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業縣徵集農特產品區域公共品牌名稱、LOGO設計、品牌廣告整體解決方案設計競賽
為推進樂業縣農特產品區域公共品牌化建設,提升農特產品品牌形象,增強優質農產品的宣傳推廣力度、社會認知度及品牌知名度,根據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項目建設要求,現面向全社會開展“樂業縣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名稱”公開徵集活動,誠邀社會各界人士廣泛支持和參與。
現將徵集活動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主辦單位
樂業縣人民政府
樂業縣商務服務中心
二、承辦單位
樂業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
樂業聞遠科技有限公司
三、創作要求
(一)應徵作品須體現樂業縣獨特的文化底蘊和民族內涵,從自然環境、特色農業、旅遊產業、人文精神等角度考慮,符合時代需求,形象生動,呼應樂業人文,自然環境,歷史文化等,適合在多種場合和載體上推廣和使用。
(二)應徵作品的風格、形式不限,必須是應徵者獨立創作完成的原創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展出和表演。要明顯區別於其他市、縣區域公共品牌採用的LOGO和主要內容。
(三)應徵作品不得含有涉嫌民族、宗教、性別歧視及其他有悖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四、作品要求
應徵作品以品牌名稱、LOGO、品牌廣告、設計說明為一套完整的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應徵作品,四者缺一不可。
(一)品牌名稱設計需富有創意,字數原則上控制在4個字以內,要求好記易懂、朗朗上口,有較大吸引力和傳播力。
(二)LOGO
1.LOGO圖案設計要求彩色圖形設計,便於製作;具有獨特的構圖創意,圖形清晰流暢,色彩簡明大方,寓意貼切,符合區域公共品牌文化內容和當代藝術美學要求。
2.提交彩色稿一式三份,紙質作品打印在A4紙上,不可摺疊,並將設計說明、色值配置等附在設計稿之後。電子郵件採用JPEG及TIFF格式,精度不低於300dpi,並附設計說明。
(三)品牌廣告語必須圍繞品牌名稱設計,簡單明快、朗朗上口、言簡意賅,有較強的傳播力和影響力。品牌廣告語應與品牌名稱相呼應,相輔相成,和諧自然,積極健康,字數原則上不超出16字。
(四)作者需對應徵作品闡述創意思路、理念、內涵等,字數限於500字內。
五、征名要求
品牌名稱須緊扣“樂業縣區域公共品牌”這一主題,融入樂業歷史人文情懷,凸顯地域農產品特性與優勢。
(一)命名應有內涵和外延詮釋,內涵要體現命名的深義,外延要具有便於傳播特性。
(二)命名要簡潔(2-4字之間)例如:“樂業味”“山水樂業”等。
(三)命名不得含有不健康信息,不得抄襲他人版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識產權,具唯一性。若有侵權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由參選人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四)征名方案一經採用,作品相應著作權、使用權和媒體發佈權歸樂業縣人民政府所有,作品權屬人有權對作品進行整合修改、市場應用及廣泛傳播。
(五)征名方案中名稱如有重複,按照提交時間順序以最先提交者為準。
六、徵集時間
徵集時間:2020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七、徵集方式
(一)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投送(寫上姓名、電話、品牌命名、宣傳導語和創意說明),郵箱: leyewenyuan@163.com 。
(二)在線徵集(設置投稿專屬二維碼):掃一掃二維碼在線提交設計稿件。
(三)郵寄方式:將稿件郵寄至樂業縣中心花園一號樓樂業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郵編:533200)。
(四)聯繫方式:陳豔芳 0776-7785802、17877693020
八、參選投稿說明
(一)應徵者均可通過個人或團體名義提交應徵作品,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須同時提交相關資質證明,應徵者須提交個人(單位、團體)有效證件複印件。
(二)應徵者提交應徵作品,須包含品牌名稱、品牌LOGO、品牌廣告語、設計說明、個人或團體相關資料,可採用郵寄信件和電子郵箱或直接交付方式提交作品,郵寄信件信封表面和電子郵件標題需標註“個人或團體名稱+樂業縣區域公共品牌應徵稿”字樣。
(三)任何參與本次徵集活動組織、評選的工作人員,均不具有應徵資格。
(四)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徵作品概不參加評選。評選過程中如出現應徵作品內容相同,依據應徵者投寄郵件截止時間的先後順序為準。
九、評審辦法
(一)專家評審(6月10日前)。由樂業縣商務服務中心邀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應徵作品分類進行匿名評審。專家評審委員會在認真審閱應徵作品、充分討論比較的基礎上,對每件作品進行初評、復評和終評,最終評選出十個優秀作品並進行評分,最終結果在樂業縣人民政府網站、樂業縣電視台公佈。
專家組評委:
1.樂業縣政府辦、樂業縣扶貧辦、樂業縣商務服務中心、樂業縣市場監管局、樂業縣農業農村局、樂業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樂業縣財政局各一名領導;
2.電商行業、品牌行業等專家學者3人。
(二)公眾票選(6月20日前)。專家評審出的十名優秀作品將在樂業縣微信公眾號進行票選徵集活動,以投票數的多少進行排名。
(三)錄用獎評選。票選徵集活動結束後,由樂業縣人民政府、樂業縣商務服務中心及評審委員會評選出最終錄用獎。
(四)結果查詢。評選結束後,選出的作品將送至第三方進行商標註冊檢測(需要1-2個月的時間),待檢測通過後方可登錄樂業政府網或合作報導的媒體查看。
十、獎項設置及獎勵標準
(一)作品徵集獎項設置:
- 一等獎1名,獎勵10000元人民幣
- 二等獎2名,各獎勵3000元人民幣
- 三等獎3名,各獎勵1000元人民幣
(二)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自理。
(三)頒獎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獎金由承辦方承擔。
十一、其他事項
(一)應徵者提交的作品,視為接受樂業縣人民政府的委託創作作品。作品一經入圍或採用,其知識產權歸樂業縣人民政府所有。未經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投稿者應保證應徵作品完全由本人或本團體創作,不存在權利爭議,並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三)應徵者寄送的有關資料和文件(應徵作品)概不退還,應徵者需自行保留原件。
(四)樂業縣人民政府有權決定入選作品的修改方式、使用方式、使用時間和使用場合。使用時,不再支付給設計者任何費用。
(五)儘管已評選出了最終的入圍作品並向該作品的設計者頒發了獎勵,樂業縣人民政府仍有權選擇棄用在本次徵集活動內選出的設計作品。
(六)本次徵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樂業縣人民政府所有。
樂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