電子媒體內公開播放;參賽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和酬勞。
(二)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則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評審判決為終決。
(三) 評審將依據現場氣氛進行人氣評比,參賽者可號召親友團為自己隊伍人氣加分。
(四) 獎金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
(五) 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個人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六) 活動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因素,為考量參賽者人身安全,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或更改比賽時間。
(七) 凡參加活動之人員由主辦單位統一投保。
(八) 參賽當天之交通請自行安排。
(九) 主辦單位保有活動修改之最終權利,相關更改內容及訊息將公告於活動網頁或手機簡訊另行通知。
(十)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相關連結:
- 106年「農創畫林農-創意造型彩妝比賽」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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