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鎮城市形象標識(LOGO)及宣傳口號徵集
為全面提升清溪綜合形象,提高我鎮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以更直觀、簡練和易記的方式,向廣大市民遊客傳達清溪的獨特魅力和文化內涵,現向社會公開徵集清溪形象標識( LOGO )及宣傳口號。
一、徵稿要求
形象標識( LOGO )
1.形象標識( LOGO ),突出清溪最美小鎮主題,能夠鮮明體現清溪綜合形象,構圖簡潔,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富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具有較強的識別性、獨特性、創意性、可觀性,適合多種載體上推廣使用。
2.採用彩色圖形設計,設計圖稿用電腦製作或手工繪制均可,應包括中文名稱和英文名稱。電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圖案不低於800×600像素,註明標准比例和標准色,每個附件大小不超過5M。紙質版統一採用A4規格紙張,彩色圖稿,註明標准比例和標准色。電子版和紙質版附簡要的創意和設計說明,字數在300字以內。
3.作品應保證為原創,無侵害他人著作權行為。
宣傳口號
1. 作品要凸顯清溪文化、歷史、自然等特點,充分展示清溪整體形象,有較強的震撼力和號召力;文字精煉、主題鮮明、內涵豐富、簡潔易記,符合市民和遊客對清溪的心理期望與時代訴求。
2.中文或中英文對照,作品一般不超過10個( 含 )字,創意突出者可放寬至12個( 含 )字。紙質版統一用A4紙打印,同時提交WORD文檔電子版,並附簡要的創意和設計說明( 300字以內 )。
3. 作品應保證為原創,不得與國內目前已使用或已發表的城市宣傳口號重復,無侵害他人著作權行為。
二、徵集時間
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投稿方式
1. 作品以電子版的方式投稿。稿件應註明作者真實姓名、性別、單位、通信地址、聯絡電話、電子郵箱。
2.投稿郵箱: qxlvyou@163.com;電子郵件需在主題上標明“清溪形象標識( LOGO )及宣傳口號”字樣。
3.投稿確認聯系人:殷先生,13711809605。
四、獎項設置
1.形象標識( LOGO )
- 一等獎1名,獎金50000元;
- 二等獎2名,每人獎金10000元;
- 三等獎3名,每人獎金5000元;
- 入圍獎20名,500元清溪客家特產手信。
2.宣傳口號
- 一等獎1名,獎金 10000元;
- 二等獎2名,每人獎金 3000元;
- 三等獎3名,每人獎金1000 元。
- 入圍獎20名,300元清溪客家特產手信。
五、組織評選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專家評審和部門會議評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選結果將在清溪鎮“最美清溪”微信公眾號上公佈。
六、特別聲明
1.獲獎作品的著作權和使用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適當修改入選作品。
2.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專利、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權,如涉及抄襲、剽竊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情形,產生的法律責任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承擔。
3.所有應征作品將不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如經專家評審沒有合適作品,不再進行獎項評選,同時將再次面向社會進行徵集。
4.凡投稿人均視為同意並遵守此規則的一切規定及要求。
5.本次徵集活動由清溪鎮宣傳教育文體旅遊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