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Don’t tag me」四格漫畫徵圖

第一屆「Don’t tag me」四格漫畫徵圖

 總獎金: 21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17-05-04 ~ 2017-07-31

主辦單位: 羅慧夫顱顏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190408#225(高小姐)

主辦單位Email:act@nncf.org

「標籤」像一種隱形的分類,總是如影隨形地跟著你和我,很多時候,其實是不怎麼喜歡這樣的標籤。
因為,只有我能定義我自己,不容他人隨便定義我。
你是否也曾經被標籤過?不管你喜歡還是討厭,我們邀請13歲以上的朋友,
將這些被標籤的故事創作成一幅四格漫畫,一起向世界大聲說:Don’t tag me !

四格漫畫創作主題:

Don’t tag me

參加資格:

年滿13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1. 13~18歲為青少年組
  2. 18歲以上為青年暨社會組

獎勵辦法:

每組金銀奬各一名,佳作各三名,最佳人氣獎各一名

  1. 金獎:每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一只。
  2. 銀獎:每名獎金五仟元,獎牌一只。
  3. 佳作:每名獎金三仟元,獎狀一紙。
  4. 最佳人氣獎:每名獎金三仟元,獎狀一紙。

投稿日期:

106年6/1~106年7/31

作品規格:

  1. 比賽圖紙規定尺寸為8開(393*273mm),紙張種類不限。
  2. 參賽者可於圖紙上進行平面手繪或電腦繪圖,不限顏料或畫風,黑白或彩色均可,請勿用立體剪貼。
  3. 電腦繪圖者以A4尺寸,像素300dpi以上之PDF或JPG格式上傳。
  4. 格子的大小及編排方式不限,可直式或田字型自由發揮。
  5. 以四格漫畫方式表現主題,可從日常生活中的觀察與同理,圖案可用隱喻、誇張、幽默且創意的手法呈現。

收件&報名方式:

  1. 收件時間:106年6月1日至7月31日
  2. 郵寄報名
    • 郵寄以郵戳為憑。
    • 來件請附報名表,郵寄至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7樓708室 四格漫畫比賽收。
    • 郵寄作品請妥善包裝勿折疊,避免污損。
    • 投件相關疑問請洽(02)27190408#225(高小姐)
  3. 網路報名
    • 電子圖檔限A4尺寸300dpi以上,PDF或JPG檔案格式
    • 檔案不得大於10MB
    • 需附上報名表及智慧財產授權同意書電子檔
    • 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表及漫畫作品寄至act@nncf.org

評審辦法:

  1. 投稿作品預計於8/16進行第一階段評審,評選出每組各10名入圍決賽作品。
  2. 第二階段(8/28~9/10)由網友透過FB票選活動平台選出兩組入圍決賽作品,並各由票數最高者為最佳人氣獎(最佳人氣可與金獎、銀獎、佳作重覆)。
  3. 投稿作品的評分標準依作品的完整性、故事性、創意性及網路人氣分別佔30%、30%、30%、10%。
  4. 9/28公告得獎者名單及人氣獎得主。
    1. 本活動審查結果有可能因稿量或投稿作品創意度等因素致部份獎項之得獎者從缺。
  5. 得獎作品確認後,請原作者寄原始檔,以利本會開發公益文宣品或活動相關露出等使用。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評定後,得獎者由主辦單位以書面通知參賽者,並於評選會議後將獲獎名單刊登於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官方網站。
  2. 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羅慧夫顱顏基金會所有,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不另行通知及致酬之情況下,有重製、廣告宣傳、網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之權利。
  3. 每人參賽作品以一幅為限,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且一稿不得二投,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如經檢舉抄襲並查證屬實者,責任自負。
  4.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5. 依財政部國稅區各類所待扣繳率標準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者。
  6.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之投稿作品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投稿者亦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7. 參加活動者所填寫的通訊聯絡方式(如E-mail、地址、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8.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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