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新北文化貢獻獎
由新北市文化局舉辦的第一屆「新北文化貢獻獎」,為表彰長期對新北文化之保存傳承推廣等有特殊或重大貢獻人士,特別延長受理期限至106年10月16日止,期望各方廣搜人才踴躍薦賢,給予深耕新北的文化人鼓勵與肯定!
一、宗旨:
新北市政府為表彰及獎勵對新北市文化之保存、傳承、形塑、推廣等有特殊或重大貢獻者,期望進一步帶動新北藝術創作、文史研究及文化發展,讓文化深入生活並發揚光大,特頒予文化貢獻獎。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三、參選資格:
凡對新北文化有特殊或重大貢獻之個人,不限設籍於新北市。
四、參選方式:
(一)由依法立案之法人推薦。
(二)由個人推薦。
(三)由承辦單位外之政府機關推薦。
推薦時應以書面(格式如附件)詳敘事蹟,連同有關證明文件,於承辦機關公告截止日前提出,且不得互相舉薦。
五、獎項:
每年舉辦1次,名額至多4名,得以從缺。
六、獎勵:
擇期舉辦頒獎典禮,頒贈獎座及獎金新臺幣20萬元整。
七、受理徵選期間:
106年9月1日至10月16日止(郵戳為憑)
八、收件:
請郵寄至或送達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
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請註明參加「第一屆新北文化貢獻獎」徵選)
九、審查辦法:
(一)初選(形式審查):由承辦單位進行文件資格審查。
(二)決選(實質審查):審查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如遇同意通過名額超過4名之狀況,則出席委員1人1票,取得票數最高之前4名。
十、審查委員會組成:
由新北市市長為召集人,文化局局長為副召集人,並每年遴選9至15名委員組成委員會。
十一、迴避原則:
(一)審查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等親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受推薦人。
(二)審查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與受推薦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三)推薦單位之負責人、推薦人不得擔任審查委員會委員。
(四)有具體事實,足認審查委員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選資格或提交內容如有偽造等不實狀況經查實,取消參選資格,如已得獎並獲頒獎金,撤銷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
(二)參選者投件時表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對主辦單位之決定,不得提出異議。
(三)本簡章內容若有未盡事宜,另行發布。
相關連結:
- 第一屆新北文化貢獻獎報名期限延長至10月16日!
- 第一屆新北文化貢獻獎徵選簡章 (doc)
- 第一屆新北文化貢獻獎徵選簡章 (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