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耶穌歌唱 Sing 4 Jesus 『福音歌曲創作X合唱觀摩比賽』
本活動鼓勵海內外華人之音樂事奉團隊,善用音樂向外佈道。
期盼建立詩歌創作及合唱的觀摩平台,帶出基督信仰的見證和告白,同時提倡『尊重著作權』概念,期待各地團隊一起學習,互相激勵。
相關連結:
為耶穌歌唱 Sing 4 Jesus 『福音歌曲創作X合唱觀摩比賽』 – 創作組
創作以基督信仰為創作本質,曲風不限的福音佈道歌曲。
賽程時間與地點
資格賽
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06年7月15日(星期六)24:00 截止收件。
*106年7月31日(星期一)於活動官網公布入圍總決賽之參賽者
總決賽
106年11月11日(星期六)台北 新店行道會美河堂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157號)
參賽資格
- 海內外之基督徒華人。
- 年齡不限(惟20歲以下之參賽者,應繳交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一人限投稿一首創作作品。
- 可同時跨創作與合唱兩組別參賽(可使用同一姓名,但須以不同的電子信箱註冊)
- 全體參賽者於入圍總決賽時,需簽署提供著作及肖像權同意書,始得繼續參賽。
報名方式
- 一律採線上報名
- 每首行政處理費新台幣500元整
- 報名日期:106年5月15日(星期一)起至106年7月15日(星期六)24:00 截止
- 報名繳交文件:牧師具名推薦函
- 註1:已完成報名,因故無法參賽者,恕無法退費
- 註2:各項資料請務必據實填寫,如有造假則取消其參賽資格
- 註3:牧師推薦函請下載簽名後上傳
比賽辦法
資格賽需錄製一首創作曲上傳,格式為mp3(音樂為主),另應上傳作品五線譜或簡譜、歌詞各一份,並提供上傳參賽作品之網址連結。總決賽引言+創作者入圍的歌曲,演唱時間不得超過六分鐘。
- 註1:參賽作品不得於賽程中任意更換
- 註2:總決賽主辦單位將提供樂器:鋼琴、Keyboard、吉他、貝斯、鼓、擴大器
評分標準
資格賽作詞40% 作曲40% 整體表現(編曲、演唱等)20%總決賽引言5% 作詞40% 作曲40% 整體表現(編曲、演唱、台風等)15%
參賽獎金
總決賽獎金
最佳歌曲獎一名 新台幣三萬元整
最佳作詞獎一名 新台幣三萬元整
最佳作曲獎一名 新台幣三萬元整
- 註1: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20,000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0%(外籍人士20%)稅金。
- 註2: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評審
本比賽之評審團由天韻合唱團專職音樂人暨各界專職音樂人士組成
比賽規則
- 全體參賽者必須為參賽作品之唯一著作權人,作品須為原創且未曾出版發行、獲獎或有任何商業行為之音樂作品。
- 全體參賽者需保證完全擁有參賽作品之所有智慧財產權,且無任何權利瑕疵,亦無任何第三人得就參賽作品主張著作權、著作財產權、共有權或其他任何形式之權利,倘因該作品各式版權糾紛而衍生任何之後續法律問題,或致主辦單位受有任何損害者,應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 參賽作品若以任何形式的剽竊或翻唱,一經主辦單位協同評委判定,即失去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對剽竊和翻唱認定結果可能涉及的糾紛,由參賽者自負其責,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 得獎之參賽作品,須將其作品之著作權,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基於宣傳之目的使用(含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一年。
- 入圍總決賽之參賽作品,需同意主辦單位於公開平台上基於宣傳之目的播出使用。
注意事項
- 全體參賽者報名前已詳閱相關比賽辦法、比賽規則及注意事項之規定,且完全同意及遵守之。
- 本規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法相關法令及誠信原則,並得由主辦單位隨時補充修正。(請詳閱活動官網即時補充說明)
- 參賽者不得對評審之裁判決定及其理由,提出異議或請求解釋。
- 如參賽作品入圍總決賽時,需簽署提供著作及肖像權同意書,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無償使用之,始得繼續參賽
- 海外及外地參賽者,須自行支付參賽所需之交通、食宿等費用。
- 若比賽預定日期遇嚴重天災而必須延期(以當地政府規定停班停課為準),則比賽日期將另行公告於官網並以手機簡訊通知主要聯絡人。
為耶穌歌唱 Sing 4 Jesus 『福音歌曲創作X合唱觀摩比賽』 – 合唱組
以四人以上的基督徒音樂團隊,呈現四部合唱的歌曲。
賽程時間與地點
資格賽
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06年7月15日(星期六)24:00 截止收件。
*106年7月31日(星期一) 於活動官網公布入圍區域決賽之隊伍
區域決賽
106年9月17日 (星期日) 北區 台北衛理堂 (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113號)
106年9月23日 (星期六) 南區 高雄鳳山活泉靈糧堂 (高雄市鳳山區誠東街1號)
106年9月24日 (星期日) 中區 台中東海靈糧堂 (台中市西屯區福科路243號)
106年10月1日 (星期日) 東區 花蓮美崙浸信會 (花蓮市民族路52號)
總決賽
106年11月11日 (星期六) 新店行道會美河堂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157號)
參賽資格
- 海內外之基督徒華人。(參賽區域分為:北區、中區、南區、東區)
- 年齡不限(惟20歲以下之參賽者,應繳交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可以跨教會組團參加。唯一人限參加一組合唱團隊。
- 可同時跨創作與合唱兩組別參賽(可使用同一姓名,但須以不同的電子信箱註冊)
- 全體參賽者於入圍區域決賽時,需簽署提供著作及肖像權同意書,始得繼續參賽
報名方式
- 一律採線上報名。
- 每團行政處理費新台幣500元整。
- 報名日期:106年5月15日(星期一)起至106年7月15日(星期六)24:00 截止
- 報名繳交文件:牧師具名推薦函
- 註1:已完成報名,因故無法參賽者,恕無法退費
- 註2:各項資料請務必據實填寫,如有造假則取消其參賽資格
- 註3:牧師推薦函請下載簽名後上傳
比賽辦法
資格賽需錄製一首合唱指定曲上傳,並提供上傳參賽歌曲之網址連結,格式為mp4(影音為主)區域決賽及總決賽
- 引言(說話、戲劇、舞蹈、影片方式不拘)+兩首歌曲。(兩次賽程需更換其中一首曲目)
- 演唱時間不得超過十分鐘。
-
- 註1:參賽作品不得於賽程中任意更換。
- 註2:主辦單位將提供60首以上經授權之曲目,請參賽者挑選兩首作詮釋。
- 註3:區域決賽及總決賽,主辦單位將提供樂器:鋼琴、Keyboard、吉他、貝斯、鼓、擴大器(評分注重合唱部分,樂器只為陪襯)。
評分標準
資格賽歌曲詮釋30% 歌唱技巧30% 融合度20% 台風/默契20%區域決賽及總決賽引言10% 歌曲詮釋30% 歌唱技巧30% 融合度20% 台風/默契10%
參賽獎金
總決賽獎金
第一名:一團,新台幣十萬元整
第二名:一團,新台幣五萬元整
第三名:一團,新台幣三萬元整
- 註1: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20,000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0%(外籍人士20%)稅金。
評審
本比賽之評審團由天韻合唱團專職音樂人暨各界專職音樂人士組成
注意事項
- 全體參賽者報名前已詳閱比賽辦法及注意事項之規定,且完全同意及遵守之。
- 本規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法相關法令及誠信原則,並得由主辦單位隨時補充修正。(請詳閱活動官網即時補充說明)
- 參賽者不得對評審之裁判決定及其理由,提出異議或請求解釋。
- 如參賽錄製歌曲入圍區域決賽時,需簽署提供著作及肖像權同意書,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無償使用之,始得繼續參賽。
- 海外及外地參賽者,須自行支付參賽所需之交通、食宿等費用。
- 若比賽預定日期遇嚴重天災而必須延期(以當地政府規定停班停課為準),則比賽日期將另行公告於官網並以手機簡訊通知主要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