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個人資料保護吉祥物設計比賽
主辦機構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比賽目的
傳達個人資料保護的訊息,宣傳亞太區私隱機構組織的形象。
註:若獲“亞太區私隱機構組織”(Asia Pacific Privacy Authorities, APPA)成員通過,得獎作品有可能正式成為該組織的吉祥物。
參賽資格及形式
- 澳門高等院校在讀學生;
- 參賽者必須以個人名義參賽,最多可遞交兩份作品。
設計要求
- 突出私隱保護主題;
- 盡可能展現“亞太區私隱機構組織”(APPA)概念;
- 必須以亞太地區其中一種常見的海洋生物:真珠蛤屬(或稱珠母貝)及珍珠母為設計藍本,象徵由泛太平洋區各國或地區私隱機構所組成的“亞太區私隱機構組織”(APPA);同時寓意私隱和個人資料與珍珠同樣珍貴,其保護殼則代表私隱機構的職責是保護市民大眾寶貴的私隱和個人資料。
評審委員會及評審準則
評審標準 | 比例 |
主題表達 | 40% |
創意 | 40% |
製作之可行/應用延伸性 | 20% |
- 評審委員會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代表及特邀專業人士組成;
- 若評審委員會認為沒有作品達到獲獎標準,獎項可從缺;
- 比賽結果以評審委員會的最終決定為準。
交件及評審時間
- 收件時間:由 2019 年 9 月 2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辦公時間內
-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四上午 9 時至中午 1 時及下午 2 時 30 分至 5 時 45 分;
- 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中午 1 時及下午 2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公眾 假期休息。
- 結果公佈:2019 年 11 月(日期待定,將在個資辦網頁公佈,得獎者將由專人以電話方式通知。)
比賽細則
-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作品及未用作參加其他比賽,若有抵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例,一切後果由參賽者承擔;
- 參賽作品提交後不予發還;
- 參賽作品的所有權利(包括著作權、使用權,以任何形式刊載、公開展示其作品及製作成任何物品等)無償歸主辦機構所有,主辦機構可因應實際需要適當修改作品;
- 比賽中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將按第 8/2005 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處理;參賽者需出示證明文件以確認其高校學生身份,並由主辦機構核實其身份資料;
-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參加比賽;
- 若中文、葡文、英文的章程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以中文版本為準;
- 主辦機構對本章程的解釋有最終決定權。
奬項
冠軍一名:獎座及價值澳門幣約 8,500 元的電子產品;
亞軍一名:獎座及價值澳門幣約 5,000 元的電子產品;
季軍一名:獎座及澳門幣約 3,000 元的電子產品;
優異獎五名:獎座及澳門幣 2,000 元的現金券。
作品遞交及要求
- 參賽者須填寫報名表(可於本辦公室網頁:www.gpdp.gov.mo 下載),並在交件時間內連同參賽作品遞交到本辦公室;
- 所有參賽作品上不得有任何可辨別參賽者身份的資料或標識;
- 作品須為電腦繪製之彩色效果圖,需清楚顯示設計作品的正面、側面及背面;
- 參賽者必須透過光碟附上解像度不少於 300dpi 之 JPG 檔及 AI 檔(CMYK)或同類型軟件檔;
- 須為所設計的吉祥物角色命名,並提供不多於 100 字的文字解說。
查詢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 804 號中華廣場 13 樓
電話:(853) 2871 6006/8296 5357 傳真:(853) 2871 6116
電郵:info@gpdp.gov.mo 網頁:www.gpdp.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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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 主辦單位電話 : (+853) 2871 6006/8296 5357
- 主辦單位電郵 : info@gpdp.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