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特殊需求者「愛牙護齒保健康」繪畫比賽

第三屆特殊需求者「愛牙護齒保健康」繪畫比賽

 總獎金: 74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4-03-01 ~ 2024-05-31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500-0133分機253(王梅花)

主辦單位Email:may232@cda.org.tw

一、前言:

維護全民口腔健康是牙醫師重大使命,更需致力於促進社會對身心障礙者口腔健康的重視與關懷。透過本活動融合藝術與口腔保健的活動。我們相信,藝術有著獨特的力量,能夠打開對話的窗口,讓我們更深入地了解身心障礙者所面臨的挑戰。透過色彩、形狀和構圖,參賽者有機會表現出他們對口腔健康的看法,並呈現個人的創意和想法,大家一起關愛牙齒,永保口腔健康!

二、指導單位:

衛生福利部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三、比賽活動期間:

113 年 3 月 1 日起至 5 月 31 日 16:00 止[以郵戳為憑],若達 500 件作品將提早關閉網路報名系統並公告本會網頁( www.cda.org.tw)且不受理。

四、參賽資格:

全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者及發展遲緩兒。

五、比賽辦法:

1、繪畫主題:請擇一題目繳交。

(1)牙齒健康寶寶。

(2)歡樂洗牙日。

(3)牙齒科技未來。

(4)口腔健康祕笈。

(5)口腔健康呷百二。

2、參賽資格:

本次活動參賽對象為身心障礙者(請附上身心障礙者手冊∕證明;兒童組可持醫師診斷為疑似發展遲緩證明),並依年齡分以下三組:

  • 兒童組:12 歲(含)以下(分為學齡前組、中低年級組(1~3 年級)、中高年級組(4~6 年級),依 113 年 9 月前之年級別)。
  • 青少組:13~20 歲。
  • 成人組:21 歲(含)以上。

3、參賽規則:

(1)以八開畫紙(約 27*38cm)為限,一律平面繪畫方式呈現,作品不得電腦輸出,畫材以素描、粉彩、水彩、蠟筆、拼貼、水墨(請先小拓)。

(以創作為原則,排除師長畫圖框,院生著色方式)

(2)每人僅投稿壹件作品為限,須為創作者一年內之作品,不可同時於今年度參加其它比賽,不需裱框,若經發現將直接取消其參與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3)參賽者提供之作品圖文資料,本會將有權作為各種宣傳、出版之用,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將轉讓給本會。(將於評選結果後寄給得獎者,需填寫授權同意書給主辦單位,)

(4)作品須為本人之創作,不得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如抄襲、重製、侵權、毀謗等),如有違反法令,除取消得獎資格及追回獎勵外,將由參賽者負相關法律責任,一概與活動相關單位無關。

(5)得獎者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表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6)賽後相關資料寄送地址一律以報名表之聯絡地址。

4、投稿流程:採取線上報名及實體作品繳件,完成二者才有參與評選資格。

  • 步驟 1.把畫作完成
  • 步驟 2.上官網線上報名
  • 步驟 3.畫作背後貼上身障證明文件,寄到牙醫全聯會就完成了。
    • 郵寄使用捲筒或平面包裝不可摺疊,避免作品受破壞
    • 郵寄地址:10476 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 420 號 10 樓。【特照委員會 收】
      活動報名: https://reurl.cc/M4yrW4

5、評審與獎勵:

(1)由本會遴選各方專業人士進行評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調整入選名額。

(2)

  • 特優(每組 1 名):新台幣 5000 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 優等(每組 2 名):新台幣 3000 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 佳作(兒童組各小組各 3 名青少組及成人組每組各 5 名):新台幣 1000 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 參賽者均於活動後贈送精美紀念品一份,以茲鼓勵(限額 500 份)。

6、評選結果公告:於 113 年 8 月 19 日在本會官網( www.cda.org.tw)公告。(1)

作品後續處理方式:

  • 獲選作品:參加本次甄選並獲選之作品,於獲選後作品著作財產權將歸屬於本會,將請得獎者另簽署著作權歸屬同意書。
  • 未獲選之作品:活動主辦單位一律不檢還,且不負保管責任,逾期銷毀。
    若參賽者需領回,可於 113 年 9 月 30 日前親到本會領回(先電話預約領件 02-25000133 分機 253,領回 時 間 : 週一至 週 五 早 上 10:00-12:00 ,13:00-16:00)

7、領獎、得獎作品展出:

(1)時間:113 年 11 月 08 日公開展出。

(2)地點:第三屆全國特殊需求者機構潔牙觀摩會現場(台北市劍潭青年活動中心。)

(3)得獎人若無法親自領取者,需依據本會得獎通知函上之附件填寫「領據」,於指定日前寄回本會。

8、活動連絡人:王梅花

電話:02-2500-0133 分機 253

電子信箱 : may232@cda.org.tw

9、凡送件參加者視為認同本活動簡章,對評審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另公佈於本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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