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美耐吉『I RAP MAN』油你做主詞曲創作徵選稱
壹、活動主旨
為強化品牌知名度,加深目標族群之視、聽覺溝通,台灣中油潤滑油事業部首次舉辦美耐吉RAP詞曲創作大賽,希望透過此詞曲創作網路徵選活動,選出最具代表美耐吉品牌特性、流行有個性的、富有創意的RAP創作,以傳達美耐吉年輕、活力、敢秀敢衝的品牌精神,讓愛好速度感、個性化、重視服務的年輕族群與美耐吉機油產生共鳴,加深大眾對美耐吉品牌的喜愛與支持。
貳、辦理單位
一、委辦單位:台灣中油潤滑油事業部
二、主辦單位:城市傳媒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參、活動對象:
一、只要無唱片合約,不限國籍、年齡、性別,對音樂創作有熱情及興趣者,皆可以個人或團體(6人為限)創作方式報名參加。
肆、徵件與活動時間
一、徵稿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7年2月15日(星期四)止,請於活動官方網站線上報名(mirage.com.tw)。 二、得獎公布:得獎作品及名單預計民國107年3月20日(星期二)公佈於活動官方網站(mirage.com.tw),得獎者另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 三、頒獎暨發表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及電子郵件通知。
伍、報名方式
一、第一步驟:請至活動官方網站(mirage.com.tw)採取網路投稿報名方式。
二、第二步驟:來電主辦單位【鄭小姐(07)338-8138】,確認是否收到報名資料。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 個人組或團體組報名(最多6人)參加皆可,一個人最多報名2次(含)。
(二) 所有投稿作品皆不退稿,請自行保留底稿。
(三) 參與活動之所有人皆須親筆簽署智慧財產切結聲明暨授權同意書(附件2),並掃描後連同報名表一起上傳至活動官方網站的線上報名系統。
(四) 繳交資料:相關文字稿以A4(21cm×29.7cm)WORD編輯。
- 報名表1份(附件1)。
- 智慧財產切結聲明暨授權同意書(附件2)。
- 將創作之RAP影音檔上傳至Youtube,並提供影片連結,供主辦單位下載,進行評選使用。 ※得獎後,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參賽者須提供作品原始檔。
四、活動聯絡人:鄭小姐 聯絡電話:(07)338-8138 E-mail:mirage.rap2000@gmail.com
陸、格式規範說明
一、作品內容:
(一)參賽者需於動態影像、視覺設計及歌詞中,融入『美耐吉品牌精神及形象、相關造型』,使美耐吉品牌帶來更鮮明的印象,唱出屬於自己的風格,加上造型,趣味等獨具創意之表現 (更多美耐吉品牌故事詳見附件3)。
(二)請自訂曲名。
二、參選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
三、參選作品須以人聲歌唱方式呈現(不限獨唱、重唱或合唱),並得輔以樂器伴奏。
四、作品時間:3-5分鐘(不得超過5分鐘)。
五、作品語言:以國、台、英為主,若是英文須有中文歌詞翻譯。
六、未符合作品規格者不納入評選,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柒、評選方式與原則
一、初賽由委辦單位及具詞曲創作專長人士進行評選,選出40~60件作品。
初賽評選標準: 評選標準:以「歌詞創意與品牌精神」、「旋律、歌曲表現技巧」、「影片表現技巧」等三項指標作為評選依據:
歌詞創意與品牌精神:佔50%(歌詞創意性及融合美耐吉品牌精神之呈現度)。
旋律、歌曲表現技巧:佔35%(歌曲的音律、聆聽度、記憶度)。
影片表現技巧:佔15%(運鏡角度、拍攝手法、剪輯手法、效果製作、音樂及音效適切性)。
二、決賽邀請具業界詞曲經驗的人士及知名音樂製作人進行評選(佔總成績70%),另舉辦網路票選活動(佔總成績30%),從40~60件優選作品中,以四項評選標準(詳如下表)分數加總後計算出總分,依序選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以及佳作10名等獎項,若總分相同者,則以『歌詞創意與品牌精神』項目分數較高者勝出。
決賽評選標準: 評選標準:以「歌詞創意與品牌精神」、「旋律、歌曲表現技巧」、「影片表現技巧」、「網路評選」等四項指標作為評選依據:
歌詞創意與品牌精神:佔30%(歌詞創意性及融合美耐吉品牌精神之呈現度)。
旋律、歌曲表現技巧:佔30%(歌曲的音律、聆聽度、記憶度)。
影片表現技巧:佔10%(運鏡角度、拍攝手法、剪輯手法、效果製作、音樂及音效適切性)。
網路評選:佔30%(網路人氣投票(人氣投票依照官網公告為主))。
網路票選計分辦法: 前20名投票者分數相加/20=加權分數
每個人的得票數/加權分數*30%=網路票選分數
捌、獎勵辦法
一、錄取獎項如下表。
- 金牌獎:獎金新台幣100,000元、獎狀乙張、作品將邀請知名藝人倪耐斯拍攝成MV一支,得獎者並可參與該MV拍攝,1名。
- 銀牌獎:獎金新台幣50,000元、獎狀乙張、作品將邀請知名藝人張祠語拍攝成MV一支,得獎者並可參與該MV拍攝,1名。
- 銅牌獎:獎金新台幣20,000元、獎狀乙張、作品將邀請知名藝人張祠語拍攝成MV一支,得獎者並可參與該MV拍攝,1名。 D:佳作:獎狀乙張,紀念品一份,10名。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嚴禁盜用、抄襲他人作品,內容不得有粗言、情色、政治、暴力、人身攻擊等字眼,如經發現抄襲或違反相關規定或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時,如查屬實,參賽者須負一切法律責任;投稿作品應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在其他單位已獲其它獎項者,不得重複參選,凡經發現,取消參選資格,如已領獎,則追回獎品及獎狀,該獎項則從缺。
二、參賽者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旋律(曲)部分超過八小節或詞部分超過3成,經檢舉者提出相關文件證明,例如相似度的音樂、歌詞等,參賽者需於7個工作天內提出申訴及說明,再由主辦單位轉呈評審討論後,決定後續處理程序;若參賽者提不出說明或相關證明,主辦單位可逕為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等爭議或訴訟,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主辦單位可參考得獎作品收錄為專輯,並保有刪除、修飾權及刊登之權利,將不另致酬。 四、凡得獎作品,須無異議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由委辦單位永久取得全部權利),並同意宣傳使用,否則視同棄權。
五、得獎者(金獎、銀獎或銅獎)可配合參加委辦單位MV拍攝及其他宣傳推廣活動。
六、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獎品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得獎者需負擔10%之稅金,獎品不得折抵現金;得獎獎品金額超過新臺幣1千元(含)者,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
七、報名方式以網路為主。若無法以網路報名及投遞作品,參賽者可採寄件方式,但須以掛號寄送並自行負擔寄件之郵資,且參加徵選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恕不退件。惟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原因造成參加作品遺失或損壞者,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若入圍得獎者或團體,私下將創作作品讓與第三者,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參加競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九、該活動之得獎獎金、獎品頒發給報名表中主要聯絡人,並做為獎品之納稅義務人。
十、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獎品由所有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項分配。
十一、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於活動官方網站,主辦單位擁有活動舉辦、修改及得獎與否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