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江心嶼LOGO設計徵集
一、徵集要求
1、LOGO要主題鮮明、構思新穎、形象生動、寓意深刻,富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衝擊力,能體現溫州江心嶼的旅遊資源、歷史人文等特點。具有較強的識別性、獨特性和創意性,適合在多種介質和載體上使用和推廣。
2、應徵作品應為作者原創,未發表過的作品,具備完整的知識產權。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有關規定,且LOGO尚未註冊。如有侵權情況發生,由應徵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3、應徵稿件一經採用,著作權歸屬活動主辦方,並依法擁有展覽、出版、印刷、發佈和其他各類推廣應用等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 包括作者本人 )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否則將依法追究侵權法律責任。
4、提交作品,同時必須附以設計理念說明或內涵註釋( 500字以內 )。應徵作品電子版設計圖稿控制在600×600像素以內,大小500KB—800KB,文件格式可採用jpg。先以圖片的形式投稿,進入圍名單後再發送原文件。
二、徵集辦法
1、徵集時間:自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
2、徵集方式:應徵者在規定時間內將徵集表及LOGO作品,掃下方二維碼上傳,或發送至 wzpxq@163.com 。郵件主題、文件名均為“作者姓名( 單位 )+logo徵集”,並在郵件中註明應徵者姓名、電話、通訊地址等。
掃瞄二維碼上傳作品
3、 評選辦法:由江心嶼改造提升指揮部牽頭,邀請相關專家及業內人士對應徵作品進行評選;擇優篩選入圍作品5件,進行初評、網選和終評,選出一等獎1名:獎勵2萬元,入圍獎4名,分別獎勵1000元。
三、其他說明
1、對於經評審最終被採用的應徵作品,其著作權、使用權等相關權利全部歸江心嶼改造提升指揮部所有,江心嶼改造提升指揮部享有對作品進行修改和深化設計的權利。入圍作品不得再進行參賽、應徵、轉讓等行為,否則,徵集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2、所有應徵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一經發現將取消資格、退還獎金,所有因此而引發的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承擔。
3、如果出現創意相同或類似的應徵作品,則以收件時間來確定第一創意者。
4、應徵作品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5、獲獎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自行繳納相關稅金。
6、投稿團隊及個人在參加本次活動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投稿方自理。
7、獎金即為雙方簽訂《著作權轉讓合同》的著作權及其一切衍生權利的轉讓費。
8、凡向主辦單位投稿者,均被視為認可本通知所有條款,江心嶼改造提升指揮部對本次徵集活動擁有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