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崗大劇院和龍崗音樂廳形象標識設計競賽
為擴大深圳市龍崗區文化中心大劇院和音樂廳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方便市民瞭解場館,接受文化服務,特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深圳市龍崗大劇院和龍崗音樂廳形象標識。
我們期待有創新性、藝術性、時代感的創新者,設計出具有視覺美感,並能充分展現“龍崗大劇院”、“龍崗音樂廳”社會影響力和文化內涵的形象標識。
一、龍崗大劇院與龍崗音樂廳基本情況
龍崗文化中心於2005年7月1日正式建成投入使用,佔地面積3.6萬平方米,建築面積8.1萬平方米,是深圳市區一級功能最齊全的大型綜合性文化活動中心。文化中心共有A、B、C、D四個互相連通又相對獨立的區域,擁有大劇院、音樂廳、藝術展覽廳、圖書館、文化館等功能場館,是市民觀看演出展覽、讀書繪畫、接受藝術培訓等學習與娛樂的理想場所。
龍崗大劇院位於龍崗文化中心A區二樓,觀眾廳設堂座和樓座,共計825個座位,於2019年12月完成更新改造。改造後舞台深度21米,台口寬15米,高9米,配有384回路燈光系統、全套美國進口音響設備、48道電腦編程的電動吊桿、1個升降樂池、2個全彩電子顯示屏( 字幕機 )、1個會標屏等。此外,大劇院還配套有1個貴賓廳、14個大小化妝間和VIP化妝間。大型歌舞劇、話劇、舞蹈、交響樂等劇目都可以在大劇院上演,並可以承接各類大型會議。
龍崗音樂廳位於龍崗文化中心A區四樓,與大劇院同期完成改造。改造後共有座位442個,配有全彩會標屏1個,擁有完善的舞檯燈光、音響等專業設備。主要用於舉辦室內音樂演奏、獨唱( 奏 )、重唱( 奏 )及中等規模樂團的音樂演奏會等,並可兼顧小型文藝演出及會議的使用。
二、徵集單位
深圳市龍崗區文化中心管理處。
三、徵集內容
“龍崗大劇院”、“龍崗音樂廳”共兩部分形象標識。
四、徵集對象
本次徵集活動面向社會範圍,具有從事機構標誌、形象戰略、品牌發展或者相關經驗的專業設計機構、諮詢公司、廣告公司及專業設計人員個人、藝術院校學生個人、團體,均可參加本次徵集活動。
五、應徵作品設計要求
( 一 )應體現龍崗大劇院和龍崗音樂廳的特點,包含“龍崗大劇院”、“龍崗音樂廳”文字和輔助形象要素,顏色、形狀、字體、大小、線條不限,設計成兩個獨立的標識或單個組合標識均可,讓不同文化背景的市民易於辨識、記憶和接受。
( 二 )形象標識應寓意深刻,具有獨特的構圖創意,色彩簡明大方,具有鮮明的象徵意義和視覺效果,易於辨認,讓人一目瞭然。標識主要用於建築外牆懸掛、廣告宣傳單張、信箋、海報、宣傳媒體等,應易於製作安裝,並適合互聯網頁面標誌常用格式,能夠在門戶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網絡載體上應用;具有形象延展性,便於印刷和其他設計製作,適合在名片、信函、各種標牌等載體和環境中使用。
( 三 )應徵者須將作品存為JPG瀏覽格式( 分辨率300dpi或以上,圖案長和寬都不小於1400像素 ),要求高清晰、易分辨,註明色彩配置、標準比例、標準色、字體和尺寸等。附帶創意設計說明,簡述設計構思和形象標識的由來、寓意、內容、顏色和各組成部分的含義,並展示不同尺寸、彩色和灰度的顯示效果。同時提供矢量原始設計圖,AI、PSD、CDR等格式的源文件均可。
六、應徵作品的具體要求
( 一 )風格不限,但應徵作品必須是原創,此前未在報刊、雜誌、網站及其它媒體公開發表,未申請專利、商標或進行版權登記,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未以任何形式進入商業渠道。如有抄襲、借用、模仿他人作品、損害他人合法權益、一稿多投的,責任自負,深圳市龍崗區文化中心管理處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
( 二 )應徵作品可以是單幅或多幅圖稿,每幅圖稿均應附說明;每個投稿人最多可以投3個( 套 )設計作品,超出視為無效投稿。如同一創作者多幅圖稿都被評為入圍作品,亦視為一人獲獎;設計稿應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 網格圖 )兩種設計標準圖稿;集體創作的作品,以第一位主創人員的身份投稿。
( 三 )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還,請創作者自留底稿。
七、評選及獎勵
( 一 )應徵作品由深圳市龍崗區文化中心管理處統一收稿、整理、編號,由有關領導和專家組成的評審小組進行評選。
( 二 )對評出的作品設入選獎一名,酬金3萬元;入圍獎3名,每名酬金6000元,所有獲獎作品不重複計獎;如評審小組認為無特別優秀的作品,則只評選出3個入圍作品,入選獎允許空缺。
( 三 )上述獎勵金額為稅前獎金,所得稅由獲獎的團體或個人自行承擔。
( 四 )獎金交付於作品的創作者或其書面指定的代表。創作者1人以上的,交付於《報名表》中“創作者”一欄排名最靠前的創作者或其書面指定的代表。
( 五 )深圳市龍崗區文化中心管理處以短信、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入圍作品創作者,《報名表》中所填信息應準確無誤。
八、投稿其他事宜
( 一 )徵集時間: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22日( 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
( 二 )投稿方式:本次活動採用網絡電子郵件報名方式,創作者將報名表( 簽名彩色掃瞄件,PDF格式,A4,下同 )、承諾書( 簽名掃瞄件 )、設計作品、身份證( 正反面 )、營業執照( 以公司名義報名的 )等資料一起發送至投稿郵箱,並將郵箱主題命名為“龍崗大劇院和龍崗音樂廳形象標識徵集 + 公司名稱或個人姓名”。如資料提交不齊全,則視為報名無效,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聯繫地址:深圳市龍崗區龍翔大道8308號龍崗文化中心D510
聯繫人:張先生
聯繫電話:0755-84656450
投稿郵箱:lgccwygl@lg.gov.cn
九、相關說明
( 一 )深圳市龍崗區文化中心管理處有權委託專業人員對設計不完善的應徵作品進行修改,有權決定入選和入圍作品的使用場合、使用時間、用途;入選和入圍作品的著作權、版權及其他權益均歸深圳市龍崗區文化中心管理處所有,未經書面許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使用。
( 二 )最終選用作品的創作者有義務根據評審意見,修改完善設計稿,並按要求提供完整、詳細的設計方案。
( 三 )凡投稿人均視為知悉並認可本說明內容,本次徵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市龍崗區文化中心管理處所有。
( 四 )有關深圳市龍崗區文化中心更多的圖片和資料,請自行網絡收集。
龍崗大劇院、龍崗音樂廳外牆標識懸掛安裝參考位置
深圳市龍崗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